学校食堂食品采购方案(精选34篇)

学校食堂食品采购方案(精选34篇)

学校食堂食品采购方案(精选34篇)

学校食堂食品采购方案 篇1

  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不断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实施学校食堂大宗食品招标采购工作,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的食品,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全力打造阳光食堂、满意食堂,有效预防腐败现象。

  二、组织机构

  区教育局建立食堂大宗食品招标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计财科、体艺卫科、校园安保科、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区教育装备与勤俭管理中心等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食堂大宗食品招标采购管理工作,讨论和决定招标采购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事项,办公室设在区教育装备与勤俭管理中心。

  各学校要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要以学生家长代表为主,校长、工会干部、后勤人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共同参与,落实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考核等职责。

  三、采购方式

  瓯海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由区教育局牵头,采取比选方式,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制定比选规则(参照公开招标采购办法),按照符合项目要求、质量、价格、服务等综合因素,通过比较、选优,确定中选人,各学校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四、招标程序

  瓯海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招投标工作由区教育局大宗食品招标采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分肉蔬调味品类和大米食用油类两个项目,招标程序具体如下:

  1.制定和发布招标公告。区教育局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由区教育局食堂大宗食品招标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瓯海区教育网发布招标公告。

  2.开标和定标。肉蔬调味品类定点供应商:第一轮由评审专家采用综合评估的方法选择,比选出前10名合格的申请人。第二轮考察团现场实地考察打分,考察团成员抽签选出,由纪委全程介入,得分前6名的合格申请人作为定点供应商(确定货品的折扣率,市场价格参照市发改委发布的市区七大农贸市场的平均价),负责区教育局所辖学校学生食堂的肉蔬调味品类供应(另2名供应商由上轮考核前两名直接进入)。大米食用类油定点供应商:由评审专家根据资质和价格等因素综合评分,综合得分前3名合格申请人作为定点供应商(确定各档次的货品及价格,由学校自主选择货品),负责区教育局所辖学校食堂的大米食用油类供应(另1名供应商由上轮考核第一名直接进入)。

  3.签订合同。评标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按序组织洽谈,并组织学校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五、考核机制

  (一)配送及考核机制

  供应商服务期限时间为1年,采用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供应商须接受年度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1.肉蔬调味品类

  第一年,将全区各学校按就餐人数大致均分为两大独立片区,由配送公司自己抽签决定配送片区(注:上轮考核前两名直接分到两个片区),每个片区由4家供应商轮换配送。第一年配送任务完成后,对各片区配送公司实行独立年度考核,每个片区年度考核排名最后两名的,将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第二年,全区配送由每个片区年度考核前两名的配送公司负责轮换配送。第二年配送任务完成后,再次进行年度考核,全区年度考核得分前两名的供应商,若下一届继续采用此方式配送(具体见20xx年方案),将直接入选下一届瓯海区学校大宗食品采购(肉蔬调味品)项目的定点供应商。

  2.大米食用油类

  第一年,将全区各学校按就餐人数大致均分为两大独立片区,由配送公司自己抽签决定配送片区,每个片区由2家供应商轮换配送。第一年配送任务完成后,对各片区配送公司实行独立年度考核,每个片区年度考核排名最后一名的,将终止合同,不再续签。

  第二年,全区配送由每个片区年度考核第一名的配送公司负责轮换配送。第二年配送任务完成后,再次进行年度考核,全区年度考核得分第一名的供应商,若下一届继续采用此方式配送(具体见20xx年方案),将直接入选下一届瓯海区学校大宗食品采购(大米食用油)项目的定点供应商。

  (二)处罚及退出机制

  在配送过程中若发现肉蔬调味品和大米食用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直接终止合同,取消瓯海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资格和合同,并追究供应商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

  在配送过程中若发现质量、服务、价格(以公司配送食材折后价格高于温州市发改委公布的市区七大农贸市场平均价为准)等问题,一经查实:第一次的,学校口头警告供应商,并做好证据保留;第二次的,由学校出具书面警告供应商,膳管会主任进行约谈,学校留存证据,作为学校年度考核重要依据;第三次的,由学校通过OA流程向区教育局投诉,由区教育局进行约谈,视情节作出如下处理:

  1.公司被学校投诉1次的,由区局主管业务科室(中心)约谈,并暂停该公司配送该校该周期的资格;

  2.一个学期内,公司被该片区学校投诉累计达4(含)次以上的,由区局分管领导约谈,并暂停该公司配送该片区该学期的资格;

  3.一年内,公司被学校投诉累计达8次(含)以上的,经局党委会研究,则取消该公司配送资格和合同,并列入黑名单。

  六、采购管理

  学校作为食堂大宗物资采购的主体,要明确主体职责,承担主体责任。学校膳管会要对本单位食堂采购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尽快予以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确保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后续管理工作顺畅、平稳、有序。

  1.做好与供应商沟通。学校要提前制定周菜谱,提早一周通过平台下单需求,若订单有修改至少提前1天告知供应商。要严格遵守合同规定,不刁难供应商,不得到非定点供应商自行采购合同内的`食品,不得违规采购有食品安全隐患的商品,牢控食堂所需食品品牌、厂家等信息的主动权,避免被供应商所操控。

  2.做好采购阳光验收。学校要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索证制度。要成立食材验收小组,验收小组须2人或2人以上,其中须有公职人员或家长代表,共同参与每日菜品验收,严把食品安全关,所有货品验收工作须在监控区域内完成,验收视频录像需要保留1个月以上,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备查。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取证,与配送公司取得联系查明原因。

  3.做好食材价格监管。学校要在显眼位置设置公示栏,每日及时更新购菜清单及价格,向全校师生及家长、社会人士公示,及时听取反馈意见。学校膳管会每个月至少组织两次(通过比较温州市发改局公布的价格、采购平台公布的价格、学校周边农贸市场的价格等)对食材价格的调查和综合比较,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对报价异常的供应商提出警示,并启动处罚措施。同时,区教育局将加强对价格的监管力度,利用平台公布每个配送公司的食材价格,每月由区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从平台上随机抽取每个配送公司都有的货品库,由纪检部门人员从中摇号产生货品进行价格比较(具体操作办法见年度考核办法),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4.做好平时管理考核。学校膳管会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考核细则,定期举行例会,须由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参与食堂管理的家长代表、食堂工作人员、学校管理人员等多方参与,主要从配送食材价格、食材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对供应商作出客观评价。区教育局将加强日常管理考核,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管理“飞检”督查组,不定期到学校、配送公司进行督查,成员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学校代表、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教育局相关科室人员中临时随机产生,根据实地“飞检”情况由督查组成员对各配送公司现场独立打分,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学校食堂食品采购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工作,确保我市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模式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xx〕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规范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学生营养办〔20xx〕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充分发挥惠民专项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实施原则

  定点采购、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安全、责任追究。

  三、实施范围、采购项目、经费来源

  (一)实施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小学、教学点。

  (二)采购项目

  大米、食用油、肉类、禽蛋以及蔬菜等农副产品。

  (三)经费来源

  义务教育学校的营养餐统一采购的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料支出,在学校收取的学生伙食费以及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招标任务及配送期限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出1家企业,负责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点配送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期限为五年,五年后重新公开招标。

  五、实施方式、要求和操作程序

  (一)采购方式

  所需大宗食品原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资格,由中标企业统一提供配送到学校(包括各镇初中、中心校、村完小和教学点)。

  1.食品原料供应资格的确定。

  大米、食用油、肉、禽蛋等农副产品的定点供货企业,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确定。肉类、大米、食用油、禽蛋等农副产品进行捆绑采购,中标企业每种原料需提供2个以上(含2个)品牌供采购学校自主选择。

  每期定点采购供货资格为五个学年。每学年由市教育局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中标企业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估、考核。对中标企业的日常监督采取明查暗访或抽样检查的方式开展。如果发现中标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违反合同要求,导致老师、学生、

  家长投诉,或者不按要求整改,严重影响到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行为的,教育行政部门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对方退出食堂食品供应,并记入不宜参与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工作黑名单。

  2.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

  食品原材料采购价格不能高于凭祥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价格。

  (二)采购要求

  1.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采购要求。

  (1)禁止供应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禁止供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3)禁止供应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4)禁止供应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5)禁止供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6)禁止供应四季豆、新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冷荤凉菜和熟食肉制品、非预包装糕点类食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米、面、油、米粉等食品。

  在同等条件下,中标公司选择食品原材料供商应优先选择当地供应商,优先使用当地的扶贫产品,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和扶贫工作。

  2.中标企业资质要求。

  凡参加竞标的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或经营企业;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诚实

  守信、未出现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配送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照;

  ②投标企业是经销商的必须提供与代销产品生产厂商签订的委托销售协议书或授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生产厂商的有关资质及售后服务等证明文件;

  ③投标企业必须在凭祥市有结构布局合理的经营场所,设有固定的仓储地点,具有履行配送服务所必须的设备、规模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包装、仓储、冷藏、保鲜、运输、配送能力和学校选购原(辅)材料等的货展地点;

  ④采购价格不高于凭祥市平价超市的价格,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⑤投标企业必须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有专业证书的检测人员,对采购配送的大宗农产品(水果、蔬菜、鲜肉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每周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⑥投标企业应调设有监控装置、建立应急处置预案、网上下单平台;

  ⑦每个取得定点供应资格的中标供应商必须缴纳30万元的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保证金暂由教育行政部门代管,合同期满后保证金本金及利息按要求返还供应商;

  ⑧投标企业中标后必须办理食品安全责任险,提高赔偿能力。

  ⑨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定点供应资格转让。

  (三)操作程序

  1.操作步骤。

  (1)公开招标确定供货企业,签订定点供货合同;

  (2)发布中标企业和中标食品原料信息;

  (3)采购学校拟订采购原料清单报食品原料供货企业;

  (4)供货企业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安全配送到学校,并随货开据食品原料配送单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确保所送食品原料新鲜安全。

  (5)学校采购人员和仓库保管员查验食品原料,膳委会值班人员监督,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分别在食品配送单上签名确认,学校根据配送单做好台账及公示工作;

  (6)供货企业于每月月底开具正规发票交采购学校;

  (7)各采购学校每月初对上月采购食品原料资金进行稽核,按教育核算中心相关规定程序报账,并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2.具体要求。

  (1)信息公开。市教育局及时将取得定点供货资格的供货企业联系方式和食品原料品牌、规格、标准、合同价格等信息通知各采购学校,同时向定点供货企业提供采购学校名单及联系方式,以便相互联系,协商采购有关事宜。

  (2)定点采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必须定点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学校不得在定点供货企业以外私自采购规定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否则将对学校领导及采购人员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3)采购申报。粮、油、禽蛋等保质期较长的原料,采用“月报周配”,新鲜猪肉、鲜鱼、蔬菜等原料,采用“周报日配”方式进行(报送以中学、中心小学为单位,中心小学负责所属村小和教学点采购原料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即学校在每月30日前将下月需采购的粮、油、禽蛋的品牌、数量、配送到校时间和采购学校等信息进行统计后,填写采购申请单,报定点供货资格的供货企业,由供货企业按要求进行配送,原则上每周配送1次;肉、鱼和蔬菜等不易保存的原料,由学校在前一周根据制定的`营养餐食谱,进行采购数量的预算和统计,并在每周五前报供应企业,由供货企业按要求配送,原则上中学、中心小学、村小和教学点每天配送。

  (4)原料配送。供货企业在收到学校下达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按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积极组织货源,按要求于学校规定的配送日上午9点前将肉、鱼、蔬菜等不易保鲜的原料配送到校,确保当日学生餐按时加工供应。无故不按采购学校规定、标准和时间供货造成违约的,每次从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200―1000元违约金。累计违约3次(含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货企业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供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保安全配送,采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

  (5)原料的接收查验。供货企业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供货方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学校必须安排两个以上人员进行接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食品原料质量合格证(检疫证)等相关资质;二看食品原料出厂时间和保质期等相关情况;三看原料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等。在查验时若发现食品原料有质量问题,学校应拒收,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登记台帐,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若因接收人员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6)食品储存。供货企业应指导学校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仓库。配备必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施,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转;食品原料储藏应当分类、分架、离地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管理。

  3.资金结算。

  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单独科目”核算。原则上每月结账一次,供货企业与各采购学校核实好货物数量和金额,开具税务发票交给学校报账员结算。

  六、监督管理

  (一)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凭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相关文件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工作的合力。

  (二)建立供餐退出机制。中标供货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将没收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立即取消供货企业的供货资格,供货企业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一是所供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二是所供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三是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四是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安全的;五是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六是所供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七是所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八是所供食品与中标食品不相符的;九是转包他人的;十是累计3次(含3次)不能按时供货的。

  (三)落实采购公示制度。供货企业有义务及时向市发改局和市教育局提供价格变动信息。各采购学校在每次采购和每月资金结算后,必须及时将采购原料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信息在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或相关的食谱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学校食堂食品采购方案 篇3

  为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提高学生餐饮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学生食堂大宗物资供货企业或个人。

  一、招标项目:

  大米、面粉、猪肉、牛肉、食用油(非转基因)、调味品、干货、豆制品、冷冻制品、鱼、禽类等物资。

  二、招标方式、期限

  公开招标,以质量、价格、服务等综合评标,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入围单位或个人,入围期限为(一年)。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资质的大宗物资生产厂家或有规模的养殖(种植)户、一级代理批发商、合作社。

  2.诚信经营、信誉度高、服务优,所供大宗物资质量符合我方要求,供货能力(如供货速度、货源储备量等)满足我方需要。

  3.投标单位或个人需提供

  ①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或个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③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④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特殊要求的.(如肉类食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请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证件。

  4.同时参加多类物资招标的供货单位或个人,请按类分别填写投标材料,供应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的请提供样品。

  5.中标单位或个人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所提供物资应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所有招标采购物资均需提供正规税务发票,货款转入中标供货单位或个人银行账户,发票收款方必须与投标并签订供货合同的投标单位一致(代理授权的经销单位,可凭厂家授权书将货款转入生产厂家)。

  7.中标单位的投标价原则上为招标人本合同期内的采购价。如遇市场价格波动涨跌幅度超过中标价的5%,双方沟通进行调价,或甲方组织重新投标报价。

  8.在同等条件下,已经在食堂供货的单位经民主测评反应好的,在同等价格上享有优先权。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3月7日下午5点

  2.投标时间:20xx年3月10日下午2点30分

  3.报名地点:娄底一中食堂办公室。联系人:

  4.报名须带有关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须盖有企业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五、其他

  本次投标邀请市教育局纪委、市食监局纪委、娄底一中纪委监督,娄底一中总务科负责评标、开标。

学校食堂食品采购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教发〔20xx〕7号)和省教育厅等七厅局《关于加强高校学生食堂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动态管理、货比三家、择优选购”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我校食堂大宗物资的采购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该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食堂为师生健康服务的方向,以规范食堂采购管理和降低食堂运行成本为切入点,从源头上严把学校饮食质量关和安全关,切实维护学生利益,从而实现学生身体健康的目的。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的完成此项工作,成立哈尔滨师范大学产业处食堂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大宗物资招标整体工作,审核招标工作实施方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指导合同签订等事宜。

  组长:陈军

  副组长:常维东

  成员:产业处、纪检监察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相关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考察组、工作组:

  1.考察组

  组长:陈军常维东

  成员:产业处、纪检监察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相关人员

  职责:负责对拟供货企业所在地、资质证照、经营规模、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2.工作组

  组长:陈军常维东

  副组长:太鑫赵永强尹威徐雷

  成员:马哲杨帆刘继坤张新宁马宏亮杨伟明

  职责:招标工作的计划与组织实施、拟供货企业资料收集整理、负责对外信息发布等。具体包括:

  (1)起草哈尔滨师范大学产业处食堂大宗物资招标工作实施方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

  (2)发布哈尔滨师范大学产业处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3)发放、收取投标企业的投标材料。

  (4)拟定招标评审程序、方案,负责现场评审信息的统计、发布和公示工作。

  (5)签订合同,收集合同文本。

  (6)组织实施供货企业对产业处饮食服务中心供货事宜。

  (7)负责其他相关招标工作事宜。

  三、招标范围

  招标将采取公开招商的方式确定年度入围供应商。招标范围是具备销售资质的生产企业(优先)或代理商;其中大米将采取厂家直接供货。本次招标共3项:投标人所投项目须符合本招标文件所列内容要求。

  四、投标条件

  1.申请企业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如果某项目有直供企业申请准入,则不再接受该项目代理商的的申请要求。资质证照不全或无独立经营场所以及经营场所与资质证照不符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评分和准入。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企业须是一般纳税人,并能开具与本企业名称、销售项目以及销售品牌相符的普通发票(机器打印,手写无效)。

  3.曾为高校学生食堂供货的申请企业优先,申请企业应具有相应的资金保障。其中大米直接供货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牛、羊肉类直接供货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洗涤类直接供货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万元。每月保证学校延迟返还供货方货款的企业优先。

  4.申请企业提供的商品要符合国家的质量检验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且能提供30天内的第三方质检报告。其中大米须符合GB1354-20xx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对包装、标签、储存和运输的要求),牛羊肉须符合GB2723-81《鲜牛肉、鲜羊肉、卫生标准》,GB2708-81《冻牛肉卫生标准》,洗涤类符合QB/T2951-20xx标准。

  5.畜禽产品参照《黑龙江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20xx年),须是地市级及以上或相当于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批准的定点屠宰企业或使用其屠宰产品的加工企业,并持有定点屠宰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卫生检疫合格证、税务登记证、质监局检测报告等。其中冻品须有包装(有商品标识和加封标识)。

  6.申请企业的'供货行为要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经营,无违法、违规或不良经营记录,在同行业中享有良好信誉,具有良好经营业绩,具有较为丰富的经营经验,能承受市场经营风险。

  7.供货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提供货品,须在三家大型超市、连锁店或批发市场售卖,并低于市场价格(提供超市、连锁店或批发市场的详细地址,供货后,如供货价格高于超市、连锁店、批发市场售卖价格,我方将停止其供货)。

  (2)提供货品的详细供应地。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期终止(1年内)不能涨价。

  (4)商品在超市的促销活动价格要及时报告产业处,产业处饮食服务中心享受本商品在市场的促销价(在哪些超市参加促销,提供详细情况报告)。

  (5)饮食服务中心采购人员定期走访市场进行调查,如供应商品市场价格低于合同签订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准进行结算。

  五、招标程序

  1.凡符合投标条件的企业,均可向哈尔滨师范大学产业处提出书面准入申请。并按要求填写《投标报名登记申请表》,还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2.提出申请的企业,除了提出书面申请书以外,还须同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代理机构负责人及相关证明文件或项目委托书、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核对后归还企业)。

  3.对提出准入申请的企业,经产业处会同有关部门按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后,产业处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将组成考察组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负责对拟供货企业所在地、资质证照、经营规模、供货能力、配送能力、环境卫生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中发现企业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其报名资格。考察合格的投标人可领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在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参加投标者向哈尔滨师范大学产业处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中标企业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企业如数退还保证金。同类项目低于三家企业报名按流标办理。

  4.召开准入资质企业评审会。由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对企业商品质量和商品价格信息进行评审,评审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将不作为供货企业。大米将确定3家供货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者,按限额录满为止(如第三名出现得分相同投标人,由领导小组再次投票产生录取者);其中大米根据综合得分高低排名顺序分别为江北校区三部食堂、二部食堂和江南校区一部食堂供货;牛羊肉类、洗涤类各确定1家供货商。由产业处发布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签订供货协议。

  六、实施步骤

  1.发布公告:产业处发布《哈尔滨师范大学产业处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公告》,20xx年1月9日-20xx年1月11日。

  2.申报及资格审核阶段:申请企业提交材料,工作组负责申报材料的收取,产业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并提出实地考察企业名单,20xx年1月14日-20xx年1月15日。

  3.考察阶段:产业处组成考察组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20xx年1月16日开始。

  4.开标阶段:由领导小组根据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打分,并确认最后中标供应商,实地考察结束后另行通知。

  5.公示阶段:产业处对通过评审的中标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合同签订:公示无异议后,产业处于2月20日前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

  七、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明确目标。进一步提高对伙食物资准入企业工作评审重要性的认识,以评审工作为抓手,全面提高供货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坚持集体评审工作程序,严格履行评审工作的职责,保证工作公平公正,过程公开透明。

  3.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学校食堂食品采购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学校餐厅疫情防控管理,明确学校食堂各环节防控要求和责任分工,保障广大师生在校用餐期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严防新冠肺炎疫情在食堂制售过程或就餐过程中传播,切实保障好师生就餐安全,确保疫情不发生或在校园蔓延。

  3、完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测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成立食堂疫情防控专作小组

  学校成立成立由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加强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研究部署,制定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岗位责任。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

  1、科学制定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2、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排查,组织岗前培训,落实食堂后厨封闭化管理;

  3、组织实施对学校食堂加工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配送电梯间、洗手间、更衣间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

  4、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关于餐饮服务规范等要求,规范食堂餐食制售;

  5、科学制定学生、教职工错时就餐、分散就餐实施细则;

  6、将学校食堂防控工作作为开学前物资保障和措施落实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和督导。

  三、开工前准备工作

  (一)加强食堂员工教育培训

  1、通过微信工作群、“一封信”、“倡议书”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员工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食堂员工规范防控行为,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不必要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2、对食堂全体人员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生物学特性、传染性、危害性、传播方式、传播途径和防控知识的教育,要求员工学习掌握相关的疫情防控知识,并组织上岗考核。

  3、对食堂全体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岗位操作流程的培训,并要做好培训记录,要求员工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

  (二)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1、制定发生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隔离与应急处置措施,隔离措施和应急交通送医治疗路线定点医院联系等预案。

  2、制定就餐过程中发现疑似病例和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3、制定师生或家长针对学校餐饮安全的投诉举报和突发舆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4、按方案预案组织应急演练,确保管理层及员工熟悉处置流程。

  (三)返校返岗要求

  1、根据上级明确开学时间后,员工返校时间在学生返校前14天,届时将通过微信平台、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将具体返岗时间通知到每一位员工。

  2、返岗前,学校要安排专人持续跟踪记录员工及家庭成员的假期行程、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接触史等信息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掌握员工返岗前出行地点、是否乘坐过公共交通、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要建立台账;

  特别是从湖北或重点疫区返广的,做好登记。

  3、交待返岗途中注意事项,如果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车上尽可能选择靠窗的.位置;

  在路途中尤其是在车里,尽可能避免拿下口罩吃东西;

  在路途中尽可能减少与他人接触,最好保持一米以上距离。

  4、严格落实隔离观察制度,来自疫情严重地区员工暂不复工。

  (四)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

  1、建立返岗员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与员工所在社区(村)干部核实确认,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归来人员等情况。

  2、对食堂员工实行每日上岗前健康检查,做好检查结果记录,有发热(37。3℃以上)、乏力、咳嗽、咳痰、胸闷、腹泻等症状者,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督促其及时就诊,在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前不得上岗。

  3、严格落实为期14天的隔离观察制度,食堂员工全部集中入住后勤人员集体宿舍,实行统一封闭管理,待确认健康后方可上岗。

  4、指定专人及时发放员工所需防控物资,确保口罩、测温计、消毒液和工作服等相关防控物资充足供应。

  (五)储备好防控物资及食材

  1、严格按防疫需要,配备与食堂员工数量相匹配的口罩、手套、帽子、洗手液、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防控所需物资。

  2、设置独立的隔离间,并购置防护服、护目镜、医疗器械等应急装备,做好师生和员工应急隔离准备。

  3、配备与供餐量相匹配的餐用具、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及保洁设施,开学前对所有餐具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

  4、配备足够的洗手消毒设施,张贴洗手消毒方法标识。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学校食堂食品采购方案 篇6

  根据《中共XX省委关于推进清廉建设的意见》(鄂发〔20xx〕21号)和《关于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X教工委〔20xx〕7号)精神,为扎实开展清廉学校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委第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要求,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为人民为中心,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齐抓共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深入开展清廉学校建设活动,增强依法治校、廉洁从教、诚实守信意识,改善校风、教风、学风、作风,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总体目标

  以“建设清廉学校”为主题,从党员干部、教职工、学生群体入手,加强重点领域管理,不断完善学院治理体系,打造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行风,为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十四五期间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三、工作措施

  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和觉悟意识

  坚持把思想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工程,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加强廉洁教育和诚信教育,切实增强师生员廉洁自律意识,坚守廉洁底线。

  具体工作:

  加强政治学习,提升政治素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坚持“三会一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基层党支部学习,推行主要领导领学、班子成员述学、专家学者导学、创新形式活学和部门联动督学的“五学”模式,完善“有年度学习计划、有集中学习讨论记录、有考勤登记、有个人学习笔记、有学习文章、有学习经费的“六有要求”,增强贯彻执行力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党总支)

  加强廉洁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充分结合党委中心组学习会、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支部特色党建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等党纪党规,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学习机制;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教、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组织党风廉政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红色基地和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廉政谈话等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廉政意识。(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处)

  加强思政教育,落实立德树人。坚持学院领导上思政课、《形势与政策》课程制度,贯彻执行“三进”工作,坚持育人为本,进一步推动实施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印发的《XX省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工作方案》,落实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创新要求,定期组织召开思政课建设专项会议,加快配进思政课优质教师队伍与辅导员队伍,细化思政课建设的各项指标,打造“党建+”育人工作机制,推进党建与育人工作融合、与教育教学融合、与学院高质量发展融合,形成“三全育人”生动局面。(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人力资源处、学工处、公共课部)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能

  健全学院党组织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制度机制,结合学院多校区办学实际,完善内控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改进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基层纪检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发挥基层监督职能作用,推动基层正风肃纪、督促党员干部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校园民主决策机制。抓好“小微”权利管理,规范教育、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要求。

  具体工作:

  1、健全内控管理体系,完善治理结构。以内控管理制度建设为抓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署每年度的学院领导班子廉政责任书、学院二级部门党风廉政书和党员干部廉政责任书,学院党委听取二级部门党组织报告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为学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各部门从促进学院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角度,梳理管理薄弱环节,优化岗位职责,改进业务流程,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实施有效的内部管控机制。(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监察处)

  2、加强基层纪检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规范基层纪检委员岗位设置,将政治素质好、道德品德优、工作能力强的党员选拔培养到纪检委员岗位上来;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打牢监督执纪问责业务基础,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履职机制,明确基层纪检委员履行纪律监督、宣传教育、上传下达及内部巡查、汇报廉政信息方面的监督责任,利用基层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廉政思想教育、谈心谈话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及时提醒,及时纠偏,实现关口前移。(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

  3、坚守监督第一职责,防范廉政风险。健全党风廉政监督机制,对师生密切关注的学院重大事项、职务评聘、干部选拔、物资采购、后勤生活、奖学金评定、学生入党、教育资助扶贫工作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强流程监督、过程约束,规范“微权力”;通过校园网、校园宣传栏、廉政信箱、阳光信访平台、信访专人接待、院领导“接待日”等途径畅通师生民主管理的渠道,建立学院廉政信息发布平台,完善校务、党务、人事管理、教务、学生事务、财务、后勤服务等事宜的公开内容、丰富公开的形式,增强监督实效。(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处、人力资源处、教务处、学工处、财务处、后勤集团)

  4、落实“三转”要求,提升服务能力。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针对我院目前多校区办学的实际情况,各部门注重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在强化部门协同、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意识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充分发挥数字化校园网络作用,强化职责担当、提升履职能力;抓好关爱帮扶,健全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残疾学生帮扶制度、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机制、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援助机制、师生申诉机制等服务体系,做好“思想解惑促成长,心理解压促健康,学习解困促提升,生活解难促信心,就业解忧促发展”工作,学院干部、教师每人至少结对联系服务1名困难学生,巩固“五帮五促”成果;教务处、学工处、财务处、实验实训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探索建立“一站式”学生事务中心,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强化服务效能。(责任部门:学院各部门)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质量教师队伍

  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标准,不断加强和改进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构建教育、宣传、监督、考核、奖惩“五位一体”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营造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

  具体工作:

  完善师德师风教育体系,提高职业素养。将师德教育作为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和教师、干部年度培训工作的重点,通过学习《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和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师德师风教育网络直播课、组织专题网络培训等活动丰富师德教育形式,培养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树立职业精神、提升职业素养。(责任部门:人力资源处)

  强化师德师风评价与监督机制,增强行为自觉。完善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质量标准,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并作为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学生评教和年终评定机制中,融入师德师风方面的评价,引导教师查找在课程思政方面、对待学生方面、治学方面、仪表和风度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明确今后整改努力的方向,打造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秀、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教师队伍;充分发挥督导督学、师生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设立“领导信箱”、“纪检监察举报邮箱”,公布“信访投诉电话”,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增强遵规守纪意识。(教务处、人力资源处、监察处)

  3、落实师德师风奖惩制度,激励担当作为。通过采取评选和表彰“优秀共产党员”、“落雁好老师”、“三育人标兵”、“三育人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措施,宣讲师德师风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发挥榜样引领作用,营造崇廉重德、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对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在岗位聘用、培训及进修、各类骨干评优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建立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对违反师德师风者,实行“零容忍”,不姑息、不迁就、不纵容,取消评选称号、表彰奖励,坚决按规处理,以奖惩分明的严肃态度,营造正气充盈的内部环境。(责任部门: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处、宣传部、监察处)

  (四)构建廉洁教育长效机制,营造清新学风

  树立以学生为本、注重知识传授与道德导向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工作理念,从加强教育引导、打造文化阵地和严格制度管理方面入手,不断建立健全廉洁教育长效机制,通过廉洁文化的涵养和浸透作用,强化廉洁、诚信、自律意识,营造清新学风。

  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廉洁意识。把大学生廉洁教育纳入思政教育体系,形成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公共课部与学工处、各学部参与和实施的“党建+”育人工作机制,在制订思政教育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将廉洁教育内容列入其中,一起布置、分步实施;尝试、探索将廉洁教育与入学教育、思政课、专业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就业指导教育等相结合的模式,切实推进廉洁教育进材料、进课堂、进头脑工作;专业教师在教学中要善于抓住时机、利用学科特点、结合教学内容,充分挖掘各学科中的'廉洁教育资源,在日常教学中做好廉洁教育内容的渗透和灌输;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研学基地、清廉教育基地、法纪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开发清廉课程,通过一系列教育引导,逐步增强廉洁意识,提升诚信品质,促进学风建设。(责任部门:学工处、公共课部、学部各党总支)

  打造文化阵地,营造诚信氛围。把廉洁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充分发挥传播媒体的宣传作用,利用校报校刊、校内广播、宣传栏、宣传标语、新媒体等多种载体,开展廉洁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良好风尚;适当组织征文、演讲比赛、摄影及书画展览、微电影、小视频征集等大学生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把清廉文化、奉献文化、守纪文化、礼仪文化等与学科教学、主题班会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等结合起来,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促进廉洁文化学习,营造良好的校园廉洁文化氛围。(宣传部、团委)

  严格制度管理,加强行为自律。全面梳理现有学生管理制度中与学生诚信教育、违纪处理相关的内容,以完善制度、加强诚信管理推进清廉学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违纪处理程序,严肃处理考试作弊和论文抄袭行为,严把考试和毕业出口关;发挥党委、纪监、宣传、教务、学工、财务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职能,在学生入党、学生推优、学生干部选举、奖助学金评定以及综合测评等方面,完善相应的评价、核查、监督制度和程序,通过“学生代表座谈会”等形式扩大和保护学生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坚持每学期召开诚信教育主题班会制度,调动发挥学生干部的诚信学习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养成科学严谨的学习态度,使学生通过“内修诚信、外守制度”的培育模式,成为优良学风的自我建构者和自我管理者,养成尊重规则、正直无私、抵制诱惑、自律自强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责任部门:学院各部门)

  四、相关工作要求和保障

  (一)压实责任,主动作为。我院成立清廉学校建设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学院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各学部党总支书记为小组成员,负责全院清廉学校建设工作的统筹谋划、督导检撕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