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通用33篇)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通用33篇)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通用33篇)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按照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的总体要求,以科研促教改,以新课程理念为指导,在英语课堂上如何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如何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从而培养自学能力,已经是初中英语教师面临的问题,学会学习和发展是素质教育的要求,结合英语课程标准,深入分析学情,制定本课题计划。

  二、课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初中英语《新课程标准》要求教师指导和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培养自学能力。因此,应该把学法研究与教法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从根本上解决学生“学”的问题,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才能真正达到《新课程标准》有关强化“学”的功能的要求。

  学习方法是学习时采用的手段、方式和途径。学法是在学习过程中产生和运用的。掌握良好的方法是很重要的事,但又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需要付出的艰苦努力,需要持之以恒的精神。只有每天坚持不懈,日久天长,学习才可能成为自觉的行为,从而掌握学习的主动权。所以,学习方法并不是什么捷径,它只是踏踏实实、刻苦学习的程序以及在这个学习过程中的各项具体措施。

  三、课题研究的方法

  经验总结、行动研究法、文献法。

  1、经验总结法:重视资料积累,按研究内容写出总结。坚持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相结合,边实践边思考提炼,及时总结,及时推广。研究过程中要对研究成果进行处理和组织,要撰写一定数量的论文等。

  2、行动研究法:用先进教育思想指导实践,并围绕课题问题,在课题组内组织公开教学,集体备课、评课和理论主讲活动等等。根据研究目标,对研究过程中涉及的各种变量作出分析和控制。对本学科、学生作跟踪研究,并写出个案研究报告。

  3、文献资料法:研读有关专著,收集有关先进教学思想和模式的资料及论文,与新课程理念融合,借助理论和经验,形成合力,指导课题实验研究,提高教学效果。六、课题研究遵循的原则

  四、课题研究遵循的原则

  1、和谐发展原则

  从学校实验新课程教材的实际出发,在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的研究中,必须遵循和谐发展的原则。和谐发展是指学生素质整体水平和学生个性在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研究中得到全面的发展,从教育论上认识则是把学生作为整体发展的人,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2、整体性原则

  在新课程实验改革与课堂教学模式改革中,一方面要考虑到本学科新课程教学的目的与培养目标的设计,另一方面又要注意到学生自身发展的需求,符合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认知能力,使得学生在课堂教学模式改革中,自然素质、心理素质和社会文化素质都能得到整体发展。

  3、可操作性原则

  在课题研究中,要体现可操作性,即抓住构建新课程改革实验背景下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这一环节,抓好英语学科新教材实验改革中课程内容和结构的设计,改革教学方法,重建英语课堂教学模式,把这些问题置于改革和课题实验研究的突出位置。

  五、课题研究的内容

  探究出一种适合林区中学英语教学实际的“初中英语教学模式及学生的学习方法”。

  学习新的教学理念和课堂教学模式,了解全国新课改情况和初中英语教学的现状。为本课题的研究寻找更多的理论支持

  子课题的选择是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及教师在教学中遇到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子课题:初一学年:培养学生口语能力

  初二学年:培养学生记忆单词的方法和技巧

  初三学年:初中学生英语阅读兴趣及能力的培养

  语音室:初中学生英语听力的培养

  六、课题研究的预期目标

  1.通过研究,使本校英语组建设走上一个新的台阶,使本组的英语教师的专业素养有全面的、较大的提升。

  2.通过研究,寻找英语教师如何提高课堂效率,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成为学习的主人,为终身学习奠定良好的基础。

  七、课题研究的步骤

  本课题研究分四个阶段:

  1.课题研究提出阶段(20xx.9。1-20xx9.10)

  课题组成员学习《英语课程标准》、了解当前英语。提出本课题研究。

  2.课题研究准备阶段(20xx.9--20xx.10)

  进一步查阅有关文献资料,学习相关教育理论,为课题研究储备丰富的理论依据。收集与本课题有关的成功经验和个案资料。

  3.课题研究实施阶段(20xx.10--20xx.6)

  (1)实践活动,积累素材。

  (2)阶段性总结。

  (3)反馈信息,总结经验

  4、总结阶段:(20xx、7)总结材料,撰写课题论文。

  在相关理论的支撑下,进一步检验课题研究的实用价值,完成结题报告,并在本校进行推广。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本课题是在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背景下提出的,其目的是通过研究促进教学方式的转变和优化。因为教学方式的变革,关系到我们教育的质量,因此我们要以高度的热情和端正的态度,更新观念,转变角色,实施课改,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

  国家《教育科研“”课题指南》第41项推荐课题为“新课程背景下各学科课堂教学模式研究”。我们的科研课题《历史高效课堂教学模式研究与实验》可以说是这一课题的子课题,是对这一课题的细化落实。这一课题的完成,将有助于实现现有主要历史课堂教学模式的整合和优化,有助于教师对当前先进教学模式和教学策略的全面掌握。

  二、研究的目标:

  熟练掌握现有历史学科的主要先进教学模式,分析评价整合,并力争推陈出新。

  三、研究的可行性分析:

  首先,课题选项贴近我们的工作实际,课题组成员都是一线带课教师,教育科研可以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

  其次,科研课题资源丰富。

  再者,学校对教学科研重视支持,本校是省级教学示范校,有着良好的科研工作环境。

  最后,课题组成员搭配合理,从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到年富力强的年轻教师,从具有高端科研水平的硕士到初具科研能力的学士,是完成课题研究的人员保证。

  四、研究的方法和步骤:

  (一)实验对象:结合课题中的具体模式,我们将在三个年级同步或逐步进行实验开展研究。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将采取资料文献法、调查法、课堂教学实验和观察对比等一系列的方法,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路子。

  (三)研究步骤及任务:

  整个研究分五个阶段进行。周期为一年(20xx年1月---20xx年12月)。

  第一阶段:(20xx年1月---20xx年3月)科研资源搜集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各种可能的渠道尽快尽多地搜集各地各校各种形式的教学模式资源,渠道主要是利用报刊、杂志、网络、图书馆、人脉关系等,方向主要是名校名师和教育科研专家等,形式包括文字资料如论文、经验总结交流材料、教学科研心得、各地各校的机构网站和校园网的内部文件,网络视频和音像制品(如各省课堂教学优质课评选的优秀教学案例特别是近年山东省高中历史优质课评选中的优秀课例,各地培训教师使用的优秀教学案例等)。

  第二阶段:(20xx年4月---20xx年7月)第一分析实验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搜集到的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利用上学期的教学时间对先进的教学理念策略模式进行教学实验。教学实验首先是观摩组内成员的观摩研讨课,课后共同研究讨论,改进完善课型,然后在完善的基础上由研究小组成员执教示范课并形成视频作为阶段性成果。在实验的同时逐个形成教学模式的总结性报告。

  第三阶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一期实验总结,科研资源再搜集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利用暑期对上学期的研究实验进行阶段性总结。并为下学期的进一步研究做好基础性准备工作。

  第四阶段:(20xx年9月---20xx年11月)第二分析实验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利用下学期的教学时间对余下的先进的教学理念策略模式进行教学实验。在实验的同时逐个形成示范课教学视频和教学模式的总结性报告。

  第五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结题阶段。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对整个课题研究进行全面性的总结。对过程性和阶段性资料进行系统化整理。在对前期阶段性研究成果整合的基础上形成最终成果,包括结集光盘和结题报告。

  在研究过程中,会根据研究的进展情况适当进行各阶段以及阶段任务的调整,但尽量保持研究过程的不间断性。

  五、科研成果形式

  1、教学案例个案分析资料;2、课堂教学展示视频光盘;3、结题报告。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执行《公路法》、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确保公路完好畅通,防止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规定,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继续加强“治超”工作,坚持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科学“治超”的方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治超”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治超”工作组织领导,局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下,按照国家九部委“治超”工作要点开展治理工作。调整“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路政科,任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公路系统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指导、调度、协调、信息收集、报表统计、宣传报道和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上级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三、工作任务与要求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1、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渠道,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治理的目的、意义、治理措施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悬挂、张贴宣传横幅、标语,印制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设置标志牌、政务宣传栏等进行宣传;二是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广造声势,形成全方位、立体的宣传格局,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2、集中组织开展“治超”执法人员的上岗强化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①传达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及实施

  方案内容;②观看“三乱”曝光录像片,进行廉政教育;③学习讨论“治超”有关工作制度规定及检测检查、处理处罚、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制作;④邀请专家讲课;⑤进行考试;⑥交通指挥动作训练等。

  3、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宣传方式要注重实效性,要集中展现各地“治超”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和突出成效等。同时,还要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违法性的宣传和教育,对超限超载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消除超限超载惯性心理。

  (二)坚持联合治超,加大依法严管的力度

  继续实行路面联合“治超”执法,确保人员投入,坚持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始终保持严格执法的态势,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在开展“治超”执法过程中,要继续按照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xx]455号)的要求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对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要按照《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厉进行处罚,同时严格实施卸载,消除违法行为。对严重超限超载的违法运输车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工作原则和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九部委《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治超工作要点的通知》各项治理工作要点,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1、加强协作配合。公路路政队伍作为交通执法队伍的一支重要力量,对超限超载治理负有法定的义不容辞的职责。全体执法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综合治理的合力。

  2、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对现有车型进行全面清理,整合和解决车辆“大吨小标”问题,继续打击非法改装车辆。在实施检查过程中,严禁以目测或凭难判定超限超载车辆。

  3、要严格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法管理,避免重复处罚。严格执行超限超载处罚标准,严禁只罚款不卸载。

  4、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车辆。重点检查处理从事大件物品运输和运输煤炭、矿产品、钢材、建材等大吨位超限超载车辆,对重量不超的运载不可解体物品和冰箱、彩电、汽车等规则尺寸物品的运输车辆不予卸载;对蔬菜瓜果等鲜活农产品的运输车辆、油、汽等化学危险品专用运输车辆,不实施卸载措施,但要实行现象告诫、登记,并将有关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加强管理,控制超限超载;对于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的实行抄告、公示制度,由车籍所在地交通部门取消其营运性运输从业资格。

  5、检查期间如遇通行车辆密集时,则只拦截检测检查大吨位的超限超载车辆;如发生交通堵塞,疏导交通。严禁执法人员随意上路拦车检查、强行追车检查。恶劣天气或条件不具备时,停止检查。

  6、检查站的检测通道要用锥型警示桩设置检测警戒区,并在距检测点1000米和500米处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检测过渡区,100米处设置“限速20”,50米处设“称重检测点”,称重通道右侧设照明设备。配备的检测称重仪应始终保持正常的技术状态,定期检修并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校检认定。

  7、严格遵守车辆检(测)查与处理处罚程序。实施检查必须由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发现超限超载车辆后,示意其减速靠边停驶接受检测、检查。执法人员实施检(测)查时,应首先向当事人敬礼,表明身份,说明检查理由,请当事人出示相关证件,交记录员登记后,引导被检车辆以每小时5公里匀速通过称重检测仪,称重仪打印出验测单后,操作员应请当事人在检测单上签字确认,并将车主联交当事人,并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程序及有关处罚标准实施处罚。做出处罚前应制作《勘验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必要时运用照像、摄像设备收集证据。作出处罚应向当事人出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处罚决定书》,交当事人签收。

  四、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为确保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树立良好的公路执法队伍形象,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服务社会、奉献人民”的宗旨,必须加强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强化执法监督检查措施,加强队伍建设管理。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违纪、违法有关责任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1、加强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明察暗访、投诉举报查处制度,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局“治超”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在醒目位置设置执法政务公示栏,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级和本局制定的“治超”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于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执法人员一经查实,坚决调离执法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别是对于执法人员内外勾结,私处带车、放车逃避检查的,一经查实,坚决从严处理,对直责任人坚决开除公职,决不迁就,并追究有关科室的领导责任。

  3、执法责任人要对所属执法人员严格管理、教育,要以身作则,带头坚持原则,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加强内业管理,保持办公场所卫生、有序;坚持岗前工作例会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向上级报告反馈工作情况。

  五、加快“治超”长效机制建设

  1、针对治超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总结、研究“治超”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内在规律,逐步建立“治超”长效机制。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出台“治超”方面的规定,建立多层次“治超”规章制度体系。

  3、强化管理规范,加强横向联合,推进信息共享,建立起“治超”网络,为长效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同时,提高“治超”检测工作的效率,在依法“治超”的同时,有效保障公路交通畅通。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全力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_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开学前准备工作

  (一)完善工作预案

  1、根据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我校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第一时间制定完善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具体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落实防控经费,做好物资贮备。

  2、成立_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专项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德育、教务、后勤、卫生室、少先队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和落实工作。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领导组组长:__副组长:_____组员:_________办公室:__兼办公室主任,___________班主任任成员。具体负责防控工作协调、组织、物资供给、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疫情防控具体事务安排及落实、疫情防控情况日报等工作。

  3、建立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年级组、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同时与___医院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积极开展联防联控。

  4、制定疫情防控时期教职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利用考勤签到和晨、午间学生进班前进行体温测量、身体状况问询和登记、上报工作,每天办公室人员对教职工工作场所和教室进行通风换气。

  5、制定疫情防控时期严格的门卫管理制度。严禁非本校教职员工、学生及校内家属区住户进入校园,对确需进出校园人员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上课期间封闭管理,学生离校后要及时封闭校园,并对校门周边、大门、门卫室、保卫科及时进行消毒、通风。

  6、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收集、宣传和舆情监督工作,依托微信群、公众号、班级QQ群等信息平台,用好公示栏、LED电子屏、黑板报、标语等阵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疫情防控宣传信息及时传达到每位教职员工和学生。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消除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

  7、积极做好消毒物品(消毒液、医用酒精等)、洗涤用品(洗手液、香皂)、口罩(若干)、红外体温测量仪等防控物资采购和储备。在各楼下设置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的垃圾桶。在门卫室的里间设置留观室,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要科学合理有效使用物资、经费,安排专人进行管理,避免滥用和浪费。

  (二)建立信息台账1、全面排查登记教职工、门卫、保安和学生假期去向,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寒假期间外出或返回师生、有重点疫区接触史师生、身体不适师生的信息台账。对隔离期未满或身体不适师生须延迟到校时间。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个人要密切关注并给予人文关怀。

  2、加强信息报送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教职员工和学生须延迟到校时间。

  (三)做好教学安排1、结合实际制定延迟开学的教学工作方案,调整20__年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督促教师备课,提前调整好教学进度。通过微信、电话、QQ、空中课堂等多种形式提供线上服务,对学生作业进行批改和开展答疑辅导,指导学生安排好居家学习和生活。

  2、根据教师身体健康情况,及时调配好师资,确保开学后教学需要。针对当前疫情形势下师生可能出现的焦虑、恐慌、烦躁等情绪,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师,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

  (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1、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方位改善高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要对电梯间等封闭常用空间和部位,不间断开展消毒工作。

  2、做好健康卫生教育。通过微博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电话和致师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全面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科学指导学生在家开展适度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3、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使用野生动物。身体不适者及有发热症状人员严禁进入食堂。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采取打包方式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进入食堂人员要带好口罩,进入食堂后先洗手后取餐。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办公室和卫生间的洗手水龙头进行全面检修,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在所有的水龙头边配备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

  二、开学后具体工作

  (一)严格执行各项预案

  1、加强疫情防控领导组及人员配备等组织管理工作,相关人员要在岗在位,确保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2、落实校园疫情动态监测制度,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和学生晨、午检制度,做好缺课师生及缺课原因的登记、统计和追踪工作。对发现的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第一时间安排在留观室进行隔离,由倪文萌副校长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依规进行妥善处置。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随时报、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不迟报、漏报、瞒报。

  (二)及时补充物资储备确定总务处有计划采购补充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香皂等消耗性物资,保障日常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三)建立家校联动机制持续通过QQ或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等向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督促家长和学生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做好自身防护。及时了解因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学生和其他原因未到校学生在家情况,给予关心关爱。

  (四)加强教育教学秩序管理1、全面了解假期学生学习状况,合理调整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安排,可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授课方式,强化有针对性的辅导,实施分类教学,落实调整后的教学方案。

  2、尽量不组织开展校级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3、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暂停升旗仪式、年级会议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安全第一课等需要全体学生参与的集会等活动以广播形式开展,暂停校际间师生聚集活动。坚持以一个班级及以下为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4、错时安排学生入校和离校时间,家长须在校门外接送学生且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接送孩子的家长佩戴口罩,接到孩子后及时离开。

  5、持续深入开展健康教育,鼓励师生加强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增强身体素质。

  6、原则上不召开学校教职员工大会,可利用网络平台或学校广播召开会议。不组织开展全校性、校际间聚集性教学和教研活动,倡导网络教研,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方式开展校本和校际间教研活动。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开展的,要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在属地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严格遵守相关卫生要求,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尽量缩短活动时间,并控制参与人数。

  (五)持续保持校园环境卫生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卫生管理,各班级每天要对教室进行清扫和消毒,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运动场馆、图书馆、教师办公室、实验室、厕所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由相关负责人积极进行清扫与消毒。

  2、有水龙头的办公室和公共卫生间均配置杀菌香皂等,卫生保洁人员要定时对地面、墙壁、桌面、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

  (六)加强校园安全工作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来访人员须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场地一律暂停对外开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一、督导目的及原则

  责任督学应以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为依据,在实地督导过程中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督导

  在督导过程中,督学须积极践行“督政不忘政治、督学不忘学习、督法不忘方法、督事不忘求是”要求,做到依法督导、文明督导。

  2.坚持问题导向

  聚焦“双减”工作落实中的关键问题,突出重点,带着线索督、跟着问题查、盯着问题改,推进“双减”工作“最后一公里”走深走实。

  3.坚持实事求是

  围绕学校实际情况,秉公督导,坚持做到摸实情、讲实话、出实招、见实效。

  4.坚持公平民主

  尊重被督导学校的历史和文化,尊重学校领导和师生,积极主动地与被督导学校不同层面人员交流座谈。

  此外,应特别注意将实地督导与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统筹考虑,把握好督导时段与方式。

  二、督导内容及方式

  责任督学应主要以“四不两直”方式进校督导;对于特殊情况,也可根据需要提前要求学校就有关事项进行准备,协助开展工作。应注意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1.校园巡查。责任督学可通过巡查学校日常校务、作息安排、课程设置、教研活动、作业公示、学生活动、社团组织、课后服务等情况,了解学校“双减”氛围,及时发现问题。

  2.推门听课。责任督学可随机进入课堂听课,了解教学情况,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堂互动、教学效果等。同时做好课堂记录,课后与教师沟通,提出意见。听课不要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3.查阅资料。责任督学可查阅学校教学管理、作业管理、课后服务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有关会议和活动记录、教师教案、学生作业等。应尊重学校办学,不宜公开的信息要严格保密。

  4.问卷调查。责任督学可依据督导需求设定调查问卷,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开展调查,全面了解学校真实情况或师生、家长诉求。

  5.走访座谈。责任督学可适时与校长、教师、员工、学生交流,召开教师、家长或学生座谈会,了解学校管理、教学和学生学习活动等情况;也可走进社区、学生家庭及相关单位,了解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必要时可通过暗访、座谈、匿名问卷、保密承诺等方式进行访谈。要保护走访调查对象隐私,鼓励说真话、讲实情。

  三、督导任务及要求

  1.“六个至少”

  根据“双减”整体工作部署,责任督学在月月进校督导过程中,采用多种方式围绕学校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教育教学等方面深度参与,在一个学期内做到以下“六个至少”:

  至少查看一次作业。了解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学生作业总量、时长、设计质量及教师指导、批改、答疑等情况。

  至少观摩一次课后服务。掌握课后服务时长、质量、渠道拓展等情况。

  至少进班听一节课。了解课堂教学质量、学生学习效率、教学内容难度与进度等情况。

  至少参加一次备课。了解学校教学管理、课堂教学设计与教研活动情况。

  至少组织一次座谈。面向教师、学生或家长,了解“双减”背后不同主体的真实感受、面临问题、工作或学习改变情况、满意度等。

  至少听取一次汇报。听取学校主要负责人对“双减”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了解学校的实施措施、面临问题及下一步计划安排。

  2.工作纪律

  遵守制度。不以个人名义传播影响督导公正性的任何信息,对学校的督导结论均以教育督导部门的名义公开。

  严守纪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不得超出规定的职责范畴,不得妨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不得增加学校和教师负担,不得干扰学校管理工作秩序,接受社会监督。

  保守秘密。对被督导学校重要资料、教师个人资料、学生档案资料等涉及单位与个人隐私的信息,应予保密。

  四、督导记录

  责任督学在督导中,可通过记录、拍照、录音、复制文件等方式,对现状、问题、意见等进行记录(见文后附表)。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指导,并确定跟踪督导计划。

  五、意见反馈

  责任督学每次督导完毕后,应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形成反馈意见,及时和学校沟通交流。针对需要持续督导的问题,向学校明确下次督导的`计划安排。

  六、督促整改

  1.一般性问题。责任督学在督导过程中,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提出解决意见或整改建议,要求学校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提高督导的实效性和整改的时效性。

  2.重点问题。对督促指导2次(含2次)以上仍未整改的,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反馈。对于不作为的学校,教育督导部门要启动问责程序。

  3.难点问题。对难以推进,需要其他部门支持配合的,要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反馈,由教育督导部门协调督促解决。如还需要上一级部门协调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区、市级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反馈。

  4.严重违规或重大问题。对学校存在的严重违规行为或突发重大事项,责任督学要及时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协助教育督导部门根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视情对相关单位或个人启动问责程序。

  七、督导结果及报告

  1.基本要求。责任督学要结合客观、主观情况对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课后服务、教育教学等情况进行整体判断。一要检查相关政策落实有没有具体的文件、办法、实施或行为等;二要检查政策落实相关主体(教师、学生、家长等)对真实情况的反馈、满意度等,相互验证。

  2.总结汇报。责任督学每月应以书面形式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工作情况,每年对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接受教育督导部门的检查和考核。

  3.案例推广。在完成月度、年度实地督导报告基础上,针对学校好的经验做法和经典案例,要及时汇总形成案例推广建议报告,提交教育督导部门。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20__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铁岭市20__年普通高考安全有序组织,依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市招考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关于坚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招考委的工作要求,统筹处理好普通高考与疫情防控关系,把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确保实现健康高考工作目标。

  二、工作目标

  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教育局、卫健委、招生考试机构、疾控中心和医院职责,明确部门人员分工,落实疫情防控任务,准确把握普通高考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加强部门协作,落实部门责任,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预案,完善工作流程,搞好疫情防控演练,强化应急处置,确保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有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市、县(市)区成立疫情防控专家指导组。负责考区、考点的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对考点疫情防控组无法认定的特殊考生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并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只有一个考点的考区,专家组成员直接负责考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市、县(市)区卫健委统筹安排各考区考点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应对和处置考试期间各考点出现的疾病和疫情突发状况,如遇考生需在救治定点医院考试,卫健和招生考试部门共同组织并设立临时考场,考试全程要录像。

  2、将我市学校“1+4”疫情防控包保办法落实到高考疫情防控中。由卫健委人员担任疫情防控副主考,疾控人员和医生为考点疫情防控组成员,对发热考生的情况进行研判。另外两名市场监管部门人员负责考点监食工作。疫情防控组协助考点主考负责考点疫情防控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3、对考生的防疫要求。

  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要求。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考前第14天开始(6月23日至7月6日),每日测量体温、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以及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局和招生考试机构,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

  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由市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市卫健委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

  除本地在校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考生要求。从考前14天开始(6月23日至7月6日)由报名点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生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上报工作。

  建议在外省的考生提前14天返回铁岭,按要求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记录,并每日上报报名点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从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考生,须提供属地14天集中隔离医学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所有考生要提早做好考试准备和疫情防控准备,以免耽误考试。

  对考前考生为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考生为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不能排除感染可能并发热的;通过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市专家组逐一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是否需要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并启用备用试卷,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参加考试。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由市招生考试机构向省招考办请示,为考生申请启用备用隔离考场并启用备用试卷或在隔离、救治场所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主考和疫情防控组进行具体研判,确定其是否在本考场继续参加考试,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要逐级上报,由市招考办报请省招考办批准,方可启用备用试卷。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招考办批准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分别向考生本人及所在考场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考生恐慌。

  4、对考试工作人员的防疫要求。

  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安排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从考前14天(6月23日至7月6日)对所有抽调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本地招生考试机构存档备查。出现身体异常的考试工作人员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除必备的考试工作人员外,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要预留一定数量的备用工作人员,以备临时代替因“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不能参加考试工作”的工作人员。同时做好备用考试工作人员的考前14天体温监测和记录工作。

  根据疫情动态情况,各县(市)区招考委要按照“非低风险地区每考场20名考生”的标准预留监考人员,并做好预留监考人员的考前14天体温监测和记录。考试期间预留监考人员能够随时可以上岗执行监考任务。

  5、对考点的防疫要求。

  各考点要按照“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的标准进行考场布置,每个考点至少需要配备3个备用隔离考场。

  各考点设立疫情防控组,负责考生和执考人员的体温监测,并对体温异常考生进行复测、研判和处置;负责考点防疫工作的指导监督

  各考点要设置体温检测点。体温检测由考点学校人员负责,体温检测点要设在宽敞的入口处或考点与楼门间指定区域。原则上我市各考点采用大通量非接触式体温检测设备(例红外线体温检测仪或检测门)检测的办法,并准备足够数量的手持式体温检测仪做补充。检测点要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通风良好的临时隔离室,没有隔离室必须设置凉棚,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各考点负责体温检测的老师要提前上岗,对进入考点的考生进入体温测量,务必保证在考生入考场铃响前,已到考点的考生全部体温检测结束,不影响考生正常入场时间。

  各考点要设立卫生防疫室并准备充足的防疫用品。包括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各考点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要按照考场数准备充足的消毒剂。备用隔离考场除上述物品外,还需准备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等。

  各考点备用隔离考场要按照标准化考场的要求设置。要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疫通道,配备速干手消毒剂、个人防护用品等,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考试场所要及时通风和消杀。考前,考点要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指导下,指定专人对考点、考试场所、通道、区域、桌椅等进行清洁消毒,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同时要进行至少一次彻底的卫生大扫除和至少一次预防性消毒,消毒后要进行通风。每天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做一次预防性消毒。

  6、运送、保管、整理、分发试卷疫情防控要求。

  要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提前14天对所有参与人员进行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参与相关工作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对试卷运送车辆、试卷保管场所进行彻底消毒,试卷保密室存放试卷前开窗通风,没有窗户的保密室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领取试卷需在外住宿和餐饮的,要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宾馆和饭店,采用分餐制用餐。试卷进入各考区保密室后,试卷安保人员每天仍须监测健康状况并作好记录。

  四、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做好《铁岭市高考考生疫情防控十项提醒》、《致广大高考考生及考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宣传,提高考生及家长的公共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告知考生和家长所采取的有关措施;对于考生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地应在考前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压力,消除顾虑。

  2、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在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3、考前,考点要组织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行包括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调试设备,熟悉检测操作;为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可将考生进入考点时间适当提前,设定合理的进入考点、进入考场开始时间,控制入场、离场进度。__月__日前各考点要组织一次有考生参加的入点测温实战演练。__月__日下午各考点主考组织一次疫情防控和突发状况演练。

  4、提醒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进入考点时与他人间隔要保持1米以上,不扎堆、不聚集。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五、以上内容视疫情发展情况,适时研判并调整。中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参照此方案执行。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8

  各学院,部、处、室、馆,工会、团委:

  为做好期末、寒假各方面工作,确保寒假期间各项工作完成,保证下学期开学后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期末、寒假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期末工作安排

  1.各学院于1月25日前组织教师进行专业自评(1月20日完成初稿,1月25日完成终稿并交主管校领导审核)。

  2.各行政部门原则上从1月13日起轮休,但需在寒假完成的工作,完成后再轮休。

  3.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校食宿,请各教学单位、学生工作部(处)、后勤处等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学生行李存放、保管和下学期学生住宿安排等工作。

  4.认真做好校园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各单位对教学设施、生活设施、重点设备和公共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尤其要做好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的防火、防盗、防爆、防中毒工作,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一定要安排人员值守,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

  二、寒假期间工作安排

  1.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函授工作时间为1月10日,成教院会同各教学单位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函授等教学管理工作。报到和上课时间由成教院负责通知,计财处会同各教学单位做好学费的收缴工作,后勤处做好学员食宿安排等工作,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做好面授工作中教学设备管理、使用和交接工作。

  3.学院办公室、保卫处要协调和指导各单位及业主委员会做好寒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门卫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同时要注意加强夜间的巡逻。

  4.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后勤处要保证教职工寒假期间的生活需要,做好供水、供电、供暖和环境清洁卫生等服务工作;要利用寒假完成设备的维护和维修。

  5.图书馆、收发室每周保证一定时间开放,放假前公布开放时间。

  6.寒假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伊宁市须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处级干部须同时向组织人事部报备,一般干部离开伊宁市要向本单位领导请假。

  7.学校值班工作正常进行,各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值班。值班地点在学校WW指挥中心,联系电话:。除此之外,每天都有一名校领导带班处理学校日常事务。

  三、新学期开学工作

  1.教职工2月22日报到。2月23~25日为全体教职工集中教育学习时间,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学生的报到及教师备课教案的检查工作。

  2.学生报到时间为20xx年2月24~25日,2月26日~28日为学生集中教育学习时间,学生报到期间,学生工作部(处)要做好学生的考勤汇总工作,各学院要及时安排学生打扫卫生,以崭新的面貌迎接新学期。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9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当前保密工作新形势,按照依法治国的方针以法治密的要求,严守国家机密不泄露,用高标准、严要求的实际行动扎实深入到保密工作,推进保密工作取得新成果。

  经过开展保密工作活动,使保密工作得到成效。各部门在保密工作的过程当中,提高工作进取性,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保密规章制度,落实保密任务,保密管理趋向完善、规范,项目部上下构成重视做好保密工作的浓厚氛围和自觉保守国家秘密的良好风尚。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项目部工作人员组成的保密工作小组,构成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项目成员参与的保密工作格局,认真落实保密工作抓到位。

  (一)领导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把保密工作列入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的资料。要对所属工作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真正做到业务管到哪里,保密工作也要管到哪里。

  2、禁止用普通电话和无线移动电话交谈保密事项。

  3、阅批文件要认真做到“人离文入柜”,“人离门上锁”。阅读完毕的文件、资料随时退还机要、秘书人员或承办人。密码电报及绝密文件要当天退还机要室。对记有秘密事项的笔记本、办公用纸等,要妥善保管,定期清理。

  4、参加会议接到的秘密文件、资料,用后要及时交机要、秘书人员登记保管,不准擅自扩大传阅、传达范围。

  (二)秘书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严守纪律,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

  2、一切秘密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录音带、录像带和领导同志的笔记、信件等,必须严加保管。密件与普通件要分类存放;

  3、因特殊情景代收秘密文件、密码电报和档案材料时,不得私自拆阅,并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4、收到密件要认真核对、登记,及时送领导阅批,或按保密规定妥善处理。

  5、传阅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实行签收制度,按规定范围单线传阅,不得横传,随时挂号销号,及时催阅;不得擅自翻印、摘抄转载、公开引用。

  6、秘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或多印件,视同正式文件登记、保管、归档或销毁。

  7、发现密件丢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报告业主保密部门,并抓紧查找,采取补救措施。

  8、尚未公开的涉密的领导同志讲话、谈话和批示,以及尚未公开的涉密的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资料及会议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9、定期检查、清理、清退、销毁文件。销毁文件要执行登记、审批、监毁制度。严防将秘密文件、资料和文件底稿随同旧报纸等出售。

  10、对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要严加保管,及时立卷归档。

  11、工作调动时,应将负责保管的文件、电报、资料、保密本等载体移交给组织指定的人负责接收,不准带走。

  (三)文印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凡带密级文件,没有领导签字不得私自复印。复印的秘密文件,需经原制发机关批准后才能复印;要严格控制份数,复印件要按原件一样管理。

  2、严格保管承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有秘密资料的磁盘。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打印、复印的涉密文稿的资料不得传播,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不得私自多印留存。

  4、打印的密件废页、蜡纸应及时处理,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

  5、文印室、计算机房内,禁止无关人员逗留、参观,严禁会客。

  (四)机要收发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切实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记、传递和管理工作。

  2、对收件要认真进行核对,及时登记、分发并履行签收手续。

  3、严格遵守明电明复、密电密复的规定,严禁明密电混用。

  4、分发文件要直送有关机要、秘书人员或领导同志签收,不得找人捎带或代收。

  5、递送文件要直达收文单位,不得托人捎带,严禁携带机要文件到公共场所。

  6、禁止无关人员在机要室、收发室停留,严禁无关人员翻阅文件、信件和其他文件。

  7、办公室内无人和下班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

  (五)计算机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计算机房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卫保密措施,按装摄像头。

  2、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外来人员的接待制度,进入机房的审批和登记制度;专人主管办公自动化工作,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

  3、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存储设备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4、严禁私自将存有涉密文件的数据带出机关,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机关的要经领导批准,并有专人妥善保管。

  5、要按照机要人员的条件配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工作人员,计算机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自觉做好保密工作。

  6、存有文件的计算机如需送到机关外维修时,要将涉密文件拷贝后,对硬盘上的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外请人员到机关维修存有涉密文件的计算机。要事先征求有关领导批准,并做相应的技术处理,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以防泄密。

  7、禁止用计算机打游戏,以防“计算机病毒感染”。

  8、在计算机网络上传递信息,必须明件明传,密件密传,严禁明密混用。

  (一)结合我项目部工作实际,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学习宣传到位,高度重视,确保人员到位,构成合力,抓好落实。

  (二)督促落实,取得实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自检自查,确保保密工作取得实效。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10

  在山王派出所和及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社区的治安形势大有好转,但我们应看到我们所面临的治安形势仍十分严峻。因此,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本着"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指导思想,在社区群防群治原有的基础上,构建起专群结合的"打防控管一体化群防群治网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社区支部书记作为社区群防群治的第一责任人,成员包括社区两委成员及社区部分党员,协助辖区民警配合开展工作,内容如下:

  组 长: 马明秀社区党支部书记;负责辖区治安监督、督察工作

  副组长: 郑 丽社区居委会主任;负责治安防范工作

  成 员:周 燕社区居委会委员;负责消防及创建无“黄、赌、毒社区工作;

  沈 慧:负责矛盾信访接待工作、负责未成年人教育、刑释解教工作;

  梅传莉:社区党员;负责反邪教、传销活动:

  二、建立治安巡逻队。

  发挥社区干部的作用,充分将居民发动起来,要形成"我为人人守一夜,人人为我守一月"的做法,做到长久坚持,领导组要下到辖区调查研究,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组成护卫队,安排夜间的巡逻人员防火、防盗,安排巡逻人数可根据社区间的疏密程度、人口多少、复杂程度等来安排5人或10人巡逻防范。

  三、充分发挥各层调解组织的作用,社区民间发生的小矛盾、小纠纷就在社区给予以调解,大的纠纷矛盾由乡矛盾调处中心到社区帮助调解,各层调解组织要发挥职能作用,将矛盾解决在基层,不能让小矛盾、小纠纷引起大事件。

  四、在社区构建一个自愿为人民群众服务、政治可靠、法律意识强、有责任感的业主的商店或饭店作为报警服务点,为群众报警、救助咨询提供义务便利,开展治安防范和提供警务信息、宣传法律法规等。

  五、将居民反映的相关情况和提出的意见作收集整理,分门别类,并及时作出相应的答复和处理,定期或不定期的在社区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如禁毒宣传、交通宣传等,让居民能懂得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

  六、加强对重点区域、路段的巡逻防范,做到快速反应,派出所作为治安管理的, 群防群治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各部门的紧密配合和相互支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让群众能自己管好自己,自己看好自己的门,并将此项工作长期不懈的坚持下去。真正做到警力有限、民力无穷。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11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丽水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部署,做好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营造健康安全环境,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疫情防控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5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防控办〔20--〕1号)和丽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加强丽水市校外培训机构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01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明确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部署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

  02 加强分类筛查

  1、严格学员健康审查。所有学员进入培训机构必须测温、亮码、戴口罩,寒假新学员和春季继续参加培训学员均要提供丽水市师生健康信息报送系统生成的健康报告单。

  社会其他学员严格执行身份核查、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构,确因防控和管理工作需要进入机构的,要落实访客登记、健康询问、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等要求,严格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对象。

  2、严格员工健康管理。机构要倡导员工非必要不离丽,如确需离丽的,应提前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鼓励员工留丽过春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要建立“一人一档”离丽员工信息台账,确保离丽员工底数清、返乡行程可追踪。

  按照“知情同意、应接尽接”的原则,员工要在属地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3、严格重点人员管控。凡有境外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执行“14+7+7”管控措施后方可申请返岗。

  对于返岗前14天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中风险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人员来丽返丽管控要求后方可返岗。

  处在健康监测期间的员工,不得从事机构管理、线下教学和参加师生集体活动。不得接收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的.学员参加培训。

  03 加强防控管理

  1、严格控制培训规模。按照学员培训不聚集的要求,机构要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适量减少课时,减少培训频次和人次,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同一培训教室内学员之间至少保持1米距离。

  2、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倡导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如开展线下培训的,要由专人负责学员出入管理,严格核对当天每一时段培训学员名单,不属于该时段培训对象的拒绝进入。

  专人负责学员健康问询、体温监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等工作。学员报到不使用同一支笔签到,由学员自行携带签字笔或刷卡签到。

  3、严格控制聚集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机构大规模集聚性活动,不组织机构团拜、年会、慰问和联欢等活动,不组织学员参加线下的各类比赛、评比、展示、研学和冬令营等聚集性活动。

  4、严格动态健康监测。机构要做好寒假培训期间的员工每日考勤管理和早、晚健康监测。做好每日缺勤员工和学员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员工和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

  机构一旦发现员工和学员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要及时报告属地乡镇(街道)、社区,做好应急处置。

  04 加强卫生防疫

  1、严格落实环境消杀。培训机构要建立清洁消杀机制,配齐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规范保洁清单及工作流程。

  严格按规范对机构内传达室、扶梯、走廊、教室、卫生间、会议室、教玩具、图书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杀记录。教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要定时开窗通风。

  2、严格管理饮食卫生。加强机构食堂疫情防控,除员工就餐外,原则上不提供学员就餐服务。

  杜绝进口冷链食品,尽量不从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网购、海淘物品,接收拆封快递包裹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教育引导机构员工适度锻炼身体,注意营养均衡,保持充足的睡眠,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习惯。

  05 加强监督查处

  1、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落实属地责任,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

  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谁审批、谁主管,完善部门联防联控机制;

  落实培训机构主体责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落实机构员工学员个人责任,做好自我防护,落实个人报告责任。

  2、严格查处整改。

  各地各部门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到位或者存在漏洞的机构,立即停止培训活动直至整改到位;

  情节严重的,将机构纳入“黑名单”,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12

  为切实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因旱灾造成的损失,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进一步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

  今年的特大旱灾将导致小麦条锈病、小春蚜虫、马铃薯晚疫病的流行发展趋势;水田保水差,造成水田普遍失墒开裂,破坏了药膜覆盖层,使除草剂不能起到封闭土壤的作用,严重影响除草剂的除草效果,喜高温的稻飞虱、稻纵卷叶螟发生危害将加重;玉米由于墒情差,气温高等不利因素影响,将面临出苗差,草害、地下害虫、锈病、蚜虫、粘虫等危害加重;蔬菜蚜虫、甜菜夜蛾、斜纹夜蛾也将加重发生。为此,各级植保部门要一步增强病虫害防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田间调查,预测预报病虫发生动态,结合病虫发生实况及时编发简报,提前做好农用物资储备,指导各地开展重大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二、加强技术指导,提高农药用药安全水平

  要加强对群众用药的宣传和技术指导工作,利用各种培训会、防治现场和走访农户等形式,做好农民群众病虫草鼠害的防治指导和用药安全工作,深入防治现场,指导农民什么时候用药,用什么药,怎么用药,不得多种农药同时混用。要加强稻田水浆管理,提高稻田杂草防除效果。要注意科学用药,适时用药,漏水田、台田不可用药,施药后保水是确保防效的关键,切忌漫灌、串灌,田间缺水时可缓灌,但不要淹没心叶;施药后保持水层3-5公分,一定要保水4-5天,这样才能起到比较好的除草效果。

  三、对症下药,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防治工作

  (一)稻飞虱防治

  1.农业防治:选用抗(耐)虫水稻品种,进行科学肥水管理,适时烤田,避免偏施氮肥,防止水稻后期贪青徒长,创造不利于稻飞虱孳生繁殖的生态条件。

  2.生物防治:稻飞虱各虫期寄生性和捕食性天敌种类较多,除寄生蜂、黑肩绿盲蝽、瓢虫等外,还有蜘蛛、线虫、菌类等,对稻飞虱的发生有很大的抑制作用,应保护利用,提高自然控制能力。

  3.化学防治:根据水稻品种类型和稻飞虱发生情况,采用压前控后或狠治主害代的策略,选用高效、低毒、残效期长的农药,尽量考虑对天敌的保护,掌握在若虫盛期施药,防治指标为:百丛虫量1000头,及可进行防治,必须进行统一防治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二)稻纵卷叶螟防治

  寄生性天敌卵期主要有拟澳洲赤眼蜂、稻螟赤眼蜂、松毛虫赤眼蜂;幼虫期主要有纵卷叶螟绒茧蜂、螟蛉绒茧蜂、菲岛瘦姬蜂。捕食性天敌有蜘蛛、隐翅虫类、蛙类、蜻蜓类、瓢虫类等30余种,其中草间小黑蛛和表翅蚁形隐翅虫等捕食力最强。设置诱集田,缩小发生和防治面积,选用抗虫高产良种,减轻或避免受害。孕穗至灌浆期受害损失最重,蜡熟期次之,分蘖期最轻,因此孕穗至灌浆期是防治重点。常用农药有杀螟杆菌、杀虫脒、杀螟丹、辛硫磷、敌百虫、杀螟硫磷、杀虫双等。

  1.农业防治:选用抗虫品种。也可以通过品种布局设立诱杀田,减少施药面积。

  2.生物防治:天敌对稻纵卷叶螟有强烈的控制作用。我国采用人工繁殖赤眼峰防治稻纵卷叶螟已多年,有着丰富的经验。目前已建立了赤眼蜂生产线,为大面积生物防治打下了基础。生物源农药b.t.乳剂防治效果也较好。

  3.化学防治:应严格按照防治指标,掌握在防治适期(孵化高峰至3龄幼虫前)施药。注意选择高效长效,对天敌影响小的化学农药。

  (三)马铃薯晚疫病防治

  1.发病条件:马铃薯晚疫病是马铃薯的一种毁灭性病害。在地势低洼、排水不良、田间湿度大的地块,或氮肥施用过多,发病较严重。温、湿度适宜时,其病迅速扩展蔓延,病株成片枯死。

  2.症状表现:发病叶片,最初在叶尖和叶缘产生圆形或不规则形、暗绿色水渍状病斑,扩大后变为褐色大型病斑,湿度大时,病健交界处有一圈白色霉层。受害茎部,产生稍凹陷褐色条斑,潮湿时,产生白霉,受害薯块,产生褐色稍凹陷病斑。

  3.防治方法:①选用抗病品种和无病种薯。②重病田与非茄科蔬菜实行3年以上轮作,春马铃薯与番茄地,应间隔300~500米。③加强栽培管理,合理配施氮、磷肥,增施钾肥,以增强植株抗病性。开沟排水,降低田间湿度,及时清除田间病株,并将其集中烧毁,以减轻发病。④药剂防治。发病初期,立即喷药,控制其扩展蔓延。每隔5~7天喷1次,连喷2~3次。常用药剂有64%的杀毒矾500~750倍液,或80%的大生可湿性粉剂500倍液。

  (四)地下害虫防治

  1.预测预报:认真做好虫口密度调查工作,掌握成虫发生盛期,及时组织防治。

  2.农业防治:结合春耕,随犁拾虫;避免施用未腐熟的厩肥,减少成虫产卵;合理灌溉,促使蛴螬向土层深处转移,避开幼苗最易受害时期。

  3.药剂处理土壤。50%辛硫磷乳油每亩200~250ml,加水10倍,喷于25~30kg细土上拌匀成毒土,顺垄条施,随即浅锄,或以同样用量的毒土撒于种沟或地面,随即耕翻,或混入厩肥中施用,或结合灌水施入。

  4.药剂处理种子。可用50%辛硫磷乳油l00ml,兑水2~3kg,拌玉米种40kg,拌后堆闷2~3小时,或用种子重量2%的35%克百威种衣剂拌种,对蝼蛄、蛴螬、金针虫的防效均好。使用种衣剂时最好选择防地下害虫、兼治玉米丝黑穗病的专用种衣剂。

  5.毒谷诱杀。25%辛硫磷微胶囊剂150~200g拌谷子等饵料5kg左右或辛硫磷乳油50~100g拌饵料3~4kg,撒于种沟中,防治蝼蛄、金针虫等地下害虫及田间害鼠。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13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减存量、遏增量”的总体要求和“谁拖欠、谁偿还,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根治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分类施策,全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脱贫攻坚领域“两拖欠”信访事项全部化解;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镇脱贫攻坚领域其他所有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二)20xx年4月1日前,完成全镇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并接续督办,限时销号。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镇所有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镇所有非政府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实现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全镇欠薪存量动态清零、增量明显减少。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彻底排查,建实三本台账

  1.建实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由镇脱贫攻坚指挥部牵头,各村和相关站所配合,迅速对本村辖区、本行业内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建实本地区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并于20xx年3月17日前报送镇脱贫攻坚指挥部(表格模板详见附件1),镇脱贫攻坚指挥部要会同相关站所,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全镇脱贫攻坚领域欠薪台账。(牵头单位:镇脱贫攻坚指挥部,责任单位:各村、民政办、交管站、水务片区、农服中心)

  2.建实全行业欠薪台账。各村和各站所要迅速对本辖区、本行业内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信访、舆情线索反映的欠薪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建实本辖区、本行业内欠薪台账,于20xx年3月18日前报送镇人社中心(模板详见附件1),镇人社中心要会同各站所,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全镇涉及行业欠薪台账。(牵头单位:人社中心,责任单位:各村、民政办、交管站、水务片区、农服中心、扶贫站、园区办、移民站、安监站、创建办)

  3.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各村和各站所要对照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迁、教育卫生、水利水电等重点领域,迅速对本辖区、本行业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于20xx年3月15日前报送镇人社中心,由人社中心会同各站所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全镇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模板详见附件2)。针对排查出的拖欠工程款项目,要同步制定工程款偿还方案,20xx年3月18日前,各村、各站所完成所涉及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抓好跟踪落实,接续督办,限时销号。(牵头单位:人社中心,责任单位:各村、民政办、交管站、水务片区、农服中心、扶贫站、园区办、移民站、安监站、创建办、文化站、卫生院)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清欠进度

  1.本方案工作目标明确的欠薪项目。各村和各站所要始终盯紧抓牢、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分类化解进度,坚决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肩上有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人社中心要全程跟踪督办和统筹调度,涉及村、站所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帮助属地政府解决问题。

  2.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项目。针对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项目,涉及村、站所要持续跟踪,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案情衔接,加快查处进度,确保尽早执行到位、案结事了。

  3.已清欠项目。针对移交清欠的项目,涉及村、站所要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动态开展清欠“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持续巩固清欠成果。

  (三)强化执法检查,加大震慑力度

  各村和各站所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存储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等制度措施。配合上级部门,要做到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全覆盖并做好执法检查文书的保管。园区办、民政办、交管站、水务片区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建筑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垫资建设、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和违规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等,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等司法机关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严厉打击。

  (四)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风险防控

  各村和各站所要动态建立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台账,纳入本级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确保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稳控有力、化解到位。

  (五)加强统筹调度,完善印证资料

  各村和各站所要盯紧时间节点加强统筹调度,确保根治欠薪工作精准推进,对已化解的欠薪问题,要及时收集完善资金拨付凭证、兑付农民工工资清册等印证材料,确保欠薪问题排查真实、化解真实、台账真实、印证真实,群众满意,实现可追溯,经得起检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为确保全镇20xx年根治欠薪工作有序推进,镇党委、政府不定期召开会议对全镇根治欠薪工作进行研究,及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村和各站所要将根治欠薪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市关于根治欠薪工作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压紧压实责任,认真开展好本次专项行动,严禁瞒报漏报数据,确保排查数据真实有效,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强督查,严格上报口径

  镇纪委持续加大督查督办的力度、密度,推动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敬南镇要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督查考核的核心内容,实行“每周问效、半月调度、每月小结、季度通报、半年巡查、全年考核”,推动形成全镇上下齐心协力抓好根治欠薪工作的强大合力。严格按照层层汇总、审核方式进行数据报送,排查中严格甄别区分拖欠工资与拖欠工资款问题,重点对综治中心渠道反馈的欠薪线索、市农民工支付领导小组等渠道反馈的欠薪线索排查统计,拖欠农民工工资台账必须有欠薪人员花名册等印证资料备案备查,严防数据造假和瞒报漏报行为发生。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严格执行欠薪问题数据上报“谁上报、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台账,必须统一村、镇两级上报口径,对擅自上报欠薪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引发其他负面炒作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镇纪委对各村及各站所上报的排查情况开展督查、暗访,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通过信访反映、网络舆情等欠薪信息进行对比,倒查未将核实属实的欠薪问题线索纳入欠薪台账的瞒报漏报责任,并将相关工作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参考,对首次发现数据瞒报、漏报的,将通过下发工作提示函(附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并要求重新排查上报;再次发现瞒报、漏报的,对所涉及村和各站所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进行全镇通报;因瞒报、漏报导致发生重大问题或者因欠薪处置不力引发事件、重大负面网络舆情或极端事件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必要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1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xx〕37号)、《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20xx年工作方案》及相关专项行动方案,努力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着力推进“品质西安”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按照“全域化、网格化、系统化、法制化”的管理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群防群治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治气、治水、治山、治脏、增绿“四治一增”重大部署,全面实行网格长制,进一步强化“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烧、增绿”治霾措施,加快构建工程、管理、技术、政策“四位一体”的大气污染防治新体系,着力解决“治霾难”问题,坚决打赢“铁腕治霾·保卫蓝天”攻坚战,努力争取更多蓝天,积极助力追赶超越。

  二、工作目标

  全市优良天数不少于220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完成省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具体目标任务另行下达)。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调整产业结构。

  1.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剩余落后产能;严把环境准入关口,严禁审批和引进高污染、高耗能项目;积极推动废物利用、垃圾焚烧发电等绿色环保产业。万元GDP能耗降低3.3%。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城管局、市建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逐步将灞桥热电厂、西郊热电厂以发电为主调整为以供热为主;积极协调中省有关部门,长远将其搬出西安城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灞桥区政府、沣东新城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完成方案调整,年底前提出搬迁规划

  (二)不断优化城市布局。

  3.加快确立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城市组团发展模式,规划建设通风廊道,确定城市通风廊道的生态控制区边界,给出设计坐标,明确城市通风廊道用地控制要求,严格空间管制,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文物局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4.结合土门地区、幸福林带综合改造,加快推进重点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年内至少完成5户以上工业企业“退城入园”任务。对主城区重点污染工业企业摸底调查,制定方案,逐步将重点污染企业从城区搬迁至相关工业园。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三)全面整治燃煤污染。

  5.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完成170万吨煤炭削减总量任务,其中散煤削减量不少于130万吨,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7%以下,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煤炭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50%以下。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6.严禁新增燃煤设施。按照省政府“西安市周边100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建、扩建燃煤设施”的规定,各级审批部门不再办理新增燃煤设施项目的有关建审手续,从严查处违规新建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7.加快燃煤锅炉拆改。巩固建成区内20蒸吨/小时以下地方单位燃煤锅炉“清零”成果;完成40台驻军单位燃煤锅炉及建成区外20蒸吨/小时以下不少于220台地方单位燃煤锅炉拆改任务,应优先拆改城市上风向和通风廊道等地域的燃煤锅炉。

  牵头单位:西安警备区(驻军)、市环保局(地方)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市政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8.加快燃煤火电机组改造。灞桥热电厂剩余的燃煤机组212.5万千瓦(11#、12#机组)、西郊热电厂燃煤机组25万千瓦(3#、4#机组)、国维淀粉厂燃煤机组(1—4#机组计5.4万千瓦)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鼓励燃煤火电机组“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实现全市燃煤火电机组至少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超低改造)、市发改委(煤改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灞桥区政府、?邑区政府、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9.加快燃煤锅炉改造。20xx年10月底前,全市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或煤改清洁能源,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中20xx年10月底前100蒸吨/小时以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完成改造。鼓励其他燃煤锅炉提前实施改造。

  牵头单位:市市政局(供热企业)、市环保局(工业企业)、市发改委(煤改洁)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10.对燃气锅炉开展低氮排放改造,年内不少于40台。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11.所有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设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2.积极推进散煤治理。

  (1)加快“电网、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清洁能源供应,通过以电代煤(薪)、以气代煤(薪)等清洁能源替代,解决城市老旧社区、城中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民用散煤燃烧污染,以及农村地区秸秆煨炕取暖做饭、城郊设施农业种植燃煤散烧增热保温等污染问题,有效控制分散面源污染和小微污染源。

  (2)建成区内(除集中供热外)基本实现“无煤化”,清洁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100%;建成区外街镇的居民、商业、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散煤基本由天然气、电力、15公斤以下钢瓶液化石油气或洁净煤等替代;农村地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商业活动清洁能源替代率,平原区农村达到70%,山区农村达到30%。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民政局、市农林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西安城投集团、国网西安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加快实施气化工程。城市气化率达到88%以上,县级达到60%以上,街镇达到40%以上。大力推动天然气入村、入户改造工程,全年完成不低于2万户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市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农林委、市建委、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3.出台扶持政策,推进清洁取暖。大力推广太阳能、地热能、干热岩、污水能、电热膜、碳晶板、石墨烯发热器件、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和能源清洁化利用等新技术,以及天然气供热分布式能源管理系统,年内全市新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以上;建成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普及率达到85%以上,县城达到65%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4.继续深化煤炭经营场所专项整治,对纳入配送体系范围内的煤炭经营场所,按照标准要求规范整治;对非法经营网点全部予以取缔。

  牵头部门:市商务局(规范整治)、市工商局(清理取缔)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

  15.推进工业和民用燃煤标准的修订,对硫分、灰分、挥发分等严格限制,以强制标准驱动洁净煤的使用。同时,对煤炭经营企业产品质量予以标识,无标识或不达标的煤炭产品不得销售和使用。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4月底前

  (四)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

  16.编制机动车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机动车总量控制和年增长控制政策。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5月底前

  17.20xx年起分步执行国Ⅴ排放标准。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口、销售、注册的车辆,须达到国Ⅴ排放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登记)、市工商局(销售)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18.全面完成省上下达的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9.制定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报废政策和下线出租车强制报废政策,分步推进国I、国II排放标准汽油车、国III排放标准柴油车以及出租车淘汰报废;国III排放标准渣土清运车辆逐步淘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出租车)、市城管局(渣土车)、市环保局、市法制办、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出台政策

  20.加强对营运车辆排放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维修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采用简易工况法。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

  完成时限:全年

  21.加快固定式遥感检测系统和冒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的开发建设,形成固定与流动遥感检测相结合,人工与自动电子抓拍相结合的超标车和冒黑烟车监管网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2.采取分流、限行、禁行等交通管理措施和严查重罚执法手段,全面整治低速汽车和载货柴油汽车污染。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市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邮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3.积极探索机动车两个尾号常态化限行办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按照应急预案执行禁限行措施。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禁限行)、市环保局(政策研究)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4.从事餐饮泔水清运、家装垃圾清运、餐饮供货、废品回收等低速载货车,全部更新为达到排放标准的轻型货车。凡手续不全或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要求的一律查扣取缔。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食品药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6月底前

  25.减少过境车辆穿行主城区,争取省上支持,中、重型载货车辆绕行西咸北环线通行。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完成时限:4月底前

  26.开展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所有制造、进口和销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装用不符合《非道路标准》第三阶段要求的柴油机。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农林委、市市政局、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7.推广新能源汽车。新增公务用车、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等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进一步调整购置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出台鼓励政府、企业、个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政策,为新能源汽车出行提供方便,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在新增车辆中的比重。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28.优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步行、自行车、轨道等交通系统建设,增加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交出行比例,全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市政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地铁办、西安城投集团

  完成时限:全年

  29.在现用国Ⅴ油品标准基础上,适时提高油品质量标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油源)、市商务局(供应)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

  完成时限:全年

  (五)坚决遏制扬尘污染。

  30.建设单位在施工前,编制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9条》。按照围挡、覆盖、冲洗、硬化、密闭、洒水“6个100%”和出入口道路硬化、基坑坡道处理、冲洗设备安装、清运车辆密闭、拆除湿法作业、裸露地面和拆迁垃圾覆盖“7个到位”的管理标准,对各类工地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制度(绿牌为达标施工、黄牌为警告整改、红牌为停工整顿)。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棚)改办、市地铁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1.年内全面完成三环内“两类企业”(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的搬迁或关停任务,全市“两类企业”必须达到防尘综合治理要求。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2.城市道路保洁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的管理模式,深化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五位一体”作业模式;新增新型吸尘式道路保洁车辆比例不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50%;全市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3.一周内无有效降水时,每周对道路绿化带、绿化树冲洗不少于两次,确保常青常绿。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4.新增、更新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使用新型智能环保车型;出台鼓励政策,5月底前完成514辆国Ⅳ排放标准建筑运输车辆全密闭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5.严格执行“禁土令”。冬防期除地铁项目和市政抢修、抢险工程,以及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凡允许涉土作业项目,应从严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经发现,一律叫停。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实施时间: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36.各类供暖、供水、供气工程,要提前安排工程计划,避开在冬防期施工。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市政局、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建委、西安城投集团、市水务集团

  完成时限:11月15日前

  37.加强郊区县道路硬化建设,县乡村道路全部实施硬化。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市政局、市农林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8.将城乡结合部、城乡主要交通干道的清扫保洁纳入城市治理考核范围,解决城乡道路保洁差别化管理问题。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城乡结合部)、市交通局(城乡干道)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39.继续开展堆场扬尘专项治理。深化砂石场、白灰场、黏土砖厂、煤炭经营场所等各类堆场扬尘污染治理,20xx年6月底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产治理;20xx年10月底前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停。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三场)、市商务局(煤场)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六)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

  40.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加快开展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完成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市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1.加快推进夜市烧烤摊点规范整治工作,提高档次和规模化经营水平。整治淘汰一批设施差、排放大的小餐饮和夜市摊点;室外露天烧烤必须划定区域集中经营,统一使用环保型烧烤炉具,杜绝散煤燃烧。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2.全市所有一类餐饮(炒菜、火锅、油炸等)经营单位和集体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达标排放;营业面积400平方米(或6个灶头)以上的经营性餐饮单位,必须完成油烟净化深度治理任务。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率先落实餐饮油烟治理,4月1日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完成治理任务;5月1日前大专院校、企业单位完成治理任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监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43.完成三环以内加油站油气三次回收改造,进一步提高油气回收效率。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质监局、市安监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4.对4S店等汽车修理业开展有机废气深度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45.对水泥、化工、有色等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省上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6.自20xx年起,全市全面销售使用水溶性等装饰涂料,严禁使用含高挥发性有毒有害物质的稀释剂,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7.筛选已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重点工业企业,试点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七)全力控制焚烧燃放污染。

  48.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绕城高速以内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绕城高速以外区县、开发区参照市政府《通告》,划定并公告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区域。

  牵头单位:市供销联社(禁售)、市公安局(禁放)

  配合单位: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49.按照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要求,完成《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责任单位:市供销联社

  完成时限:10月底前

  50.广泛开展不燃放烟花爆竹社会宣传活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新媒体、户外电子屏等形式扩大宣传面,努力营造全社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51.建设秸秆收贮利用体系,鼓励秸秆资源化利用。通过秸秆机械化还田,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秸秆能源化利用技术,以及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形成合理布局、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生物质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年内开展秸秆全量利用试点示范项目不少于8家。

  牵头单位: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52.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力度,确保夏秋两季实现“零着火点”。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八)有力推进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

  53.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100%,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98%;加快推行供热计量,不断提高供热计量面积。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筑节能)、市市政局(供热计量)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九)扎实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

  54.实行铁腕治霾网格长负责制,细化完善市、区县、街镇、村(社区)四级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网格长的管理制度,严格绩效考评、责任追究,做到权责明确,履职尽责。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配合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55.充分利用现有的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快一级(市级)网格化指挥监控平台建设,完善二级(区县级)平台建设,增设固定、流动监测监控点位,实现市、区(县)平台联网,基础数据实时采集,形成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的铁腕治霾网格化管理体系。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电子政务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9月底前

  56.加强三级(街镇级)网格化基础能力建设,完善网格员激励奖励机制,确保三、四级网格规范运行。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4月底前

  (十)持续扩大生态增容。

  57.增绿工程。

  (1)按照“四季常绿、一路一景”标准,加快城市绿色林带、立体绿化和绿道建设,推行广场、街区、社区绿荫化、园林化、生态化。年内造林绿化3万亩,新建街头绿地广场60个,新增城市绿化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农林委、市建委(各自职责)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在高陵、阎良、临潼等城市低层上风向规划建设绿化林带、生态湿地。

  牵头单位:市农林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高陵区、阎良区、临潼区政府

  完成时限:全年

  58.扩水工程。树立柔性治水、系统治水理念,按照涵养水、聚集水、用好水的要求,扎实落实“河长制”,全力推进“八水绕长安”综合治理工程和生态恢复工程。围绕关中水系建设,加快昆明池、涝河陂湖水系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渭河滩区整治及灞河、汉印?河、河、石川河等河流综合治理;完成李家河水库、岱峪水库、甘峪水库等9个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启动治理工作。全年新增生态水面2600亩、湿地面积4450亩。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农林委、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十一)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59.推进关中地区建立产业布局、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执法考核等方面为一体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治联控机制。

  责任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完成时限:全年

  60.按照“设置科学、操作便捷、联防联动、及时高效”的原则,修订完善现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8月底前

  61.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完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机制,成立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团队,为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提供支持。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

  配合单位:市应急办、市科技局

  完成时限:9月底前

  62.细化完善应急响应管控清单,实行分级责任管理,确保停工、停产、限产、限行等应急减排措施落地。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9月底前

  63.条件具备时,及时开展人工降(增)雨(雪)作业。

  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完成时限:全年

  (十二)深入开展铁腕治霾科学研究。

  64.利用西安现有科技资源,聘请国内著名专家、学者,组建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形成综合研究体系,分析评估对策与措施。加强雾霾与臭氧形成机理、源解析和污染迁移规律等大气环境领域科学研究,积极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气象局,相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完成时限:全年

  四、监督执法

  (一)综合监管。

  1.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坚持问题移送、重点督办、定期通报制度。

  牵头单位:市铁腕治霾办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2.发改、环保、城管、公安、建设、商务、国土、工商、工信、交通等市级牵头部门,分别组建专职专项督导检查组,坚持不间断地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责任单位:相关市级部门

  完成时限:全年

  3.强化污染源监管,确保涉气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4.开展“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坚决清理取缔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和低端服务业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政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国网西安供电公司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二)燃煤污染防治监管。

  5.依法加大对重点燃煤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6.对重点燃煤污染源自行监测数据如实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7.采暖期每月、非采暖期每季对全市生产、流通、使用(重点排污企业)环节的煤质进行监督检查,凡发现煤质超标的,一律严肃查处。监测、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流通)、市环保局(使用)

  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三)挥发性有机物监管。

  8.按照工业废气治理的要求,引入第三方治理服务机制,加强对喷漆、装饰、餐饮油烟、汽车4S店等行业的废气治理和日常维护运行管理,提升治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各自职责)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9.加强对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建立监管台账,确保规范运行。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储油库、加油站)、市交通局(油罐车)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0.对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治理情况进行拉网式集中检查,督导其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5月底前

  11.配备环境执法便携式PM10、PM2.5、VOCs监测设备,增强环境监管能力。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2.将比亚迪汽车公司、三星电子公司等涉有机废气的重点企业,纳入重点污染源监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高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四)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

  13.开展出租车、货运车、低速汽车等重点车辆和早市、夜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车辆专项整治,对证照手续不全或排放超标的车辆依法查处、改造升级。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14.加强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开展在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生产一致性大检查。凡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依法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销售)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全年

  15.加大缉查布控系统及路面巡查监管力度,严格落实黄标车、货运车、低速载货车及摩托车限行管控措施,对违反限行规定的从严扣分、顶格处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信委

  完成时限:全年

  16.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取消经营资质。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完成时限:全年

  17.提高淘汰车辆拆解率,加强对回收拆解企业的监管,规范淘汰黄标车、老旧车回收和拆解工作,严禁淘汰车辆回流市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查扣)、市工商局和市质监局(非法拆解)、市商务局(拆解监管)

  完成时限:全年

  18.加大生产和流通环节油品质量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合格油品,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生产)、市工商局(流通)

  完成时限:全年

  (五)扬尘污染监管。

  19.对落实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一律依法高限处罚,一律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进行曝光,计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牵头单位:市建委(建设)、市城管局(出土、拆迁)

  配合单位:市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棚)改办、市地铁办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0.严查严管渣土清运车辆,落实夜查制度,采取设卡检查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程对渣土清运车辆实施监管。凡发现高尖装载、带泥上路、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的车辆,一律予以查扣,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倒查追究车辆所属营运车队和驶出工地建设施工方的责任。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六)焚烧冒黑烟及其它监管。

  21.充分发挥街镇、社区、公安派出所、网格员力量,加大对焚烧垃圾、落叶、杂草以及废矿物油等冒黑烟行为的管控力度。凡发现单位、企业和个人违法违规焚烧的,依法依规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22.加强烟花爆竹监管,坚决杜绝禁售、禁放区域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牵头单位:市供销联社、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各自职责)

  责任单位: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全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组织机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市铁腕治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组成“铁腕治霾办+督查考核办+专项工作组”的工作机构,由常务副市长、市委秘书长和分管环保的副市长主抓。单设市铁腕治霾办,明确机构编制、落实专职人员,全面负责铁腕治霾组织协调、综合督查、评比考核等工作;全市组建8个专项工作组,市发改委设立煤炭削减专项工作组;市环保局设立燃煤锅炉拆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涉气重点污染源监管、网格化管理专项工作组;市工信委设立“小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公安局设立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建委设立建设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组;市城管局设立渣土清运、道路扬尘整治专项工作组;市农林委设立生物质综合利用专项工作组;市委宣传部设立铁腕治霾宣传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由一名副局级领导专职负责。各区县、开发区要参照市级模式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铁腕治霾各项措施落地生根。

  建立例会制度。全市每月召开一次铁腕治霾工作例会,由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主持,听取各专项工作组汇报,研究破解问题,推进工作开展,通报月度考核结果。

  (二)严格考核问责。

  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以及市铁腕治霾办抽调专职人员组成督查考核办,负责对各专项工作组、市级部门和区县、开发区铁腕治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考核。充分运用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对任务完成好、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单位和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办;对工作不力和不作为、慢作为的实施责任追究。并将考核结果统一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之中。通过铁面督查、铁面考核、铁面问责,推动铁腕治霾。

  (三)夯实工作责任。

  本方案“牵头单位”负责对所牵头的工作任务进行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并组织召开会议,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推进落实;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督导督办,对工作不力或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提出责任追究意见。“配合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完成牵头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周密组织实施,攻坚破难,扎实推进,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四)坚持依法治霾。

  完善铁腕治霾法规标准体系,修订《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涉气地方标准;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深入开展利剑斩污专项执法行动,从严查处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和典型案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防范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合力,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

  (五)落实资金保障。

  市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资金补助办法及配套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铁腕治霾资金投入力度,整合资金渠道,保障经费落实。按照“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原则,调整财政支持方向,重点支持网格化建设、燃煤锅炉拆改及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有机废气治理、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清洁能源推广、农村传统能源改造、秸秆综合利用、现代农业设施治理、小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等工作。

  (六)建立报告制度。

  各专项工作组,市级各部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逐月确定重点工作任务,每月5日前向市铁腕治霾办报送上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当月重点任务计划,并落实专人负责、领导审签、台账管理的报告制度。市铁腕治霾办每月对各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七)强化舆论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形式,广泛开展“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宣传教育活动,疏导治霾热点难点问题,宣讲治霾现状与对策,普及治霾科学知识及其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引导舆论导向,营造舆论氛围,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治霾行为准则。政府自觉带头行动,做绿色管理者;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做绿色生产者;公众积极参与践行,做绿色消费者。

  西咸新区对标省上要求,结合本方案,制定实施方案。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15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遵循科技创新规律,以支撑区域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为主线,以建立健全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为重点,围绕“一路两带两改两市”发展布局,瞄准科技创新短板,聚焦经济社会急需,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和水平,着力构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多领域互动、多要素联动的全面创新体系,为建设创新型新华提供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创新投入进一步加大。全区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增加,规上工业企业科技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5%。

  创新主体迅速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总量达到90家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总量达到700家,创新条件更加优越。建成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2家,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6家,国家级众创空间达到2家,国家级星创天地2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家,省级众创空间5家,市级及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家以上,市级及以上孵化器1家,院士工作站6家。

  创新产出大幅度提升。规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比例达到60%,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件以上,规上高新技术企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逐年提升。

  创新管理持续优化。积极争取省级以上各类项目和奖励。建立科技创新领导机构,研究部署全区科技工作,落实上级各项科技政策并制定配套实施措施,开展各项科技创新活动,形成推进区域科技创新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区域创新发展顶层设计。

  1.完善区域产业发展规划。落实创新发展战略,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突出特色和优势,结合本区资源、产业、生态和创新基础,完善全区产业发展规划。依托创新创业平台和特色楼宇,全面提升创新能力,打造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地、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前沿阵地,培育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

  2.制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研究制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明确科技创新目标、任务和发展举措。

  3.制定科技工作年度计划。围绕落实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加强科技工作组织谋划,制定科技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强力抓好落实。

  (二)推进产业技术创新。

  1.加强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围绕“一路两带两改两市”发展布局,聚焦产业变革方向,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技术创新,研发和应用先进技术,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大数据、物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加大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力度,引导企业和相关单位创造和获取自主知识产权。

  2.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支持具有一定创新优势的企业建设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组织开展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标行动,积极推动企业普遍建设研发机构。引导行业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与高校、科研机构及高端人才合作建设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和产学研合作基地。支持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积极争创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建立形式多样、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

  3.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打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加强组织指导,以龙头企业牵头,联合省内外优势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鼓励和支持申报省级备案联盟。

  (三)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1.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工程,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作用,举办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和申报流程培训,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帮扶活动,打造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

  2.加快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通过分类指导、梯次培育、差异扶持、扩量提质,推动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通过协助企业申领科技创新券等方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拓展等服务。按照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加快落实研发费用75%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3.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投资审批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四)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

  1.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鼓励企业通过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开展技术交易、技术评价、技术转移、检验检测、技术咨询等业务,鼓励相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加强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等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能力。

  2.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根据企业、产业技术需求,经常性组织专家开展技术诊断、技术咨询、技术成果推介等活动,形成常态化产学研合作推进机制,促进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3.发展科技金融服务。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要求加强财政科技资金引导,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加快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建设。加强与省、市相关创投基金沟通合作,争取联合设立子基金。加强与省、市级金融机构沟通合作,支持金融机构依法设立主要服务,支持金融机构设立主要服务于科技型企业的分支机构。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成长性科技企业上市,协调或引导企业有效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五)壮大创新人才队伍。

  1.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制定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特殊政策,在生活补贴、工资待遇、住房支持、医疗保障、子女教育、配偶安置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积极推荐纳入省、市相关人才计划,在创新创业方面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2.加强人才交流合作。积极推广“星期天工程师”“假日工程师”“网络专家”等人才柔性引进模式,扩大人才供给渠道。加强与国内外特别是京津人才合作,为当地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战略咨询、技术研发等服务。研究完善人才交流支持政策,为引进人才交流合作提供保障。

  3.培养专业技能型人才。加强职业教育,加大从业人员技术技能培训力度,培养本土化、专业化技术人才。

  (六)开展“双创双服”活动。

  1.推进创新创业。打造“双创”和“一路两带两改两市”发展布局升级版,以培育市场主体和创新创业平台为重点,提升科技服务水平,为“双创双服”和“一路两带两改两市”发展布局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双创”示范基地、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等“双创”服务平台建设,吸引省内外高水平“双创”机构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大力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我区就业创业,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积极组织开展创业教育、创客培训和科技企业帮扶等活动,强化创业服务和指导,把打造成创新蓝海、创业沃土、创客乐园。

  2.强化民生科技保障。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土壤污染治理等水平。充分利用蓝川科技环境精治可视物联网大数据中心,构建“一网、一图、一报告”治理格局,实现精准施策、靶向治理,形成“科技支撑、网格引领、全民参与”的大气精细化管理体系。实施科技惠民项目,推广应用食品药品安全、疾病防治、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等技术,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3.推动科学普及。加强科普基地、科普大讲堂、科普长廊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科普条件。深入开展儿童、青少年校园科普和“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科技三下乡”等科普活动,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科学素养。

  (七)强化政策落实落地。

  1.推进重大科技政策落实。加强对各类科技创新政策的宣传和培训,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等重大科技政策落实。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

  2.制定区域性创新政策。根据全区创新发展需求,衔接国家、省、市科技创新政策,在科技投入、技术研发、平台建设、金融创新、人才引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及时制定和完善针对性科技政策,打通科技政策落实落地“最后一公里”。

  3.建立科技创新政策落实督导机制。建立科技创新政策落实责任制,定期开展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帮助企业、科技人员更好享受优惠政策。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16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的预防、治疗和康复等精神卫生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xx〕52号),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健全服务体系为抓手,以加强患者救治管理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为导向,统筹各方资源,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健全患者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公众身心健康,推动全盟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普遍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初步形成与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减少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管理服务能力。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普及精神卫生常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三、具体任务

  (一)到20xx年:

  1.盟、旗两级普遍建立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50%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2.卫生计生、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使更多的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及时诊断治疗和服务管理。

  3.初步建立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体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个人负担医药费用有所减轻,对其中特困人群通过多渠道、多层次救治救助政策保证其获得救治,使患者病有所医,生活有保障。

  4.健全盟、旗两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精神科。

  5.盟本级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积极探索开通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根据需要及时、科学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二)到20xx年:

  1.进一步完善精神疾病治疗服务网络。各旗县市区至少在1所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增加精神科住院床位,增强精神卫生机构收治能力,全盟精神科床位增加至500张,改善患者就医条件,切实改变我盟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滞后现状。70%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2.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诊断和治疗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全盟常住人口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率接近全区平均水平,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

  3.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紧缺状况得到初步缓解。通过定向培养、转岗培训等形式,全盟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增加到30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基本满足工作需要,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

  4.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任务有效落实。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特别是命案显著减少,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依法及时得到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

  5.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能力明显提升。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医疗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明显提升,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各旗县市区普遍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全盟至少开通1条心理援助热线电话,盟本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进一步健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根据需要及时、科学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6.探索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健全盟本级精神智障患者康复福利机构。70%以上的旗县市区设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的旗县市区,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7.精神卫生工作的社会氛围显著改善。机关、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普遍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及心理卫生保健。城市、农村牧区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

  8.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室)并配备专职教师,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现登记和救治救助。

  1.加强发现诊断和患者登记报告工作。各级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确保精神障碍患者、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定期交换和共享,拓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现渠道。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发现辖区内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应及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派出所报告,并在其本人或家属同意的前提下协助其就医。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要落实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制度,按要求报告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辖区内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登记,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

  2.做好患者服务管理。各地区要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对于急性期和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转诊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规范治疗,病情稳定后回到嘎查村、社区接受精神科基本药物维持治疗。各级综治组织要主动协调同级相关部门,推动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小组,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等服务。

  3.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机制。基层医务人员、民警、综治干部、网格员、残疾人专职委员等要协同随访病情不稳定患者,迅速应对突发事件苗头,协助患者及其家属解决治疗及生活中的难题。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研究建立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理机制,畅通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渠道,设立应急医疗处置“绿色通道”,并明确经费来源及其他保障措施。各级财政继续通过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等对各地区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予以支持。

  4.完善落实各项救治救助政策。各地区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发挥整合效应,逐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资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其难以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对于无法查明身份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和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患者所拖欠的急救费用,要按照有关规定,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时,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对于转诊转院的患者,按照现行医保政策执行。民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研究完善符合精神障碍诊疗特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贫困患者的社会救助工作。对于经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旗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审批,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纳入低保;对于经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旗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进行审批,为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提供临时救助,帮助其解决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5.完善康复服务。各地区要逐步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和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模式,建立完善医疗康复、康复福利机构和社区康复相衔接的服务机制,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对社区康复机构的技术指导。完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保障,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治疗性康复服务项目的支付范围。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示范性项目建设,促进社区康复机构增点拓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

  (二)逐步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医务人员精神障碍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高等院校要加强对其心理咨询机构工作人员和学生工作者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对就诊或求助者中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提供就医指导或转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建立会诊、转诊制度,指导其他医疗机构正确识别并及时转诊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要按照精神障碍分类及诊疗规范,提供科学规范合理的诊断与治疗服务,提高患者治疗率。各地区要将抑郁症、儿童孤独症、老年痴呆症等常见精神障碍作为工作重点,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的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抑郁症患者提供随访服务。加强蒙中医医疗机构临床科室能力建设,鼓励蒙中医专业人员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防治。

  (三)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各地区要依法将心理援助内容纳入地方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托现有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和护士,分级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组织开展心理援助。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提供规范的心理援助服务信息,引导其有序参与灾后心理援助。要依托12320热线及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设心理援助热线和网络平台,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应当配备心理治疗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的心理卫生服务。综合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要对就诊者进行心理健康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制订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处理预案。高等院校要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稳定的心理危机干预联动协调机制,并设立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用人单位应当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岗位培训,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要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与精神病专科医院建立就诊“绿色通道”。

  (四)着力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大力加强旗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委托同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和指导职能,负责医疗、预防、医学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暂无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地区,至少在当地1所符合条件的公立综合医院设立精神科,卫生计生部门要委托上一级或邻近地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技术指导任务,并指定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相关业务管理。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挥其在精神卫生防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全盟精神疾病强制医疗机构设在盟精神卫生中心,财政部门应为其正常运转提供必要保障。

  加强队伍建设。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精神卫生专业队伍,合理配置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探索并逐步推广康复师、社会工作师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的工作模式。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按照区域内人口数及承担的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确保预防工作落实。每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任务。教育部门要加强精神医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工作学等精神卫生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高等院校举办精神医学本科专业;在医学教育中保证精神病学、医学心理学等相关课程的课时。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护士培训;开展在精神科从业但执业范围为非精神卫生专业医师的变更执业范围培训,以及旗县级综合医院和苏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或全科医师增加精神卫生执业范围的上岗培训。开展蒙中医类别医师精神障碍防治培训,鼓励基层符合条件的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取得精神卫生执业资格。落实支持心理学专业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心理治疗工作的政策,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完善心理治疗人员职称评定办法。落实国家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提高其待遇水平,稳定精神卫生专业队伍。

  (五)逐步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

  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部门的要求,统筹建设精神卫生信息系统,并使其逐步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数据库对接。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与指导任务的机构要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审核、分析等工作,定期形成报告,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各地应当逐级建立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重视并加强患者信息及隐私保护工作。要依法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基本掌握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和精神卫生工作信息,适时开展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

  (六)大力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

  要指导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关心不歧视,身心同健康”等精神卫生核心知识,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要规范对有关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报道,未经鉴定避免使用“精神病人”称谓进行报道,减少负面影响。教育、司法行政等部门要针对学生、农村妇女和留守儿童、职业人群、被监管人员、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分别制订宣传教育策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宣传,增进公众对精神健康及精神卫生服务的了解,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和部门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作用,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切实加强本地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要将精神卫生有关工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统筹考虑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专业人才培养、专业机构运行保障等,推动精神卫生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操作办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既要履行职责分工,又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综治部门要发挥综合治理优势,加强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协调推动精神卫生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充分运用好表彰奖励、诫勉谈话、黄牌警告、挂牌督办、综治考评、处分建议、一票否决等综治领导责任制政策措施,督促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责任。对因工作不重视、监督不到位、救治不及时,导致发生已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

  公安机关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及被评估为高风险等级、可能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并会同综治、民政、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制定管控方案,落实管控措施。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依法进行现场处置。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障碍患者,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采取临时性的保护措施。被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应在公安机关强制医疗所或地方政府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执行强制医疗。

  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盟精神卫生中心的协调配合,对精神障碍患者开展筛查、应急处置、治疗、随访管理。建立卫生行政管理网络、技术指导网络、国家严重精神障碍基本数据收集分析系统管理网络。根据《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办法》,各地区要及时将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患者相关信息定期与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信息交换和共享。要与综治、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部门强化协作,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管理与康复服务机制。

  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智障患者康复福利机构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力度。发展改革、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要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切实加强精神卫生防治网络建设。要将精神卫生相关内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包括精神障碍在内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研究与指导。

  教育部门要加强精神卫生相关专业的人才培养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高等院校举办精神医学本科专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

  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发展改革、卫生计生、财政等部门探索制订支持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工作发展的保障政策,加强康复服务机构管理,健全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福利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医保和大病医保保障范围。积极推进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建设。促进康复后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精神障碍患者就业。

  各级残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关规定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提出的精神残疾防治康复工作要求,积极参与精神残疾社会防治康复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摸底调查,推行利于精神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开放式管理模式,依法保障精神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稳定期精神病人的社区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工作,配合做好精神病人康复训练、生活技能、社会交往等服务,协助民政等部门对贫困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救助。

  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研究论证,探索心理咨询机构的管理模式,制订发展和规范心理咨询机构的相关政策。

  (三)保障经费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精神卫生工作投入机制,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并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患者提供医疗所需经费保障。要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落实政府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投入政策。要统筹安排重大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群体心理问题和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处置所需物资、经费,保证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精神卫生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精神卫生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

  (四)开展调查研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开展精神卫生调研,对本地区精神卫生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相关专业机构要对本区域精神卫生工作进行定期评估,为精神卫生政策和策略措施的制订提供依据。加强交流与合作,吸收、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科学技术及成功经验,引进、推广精神科新型药物和心理治疗等非药物治疗适宜技术。

  六、督导与评估

  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精神卫生工作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督导与评估,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督查督办重要事项,并将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盟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年底前向盟行署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盟行署将组织有关单位,分别于20xx年、20xx年,对各地区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17

  一、指导思想

  20xx年是政治之年,大事喜事多,抓好林业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营造安全稳定内部环境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批示要求,切实做好全市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全民森林草原防火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工作格局。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宣传重点

  (一)重点做好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决策部署的宣传教育。

  (二)重点做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草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意识。

  (三)宣传各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及野外火源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重点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危害性、危险性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五)重点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六)重点做好森林草原火灾肇事及处罚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的宣传教育,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七)重点做好重要林区、重要景区、敏感地区、重要时段及涉林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

  三、宣传措施

  (一)创新手段渠道开展宣传。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农户、进企业、进学校、进景区的“七进”宣传活动,实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全覆盖。一是制作森林防火宣传海报,分发到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张贴于村(居委会)公示栏及主要路口。二是结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作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常识小册子,发放到各中小学生手中,可组织工作人员或委托老师在课堂上讲解和提要求。三是利用本地电视台、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以及宣传车、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等方式展开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四是加强“防火码”推广运用,在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各类自然保护区设置清晰“防火码”便于扫码登记,加强值守和检查,确保无火灾隐患方能进入林区。五是在乡镇政府、重要村寨路口路段设置宣传栏或横幅,营造全社会加强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浓厚氛围。六是加大对护林员的宣传培训力度,加强护林员履行防火宣传职责(配备小喇叭),将防火宣传工作带进村送到户,确保宣传一片、带动一片,实现全民依法用火、安全用火。

  (二)加大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宣传。一是强化重要时段宣传。强化“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防火虎威威诞生日”(4月4日)、“5.6”森林大火警示日、“5.12”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防灾减灾宣传周”、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2月份为全省森林防火宣传月,6月份为安全生产宣传月,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政府微博、手机微信、短信等现代信息传媒手段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全民安全生产理念,增强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强化重点人群安全生产及防火宣传。一是强化涉林企业、森林草原经营单位职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提高个人安全生产技能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二是做好森林防灭火队伍宣传教育培训。突出抓好防灭火战法训练演练,加强科学扑救、安全防护、紧急避险知识学习,不断增强扑火队员技战术水平。三是强化对中小学生、进入林区草原旅游和从事经营活动及农事活动人员宣传教育,加大对异地搬迁人员森林防火宣传,增加安置群众防火意识。四是强化倡导农村新型祭拜方式宣传力度。特别是在春节、清明等传统节日期间,加大在农村倡导鲜花等新型祭拜方式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移风易俗、鲜花换香蜡纸烛活动,提升群众认同度和参与度。

  (四)强化重要区域安全生产及防火宣传。一是要结合本地实际,以林区林场村组为宣传重点,特别是在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自然遗产地等重点区域,火灾易发多发区、高速公路两侧等地段进行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重点宣传。二是在重点区域集中力量适当增加防火宣传碑、宣传牌、宣传窗栏和防火检查站的数量,调配防火宣传车和宣传设备,做好防火宣传设施的更新、维护及固定碑牌的修缮工作,提高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群众防火意识。在宣传标识和碑牌上尽量设有本辖区森林草原火警报警电话、“防火虎威威”宣传标识,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林业)局,六盘水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要深刻认识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要从保障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来抓,主要领导要对宣传工作亲自部署、认真组织,把各项具体措施落到实处。

  (二)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宣传重点。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林业)局,六盘水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要采取不同形式、方法和手段,把握宣传时机、环节和重点,营造“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声势和氛围,结合工作实际,选取上述的部分或全部宣传形式,制定本级20xx年度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确定各项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预算工作经费,有计划组织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检查指导,抓好贯彻落实。各市、特区、区自然资源(林业)局要加强检查指导,深入重点林区、重点地段和敏感区域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宣传工作不重视、宣传活动组织不力、森林火灾多发的单位和个人要下发工作提示或通报批评。督促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18

  根据《xx省教育厅xx省发展改革委xx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工作的通知》(x教秘财[20xx]号)精神和省教育厅统一部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就学校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顿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目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xx〕号),着力解决近期教育乱收费现象有所抬头、教育乱收费信访举报高发频发的问题,通过宣传培训、全面摸排、扎实整改、规范提高等有力举措,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政策宣传,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提升教育收费治理能力,持续巩固教育乱收费治理成果,促进教育公平而有质量发展。

  二、专项整顿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一)整顿范围

  全校各处级单位。

  (二)整顿内容

  重点围绕近期发现和群众反映较多的一些突出性、倾向性、有代表性的教育乱收费问题,对照检查是否严格落实以下教育收费管理要求:

  1、严禁擅立项目收费(如:校企合作费、技能培养费、考级考证费等);

  2、严禁超标准收费;

  3、严禁跨学年收费;

  4、严禁搭车收费、转嫁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

  5、严禁擅自变更收费主体;

  6、严禁违规质押、出租、出借学费收费权;

  7、严禁混用票据、使用非法票据或只收费不开票;

  8、其他(如:与学费合并统一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代收费不遵循自愿原则、代收费未及时据实结算、多退少补等)。

  三、专项整顿工作的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顿工作采取全面排查与实地核实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开展自查自纠(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xx月xx日)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本单位各类收费情况,填报《收费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对照专项整顿内容全面、深入、系统地排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乱收费问题,要主动上报并立即纠正,认真填写《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工作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提出进一步加强教育乱收费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全面排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根据全面排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xx月xx日下午下班前将经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的专项整顿工作总结报告、明细表、情况表报送学校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办公楼x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和电子表格通过电子政务发送给马静。没有情况的也要进行零申报。

  学校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全面梳理核查、汇总,形成学校的总结报告、明细表、情况表,于xx月xx日上报省教育厅。

  (二)组织实地核实(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整顿工作要求,学校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情况进行实地核实。

  (三)整改落实阶段(xx月xx日至xx月xx日)

  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整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将教育乱收费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如实上报。同时,要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教育乱收费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单位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处,具体负责教育乱收费整顿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此次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整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统一思想,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畅通举报渠道

  学校加强举报核查,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原则上有举报必核查,核查后必报告,举报一件、查处一件。

  举报电话:

  举报信箱:

  (三)落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是专项整顿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职责,明确工作责任,主要领导对整顿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严肃执纪问责

  全面排查教育乱收费问题为“零”的单位,如果在实地核查或巡视、审计监督中发现有教育乱收费的,一律严肃追责、从重处理。查实的教育乱收费资金一律收缴财政,发放给个人的一律予以追缴。要加大惩处力度,对于性质较为恶劣、顶风作案、回潮反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问题,一经查实,学校将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手软。

  (五)建立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堵塞制度漏洞,牢牢扎紧财经制度的笼子,着力构建教育乱收费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19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山东省、青岛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山东省及青岛市、平度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为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处置、控新治旧、司法保障”的工作原则,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镇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20__年,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和认定工作,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按计划拆除存量违法建设;20__年,完成全市60%以上违法建设治理任务;20__年6月底,全面完成行政区内既有违法建设治理任务。通过治理,完善城乡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促进城乡面貌显著改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居民生活更加安全、方便、舒适。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蓼兰镇行政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以及其他未经批准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简称违法建设)。重点如下:

  (一)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道水面、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进行建设的。

  (二)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

  (三)擅自在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风景区及沿河及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的。

  (四)村庄、居民点擅自侵占公共场地、公共部位的各类私搭乱建、乱圈乱占。

  (五)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占路亭体、市政设施、交通标识、集装箱及成品箱体等。

  (六)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破坏房屋结构、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

  (七)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

  三、职责分工

  成立以镇长和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管区第一书记任副组长,各管区书记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调度全镇的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治违办)设在镇村建设中心,负责全镇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全镇违法建设治理行动进行组织指导、协调调度、监督考核。

  各管区、村庄是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完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指挥协调机制,统筹组织、调度、推进辖区内的治理工作;要发挥主力作用,组织开展辖区内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及防控、查处、拆除等工作。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城乡规划区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调查取证,实施行政处罚,履行强制执行程序。

  规划、建设部门负责配合执法部门认定疑难违法建设,对符合条件可补办手续保留使用的,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法补办相关手续;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对镇驻地及村庄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对各类经规划审批的工程项目,严格加强批后监管。

  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未经施工许可进行建筑施工的行为;负责对改变房屋结构的违法装修改造行为进行查处;石油、天然气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需按法定程序依法查处违法建设。

  国土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涉及的违法占地行为;对其他部门告知的涉及违法改建、扩建及恢复性建设的房屋,不得办理产权过户、抵押等交易手续;对违法建设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水利部门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对公路两侧建筑建筑控制区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电力部门负责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以及在铁路管理部门负责对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林业部门、旅游办公室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违法建设和违法搭建。

  公安机关负责严厉打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将治理违法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供电、供水等单位不得为违法建设施工提供相应服务。

  四、治理措施

  (一)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行为

  1、严格落实以管区为主体、村(居)参与的违法建设属地监管责任制,镇村建设中心、执法中队、国土资源所要加强督查、加强对村“两委”、网格员的管理考核,严格落实治理违法建设检查责任,明确划分违建防控责任区,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管理。健全完善巡查制度,充实巡查力量,加大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拆除违法建设。

  2、对存量违法建设开展摸底排查。各管区以村庄为单位采取集中摸排的方式,全面摸清存量违法建设,建立工作台账。

  3、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各管区要通过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村民信箱等方式,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高效发现处置违法建设。对市为民服务热线(88312345)受理、交办的违法建设问题,各管区要及时处置。

  (二)分类治理违法建设

  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即查即拆,以“零容忍”态度第一时间完成拆除,坚决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实现“严打击、停增长”。

  对存量违法建设实行依法分类处置:

  (1)将拆违与改造旧宅区、改造旧厂区充分结合,以改造带动拆违,以拆违促进改造。

  (2)对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符合规划的违法建设,可责令其补办手续并依法予以处罚。

  (3)对因拆除可能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而不能拆除的违法建设,依法予以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罚款等处罚。

  (4)对经民政部门、等认定的生活困难群众用于维持生计的违法建设,按照维护社会稳定、尊重事实的原则,统筹考虑,妥善处理。

  (5)对省、市驻蓼兰镇区的单位及驻平部队管理区域内的违法建设,按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6)对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破坏房屋结构、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建设,先行拆除清理。

  (7)对其他存量违法建设按计划拆除。

  (三)有序拆除违法建设

  1、自行拆除。对确定拆除的违法建设,告知违建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拆除后由治违办组织验收。

  2、集中拆除。对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建设,由各管区组织,张贴治理通告,集中统一拆除。治理过程中,坚持告知、教育、拆除“三步走”,稳妥有序推进。

  3、强制拆除。对需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城管、规划、国土部门履行法定程序,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强制拆除。

  五、工作步骤

  全镇违法建设治理行动从20__年11月开始,20__年6月结束,分3个阶段推进。集中治理工作结束后,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纳入长效监管。

  (一)动员部署,摸清底数(20__年11月至12月)

  各管区、村庄要科学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组织集中摸排,集中摸排以村为单位,以管区为网格逐一排查,填写相关摸排表,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帐,统筹制定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集中摸排过程中,执法部门视情启动调查、立案等行政执法程序。集中摸排和依法治理同步推进,区分轻重缓急,实施分类处置。治理计划、分类数据和摸排台帐要于20__年11月底前报治违办。

  (二)落实措施,全面推进(20__年1月至20__年12月)

  根据治理计划,细化工作安排,实施分类处置,全面迅速推进工作开展。按照“两个带头、三个先拆”的原则,即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带头,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对顶风突击建设的违法建设先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先拆、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先拆。坚持自拆、助拆与强拆相结合,拆除与改造相结合,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巩固一片,从严、从快、从重拆除一批违法建设。治理方案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提前公示,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减少治理工作阻力。违法建设治理要依法和谐、安全有序推进,遇到重大问题及时研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对违法建设当事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按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公安机关要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执法支持与协助,做好执法保障。各管区可根据辖区实际,制定鼓励拆除违法建设办法,加快推进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镇治违办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筹调度治理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各管区好的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推进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巩固提升,总结验收(20__年1月至6月)

  各管区要适时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加强整改,巩固治理成果。镇治违办根据整治要求、内容、标准等,制定全镇违法建设治理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并通报验收结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各管区要充分认识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治理标准、完成时限,做到领导机构实,责任分解实,督导检查实,确保治理计划不落空。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

  (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管区、村庄要制定违法建设治理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开辟专栏、专题,制作宣传片、宣传册,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报导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推进情况,鼓励、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监督治理工作,组织开展“随手拍、大家评、政府查”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现场会、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加强督查考核,严肃执纪问责。镇治违办要会同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对违法建设治理进行监督考核,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奖惩挂钩;对治理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个人,采取约谈、通报、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支持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如实填报违法建设情况并率先拆除,对故意漏报、瞒报、包庇违法建设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巩固治理成果,构建长效机制。结合本次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开展,各管区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探寻治违工作规律,完善治违工作体系,健全联动管控机制,建立拆违工作模型,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导则、标准、规范、制度等,构建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20

  为更好提升我校美育工作水平,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根据《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切实落实上级文件中的美育工作目标,特制定莆田第十中学美育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形成“弘扬最美、学习最美、创造最美”的校园新风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健全美育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协调实施的美育工作体制,构建“课程实施、科研支撑、文化引领、活动推动、环境熏陶”美育工作机制,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2.发挥美育育人功能。通过开展美育,让学生在发现美、欣赏美、表现美的同时,以美养德、以美启智、以美健体,树立美的思想,发展美的品格,培育美的情操,形成美的人格,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3.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到20xx年,学校美育取得突破性进展,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评价体系逐步健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与学科相融合,在课堂教学中实施美育

  1.在艺术课教学中体验美

  (1)音乐与美术课是美育的主阵地。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音乐、美术)。充分认识音乐与美术等艺术教育在开发学生潜能、促进学生现代化素质发展中的地位、功能和作用,系统普及美育知识,将音乐、美术学科作为美育教育的龙头科目,继续抓好学校艺术教育的课堂常规教学,要求教师在熟悉教材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认真上好每一节课。

  (2)继续探索多样化艺术课程开设。继续做好“十音八乐”、合唱、笛子、扬琴等课程开设工作,完善相关校本教材,增加艺术课程的可选择性。充分应用一切可开发的资源,通过讲解造型、色彩、画法的设计与应用,提高学生的绘画技巧、审美意识。通过讲解乐理知识,说明不同的曲调、节拍、音符的特点,掌握艺术的不同表现手法,从而激发学生表现美和创造美的欲望,学会如何发现美、鉴赏美、表现美,培养和发展艺术特长。

  (3)建设高素质的艺术教师队伍。加强艺术教师们自身的业务学习,主动地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育人本领。创造一切机会,组织艺术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参加各类培训、观摩活动,采他人之长,补己之短,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教学艺术。

  2.在各学科教学中渗透美

  (1)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充分挖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体现中华美育精神与民族审美特质的心灵美、礼乐美、语言美、行为美、科学美、秩序美、健康美、勤劳美、艺术美等丰富美育资源,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活动。

  (2)寓美育于各学科教学中。充分发挥各学科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寓美育于各学科教学中,从不同学科、不同角度,多方位、多层次,有效地实施美育。要求每位教师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把美育教育向各科教学渗透和各科教学向审美特质方向转化的教学模式是素质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每位教师每学年上交一份学科教学渗透美育教育的详细教学设计。

  (3)加强培训提高教师的审美素养。加大教师的培训力度,重点进行美育特色教育理论培训,提高美育素养,增强美育责任,为全员美育奠定坚实基础。深入明确什么是美育,美育教育包含哪些内容,如何在教学中体现美育教育,从而真正懂得美育的涵义并能很好的付诸实施。

  责任部门:教务处、教研室

  (二)与德育相融合,在丰富活动中实施美育

  1.积极开展学生社团活动及文化艺术活动。学生社团涵盖了人文、科技、艺术、体育等多个类型,社团活动场所完备。鼓励和支持学校社团活动及文化艺术活动,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学生参与各级各类活动,增强学生的参与感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兴趣。各社团指导教师对学生社团活动及文化艺术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推动学生社团活动健康发展。要注重发挥学校的文化传承作用,充分挖掘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中国传统文化节日的丰富内涵,形成“过中国节、说中国节”的浓郁氛围,通过中国传统文化节日的`引导作用,做好中华优秀文化艺术的传承工作。

  2.丰富艺术实践活动。大力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校园十佳歌手赛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读书节暨校园文学节、科技节、“展社团成果・秀校园风采”社团主题展示日活动等群体性展示交流,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导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统筹整合社会资源。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开展美育实践活动,开展“三走进”实践活动(盐场、工厂、园林)及“三馆之行”研学活动,每年组织学生现场参观1次美术馆、科技馆、博物馆,让收藏在馆所里的文物、陈列在大地上的文化艺术遗产成为学校美育的丰厚资源,让广大学生在艺术学习过程中了解中华文化变迁,触摸中华文化脉络,汲取中华文化艺术精髓。

  4.开展一年一度校园“寻找身边的美”活动。开展“最美教师、最美学生、最美教室、最美寝室、最美故事”等系列评选活动。通过评选,树立和宣传校园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形成“学习最美、争当最美、创造最美”的校园新风尚,引导广大师生做“崇德向善、知行合一”的十中人,振奋全校师生的精神,使其以饱满的热情,崭新的姿态投入到工作和学习中去,让文明之风吹遍十中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5.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主动与各类艺术团体、演出团队、专业院校沟通交流,适时举办观看活动,通过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方式,积极引进形式多样、内涵丰富、颇具影响力的优秀艺术作品,讴歌民族英雄、倾诉家国情怀、弘扬集体主义精神。以大爱之心育莘莘学子,以大美之艺绘传世之作,努力培养心灵美、形象美、语言美、行为美的新时代青少年。

  6.依托家委会,把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合力,努力使美育产生良好的效果,使更多的学生在学校的各项活动中有所得、有所获。

  责任部门:政教处、教工会、团委会

  (三)与环境相融合,在校园文化中实施美育

  1.竭尽全力打造人文环境。在原有的基础上合理布局校园设施,继续通过绿化、净化、美化校园环境,努力烘托一种清新、优雅、文化氛围及其浓厚的气氛。要让每一面墙会说话,真正让学校成为学生学习的乐园、生活的家园。及时更新“德馨园”“晨翔园”“校园文学教育”及“车棚文化”等文化走廊,让学生在静态的校园文化中阅读经典、阅读思想、阅读精神,使学生随时随地与文化结缘,时时刻刻呼吸着文化的气息,得到审美的熏陶。

  2.继续加强校园艺术环境建设。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体现了学校的育人标准,文化艺术环境建设是提高艺术教学有效性的保障,是学校艺术教育的一种交流方式,艺术教育要增加覆盖面,增强辐射力,师生在轻松、愉快的乐声中开始每节的学习与生活,使校园具有健康、高雅的育人环境。一是改善艺术楼场地器材建设配备。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艺术楼场地设施及美术、音乐专用教室。配好美育教学所需器材设备,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二是开展室内文化建设评比活动,布置好教室的墙壁、图书角等。

  3.发挥校园文化环境的育人功能。积极发挥校园文化环境的育人作用,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教室、走廊、宣传栏等,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元素融入校园文化环境中,融入学生生活,浸润学生心田。

  责任部门:总务处、教务处、教研室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谋划。

  组长:林光亮

  副组长:卓文达(常务)、林朝晖、宋庆清、翁建梁

  成员:陈强、谢经贤、林海清、郑建庆、徐凡炜、张碧华、柯金水、蔡谟荣、谢朝阳、顾志忠、陈伟海、余启梁、蔡瑞兰、卓梦婕

  2.加大经费投入。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学校美育工作,继续充实艺术教育的器材设施,完善校园绿化整治工作,从各个方面不断改善艺术课教学条件。

  3.推进评价改革。把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全面实施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美育,肩负着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塑造完美人格的重任。各位教师要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种浓厚的美育工作氛围,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标准,构建健全完善的美育工作体系和科学高效的美育工作机制,培养学生体验美、欣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美育素养和整体素质。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2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省、市、旗、县关于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要求,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四个确保”,即:确保集中连片林区、旅游景区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确保森林、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为建设绿色施工、平安回家、和谐共处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部位。在做好全项目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同时,对全项目的林区、旅游景区和集中连片的林区等森林、草原防火的重点部位,严防死守,确保不出问题。

  (二)把握重点时期。冬季施工期间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

  (三)抓住重点环节。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林火的科学扑救是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严密组织,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四)管好重点人群。对施工现场重点人群,要加强宣传,落实监管措施,负责到人。

  三、主要任务

  (一)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1)全项目月至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宣传月。

  (2)充分利用旗、县防火办发放的防火宣传图册进入各村、集市、学校反复播放。

  (3)施工现场设置防火标牌、及标语,及时提醒施工人员。

  2、严格火源管理,突出重点环节监控

  1在11月上旬全项目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活动,以施工班组为单位,全面排查林地内与林地毗邻(50米以内)的坟地、农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放地点等基本情况。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有效防火工作机制

  (1)建立防火巡查制度。按照区域布局,全项目防火办将抽调力量,固定人员、不间断地进行施工现场巡查,所有巡查事先不打招呼,巡查结果直接反馈全项目防火办和指挥部领导;

  (2)实行防火工作捆绑考核制,即施工班长与队成员防火工作同考核、同奖惩;

  (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1、扑火预案准备

  从实际需要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森林、草原扑火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确保火灾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施工班组都要组织森林、草原扑火实战演练,使有关领导、部门和人员熟悉预案内容,熟练工种程序,熟记自身职责,确保出现火情能有序开展工作。

  2、防扑火能力建设

  (1)防火期内,全项目半专业扑火队要做到严阵以待,做到有火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努力减少林火损失。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各施工班组班长要亲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以人为本,重兵出击,科学扑救。明火扑灭后,做好清理火场的工作,努力把火灾扑灭在初级阶段;

  (2)进一步推动全项目半专业扑火队的建设。

  3、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确保信息畅通。全项目防火办不定期的对各施工班组的防火值班情况进行现场或电话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考核依据;

  (3)全项目防火办要确保扑救火灾的装备物资充足和扑火队员状态良好,始终处于临战状态。各施工班组要按要求配齐扑火工具。

  4、森林、草原草原火灾的扑救

  (1)各施工班组发生森林、草原火灾,要立即按本级《预案》在第一时间实施扑救,同时上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电话0475-521)。对于动用本级预案不能扑灭的火灾,要立即向旗、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请求援助。全项目扑火队要立即赶赴火场进行扑救;

  (2)要本着打早、打小、打了和科学扑救的原则进行,严禁在扑救中出现责任性人身伤亡事故;

  (3)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或防火办根据扑火工作需要,有权调动或调用有关单位的扑火队及扑火工具、车辆及其他扑火物资;

  (4)加强信息反馈。在扑救期间,要明确专人每15分钟向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报告扑救情况;

  (5)明火扑灭后必须按要求清理火边,看守火场,起火所在村的主要负责人必须与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签订《火场看守责任书》,将看守火场责任落实到人;

  (6)全项目林业站和林业中队负责火场的调查和对肇事者的处理。

  (三)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工作

  1、强化责任追究

  按照《河北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全项目防火办、林业中队和各成员单位要加大防火工作的监督力度和巡查密度,切实加大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追究力度。特别是对玩忽职守、失职失察、部署检查不力、防火值班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火灾隐患不整改和发生火警火灾查处不及时、不主动的村,从速从快,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全项目。全项目防火办在督促各村落实防火责任的同时,重点是检查和管好村护林员,要坚持每天巡视检查,做到每天见一面一嘱咐,不论是旗、旗、县全项目的巡检,还是村组护林员管护,必须要有记录和检查签字,护林员外出必须向全项目防火办主管人员请假,并有人替岗,凡发现护林员一次不在岗的,扣发工资50元,三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管护区内火情别人发现报告的或隐瞒不报发生火灾的,都要区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辞退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

  (1)严格实行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项目、村、学校、企业都要层层签订森林、草原草原防火责任状,明确任务,分清责任,不留死角;

  (2)认真落实包片责任制。全项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片、护林员包林区,责任人包人头、地块、坟头,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抓、责有人担;

  (3)按照全项目年度考核办法,对各村实行防火工作考核“下降一个档次”。

  (4)在每个防火重点时期,全项目防火办要深入村集中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对防火值班不到位、包保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得力、存在隐患不排查而发生火警火灾的村,进行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全项目。督导检查结果列入村年终防火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3、强化监督监管职能

  在进入防火期后,特别是春节、清明节、五一、十一等关键时期,及时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指挥部组织防火办和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加强对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检查督导,适时组织明察暗访,做到防火期不结束,检查工作不停止。通过联查、互查、对查等方式查隐患、堵漏洞,确保不留死角,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4、严格值班和火情报告制度

  各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防火信息传递畅通。全项目防火办要加强对全全项目值班情况的调整检查,防止空岗、脱岗。要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必须及时、准确上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全项目防火办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对火情及时果断处置。因迟报、瞒报而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各村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把森林、草原防火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摆上议事日程,做到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松懈。全项目防火办要加强对全全项目森林、草原草原防火工作纳入各村年度综合考核,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挂钩,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辖区内发生一次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或三次以上森林、草原火警的,或出现瞒报、漏报、迟报森林、草原火警、火灾事故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要于X月X日前,将今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施方案、预防和扑救预案及村防火组织名单报全项目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查。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22

  为了认真搞好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确保评聘工作程序规范、公平公正,特制定《20xx年高、中级职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职评考核领导小组(9人)

  组长:

  成员:

  2、职评考核工作小组(15人)

  组长: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程序

  1、宣传发动(11月9日前)

  学校办公室发布职评通知,要求凡有意申报高级、中级职称的教师准备述职报告及相关材料,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校长室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名单进行公示。

  2、准备工作(11月11日前)

  申报高级、中级职称的教师认真准备个人述职资料,挂在校园网站公示。办公室、教育处、教务处、教科室等部门准备好申报高级、中级职称的教职工的各项考核资料,作为参评人员打分排名的重要依据。

  3、个人述职

  11月12日进行高级述职报告会,参加述职的教师抽签决定述职顺序,职评考核小组成员根据每位教师述职内容客观公正地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竞聘计分细则》逐项积分、再统分,将计分结果报职评领导小组。

  4、小组审议

  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职评考核工作小组对每位参评者述职考核统分情况,进行认真审议,决定高级、中级职称人员排序名单。待区教育局下达指标后,立即决定推荐申报名单,并及时在全体教职工中反馈,听取反馈意见。

  5、材料准备

  办公室对参评人员印发高级、中级职称评审所需资料清单,每位参评者严格按清单组织材料,所有材料要真实,不能弄虚作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材料准备好、清理好,根据区教育局指定的时间按清单上交各项材料到办公室。办公室核对、清理申报者的材料,并组织人员统一填写综合评定意见及汇总表,再分类装订成册,按指定时间上交区教育局。

  三、工作要求

  1、职评考核关系到每位教师的切身利益,因此,要严肃认真搞好职评工作。述职者要实事求是,充分发掘自己的材料,充分展示自己的才能,认真上好汇报课。参加职评考核的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成员严肃认真,做到客观公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真正对每位参评者负责。

  2、职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项工作只能超前完成,不能滞后,参评者的材料要准时送交办公室,不能因个别同志材料准备不充分而影响全校工作。

  3、职评工作采取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到公开指标,公开工作程序,公开结果,及时反馈,增加透明度。同时严格按章办事,使职评工作更科学规范。通过职评达到促进工作,加强团结,增强凝聚力的目的。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2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国办发〔20xx〕4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 (20xx―20xx年)的通知》(粤府办〔20xx〕70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梅市府办〔20xx〕3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救助和康复工作,推动我县精神卫生工作全面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 ―20xx年)》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年)》,以健全服务体系为抓手,以加强患者救治管理为重点,以维护社会和谐为导向,统筹各方资源,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健全患者救治救助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公众身心健康,推动精神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救助、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健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显著减少精神障碍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三)具体目标。

  1.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建立县、镇两级精神卫生工作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机制。成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残联、团委、妇联、老龄委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

  2.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健全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20xx年底前,我县精神科编制内床位数达到每10万人口不低于28张。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 与相关工作。

  3.缓解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紧缺状况。完善精神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鼓励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广泛参与精神卫生工作。20xx年底前,我县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不低于3.8名,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专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积极培养多层次符合社会需求的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精神康复师。

  4.有效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任务。完善基础信息登记制度,掌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量。到20xx年,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特别是命案显著减少,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依法及时得到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

  5.大力提升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防治能力。到20xx 年,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医疗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明显提升,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普遍开展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至少开通1条心理援助热线电话,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及时、科学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6.普及精神障碍康复工作。充分依托现有资源,构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到20xx年,所有镇(街道)建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50%以上的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

  7.改善精神卫生工作社会氛围。到20xx年,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普遍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及心理卫生保健。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1.完善精神卫生防治管理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完善县、镇两级精神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县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全县精神障碍治疗、预防和康复技术培训中心基地和平台,统筹全县精神卫生防治业务管理,负责医疗、预防、医学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2.加强县、镇两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20xx年,县人民医院成立精神科。在原非典应急场所改建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病区。同时,规划新建大埔县慢性病防治院精神科综合大楼,至20xx年,建成规模为200张床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流程科学、标准合规的新型精神疾病专科综合大楼。大力改善医疗环境,配齐医疗设备,提高人员素质,组建个案管理团队,力争达到二级精神专科医院标准。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其在精神卫生防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3.推动强制医疗和社会救治场所建设。公安、卫生计生部门要联合推进强制医疗场所建设,不断规范强制医疗人员的诊断评估、治疗、康复、看护及后续随访、救助等工作流程。20xx 年底前,指定1所符合条件的强制医疗专区,并为其正常运转提供必要保障,确保对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管理。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优抚医院建设, 指定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承担相应社会救治职能,并为其正常运转提供必要保障。

  4.完善精神卫生专业队伍配置。建立健全精神卫生专业队伍,科学配置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积极推动康复师、社会工作师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各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根据精神卫生防治任务配置公共卫生人员,确保精神卫生管理和预防工作落实。到20xx年,每个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专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承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任务。

  5.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政府要完善政策措施,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解决精神科医师短缺问题。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开展在精神科从业但执业范围为非精神卫生专业医师的变更执业范围培训,以及开展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全科医师的精神卫生执业上岗培训。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医师经过精神科专业规范化培训可增加精神卫生执业范围的机制。鼓励基层符合条件的精神卫生防治人员取得精神卫生执业资格。依托市第三人民医院,分批次对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的临床(中医) 医师实施转岗培训,培训合格后加注或转注精神科。到20xx年,每间镇卫生院至少培养1名精神科专职医师。

  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定支持心理学专业人员在医疗机构从事心理治疗工作的政策,共同完善心理治疗人员职称评定办法,积极落实国家对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政策,对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给予适当工资待遇倾斜和岗位补助等,提高其待遇水平,稳定精神卫生专业队伍。

  (二)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

  1.加强患者排查。全县各级综治单位要统筹协调,由公安部门牵头,卫生计生、民政、司法、团委、残联、妇联等单位加强协作,按照“镇街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原则,全方位、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日常排查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发现辖区内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可应其家属请求协助其就医。对居家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排查,由属地村(居)委会负责;对城区和农村范围内流浪乞讨人群中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排查,分别由属地城市综合管理、公安部门和乡镇村居干部负责;对外来人员集中和流动人口较多地区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排查,由各级综治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部门负责;对监狱司法系统的患者及疑似患者排查,由所在监所单位负责。

  2.加强报告登记。全县各级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 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要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疑似患者的报告和登记机制。对排查中发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疑似患者,要及时摸清基础信息(包括身份、监护人、亲属、单位、异常史、肇事肇祸史、办理医疗保险、精神医学诊断以及危险程度等)。对排查中发现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向所在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报告,并由其依法组织确诊和评估分级。对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当地卫生计生部门进行登记,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具有精神障碍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要落实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制度,按要求报告确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3.做好分类收治。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类集中”的原则,采取鼓励、引导等措施。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分类收治,完善疑似患者送诊及患者送治制度。畅通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渠道。卫生计生部门主管的定点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负责收治高风险但尚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民政部门指定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负责收治流浪乞讨和优抚对象中的患者。公安部门主管的强制医疗场所负责收治发生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患者,对肇事肇祸患者采取临时性约束措施。

  4.落实服务管理。各镇要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要求,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对于急性期和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转诊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进行规范治疗,病情稳定后回到村(社区)接受精神科基本药物维持治疗。各级综治单位应当协调同级公安、民政、卫生计生、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推动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动员社区组织、患者家属参与居家患者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个案管理等服务。一旦发现管理患者有高风险,立即向辖区派出所和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报告。公安部门要牵头制定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 (事)件处置预案,发挥110等快速处置网络机制,切实制止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伤害事件发生。

  5.落实全程康复服务。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发展改革、卫生计生、财政等单位建立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加快精神障碍康复体系建设的政策意见和工作计划,完善精神卫生康复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和精神残疾康复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地帮助患者恢复因病受损的生活、劳动和人际交往能力,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各类精神卫生专科医院设立专门康复部门(科),为患者提供有针对性的康复治疗。各级残联单位要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建设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机构,承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转介的患者,开展自我照料、家居生活、人际交往、职业技能等康复服务。

  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等社会资源提供康复服务,实现城市社区有康复需求的居家患者享有社区康复服务,农村居家患者享有定期上门康复服务,同时加强复员退伍军人、特困人员、低收入人员、被监管人员等特殊群体中精神障碍患者的康复服务保障。大力支持家庭康复,倡导监护人、协助监护人及患者家属与医院、社区康复机构之间互动互助,共同提升患者康复成效。

  6.完善监护机制。建立健全“综治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尽责、财政全额保障、村居监督管理、家庭主动承担、社会志愿参与”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机制。各地要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逐一落实监护人和协助监护人,建立监护责任落实补助机制,制定患者定期随访、日常监护情况记录和年度责任落实评估制度。依法确定监护人,并要求其做好患者日常服药、定期复诊和居家康复督促落实,及时报告异常危险行为。协助监护人由属地村居委确定,应加强对患者服药、康复等随访指导和危险性评估,协助解决治疗和生活难题,迅速应对突发事件苗头。

  (三)全面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政策保障。

  1.落实救治政策。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提高精神障碍患者医疗保障水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按照职工基本医保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规定分别保持在85%和75% 以上,其救治医疗费不纳入各类医保机构当年总额预付结算指标之列。对于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各类保险支付后仍然困难、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对于无法查明身份的患者所发生的急救费用和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者所欠急救费用,先按规定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医疗救助基金等支付,不足部分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予以解决。对于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患者,遵循“先救治、后甄别”原则,送至当地定点医院诊断和救治。对于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要异地转诊的、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患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报销。

  2.健全救助机制。民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研究完善符合我县精神障碍诊疗特点的社会救助制度,做好患者社会救助工作。民政、残联等单位负责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残疾人管理,依自愿原则对患者办理发放残疾人证。民政部门负责将符合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最 低生活保障范畴,实行应保尽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确有困难的患者,通过临时救助措施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困难;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能力的患者,纳入特困供养;对病情稳定或治愈后确实需要且经甄别符合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救助管理机构提供相应救助。要做好符合政府全额资助条件的患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服务管理工作,帮助扶持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患者就业创业。鼓励各地探索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康复者,为就业困难的康复者实行全方位服务,促进平等就业,防止就业歧视,维护患者合法劳动权益。

  (四)逐步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

  1.加强常见精神障碍诊疗。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医务人员精神障碍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对就诊或求助者中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提供就医指导或转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建立会诊、转诊制度,指导其他医疗机构正确识别并及时转诊疑似精神障碍患者;要按照精神障碍分类和诊疗规范,提供科学规范合理的诊断与治疗服务,提高患者治疗率。县级综合医院要加强心理精神科建设,切实满足严重精神障碍的早期发现和诊疗,以及常见精神障碍的诊疗需要。

  2.推动常见精神障碍防治。要将抑郁症、儿童孤独症、老年痴呆症等常见精神障碍作为工作重点,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的心理行为问题,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常见精神障碍防治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抑郁症患者提供随访服务。发挥中医药作用,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临床科室能力建设,鼓励中医专业人员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防治和研究。

  (五)积极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1.开展心理危机干预。要依法将心理援助内容纳入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托现有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师和护士,组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健全突发性灾难或事件导致的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演练,发生突发事件后及时开展心理援助。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提供规范的心理援助服务信息,引导其有序参与灾后心理援助。

  2.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要依托12320热线及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设立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和网络平台,向公众提供心理健康公益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应当配备心理治疗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的心理卫生服务。综合性医院及其他专科医院要对就诊者进行心理健康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应当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并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兼职人员,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制定校园突发危机事件处理预案。用人单位应当将心理健康知识纳入岗前和岗位培训,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监狱、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要加强对被监管人员的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

  (六)逐步完善精神卫生信息系统。

  通过省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平台,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相衔接,逐步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数据库对接,提高精神卫生信息管理效率和质量。承担精神卫生技术管理与指导任务的县级慢性病防治机构要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审核、分析等,定期形成报告,为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依据。逐步建立卫生计生、综治、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参与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共享机制,重视并加强患者信息及隐私保护工作。依法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掌握精神障碍患者情况和精神卫生工作信息,如有条件每5年开展一次本地区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

  (七)大力开展精神卫生宣传教育。

  各有关部门要将宣传教育摆到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位置。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精神疾病可防可治,心理问题及早求助,关心不歧视,身心同健康” 等精神卫生核心知识,以及患者战胜疾病、回归社会的典型事例,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要规范对有关肇事肇祸案(事)件的报道,未经鉴定避免使用“精神病人”称谓进行报道,减少负面影响。教育、司法行政、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委等单位要针对学生、农村妇女和留守儿童、职业人群、被监管人员、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分别制定宣传教育策略,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卫生计生部门要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卫生宣传,增进公众对精神健康及精神卫生服务的了解,提高自我心理调适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使我县精神卫生工作有序开展,确保20xx年达到预期目标,建立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总召集人,县综治办主任、县卫计局局长为召集人,县公安、检察、法院、卫计、人社、财政、民政、残联等多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埔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和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县卫计局相应成立了严重精神障碍救助救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大埔县严重精神障碍救助救治技术指导小组。

  (二)落实部门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按相关规定履行责任,制定政策措施,加强衔接配合,共同推进我县精神卫生工作。综治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 推动精神卫生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监督不到位、救治不及时,导致发生已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发展改革、卫生计生、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要加强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网络建设。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单位要强化协作,进一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管理与康复服务机制。发展改革、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对包括精神障碍在内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研究和指导。民政部门要会同残联、发展改革、卫生计生、财政等单位探索制定支持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工作发展的保障政策,加强康复服务机构管理,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残联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有关规定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提出的精神残疾防治康复工作要求,推行有利于精神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开放式管理模式,依法保障精神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等部门要加强研究论证,探索心理咨询机构的管理模式,制定发展和规范心理咨询机构的相关政策。

  (三)保障经费投入。

  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根据精神卫生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精神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并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 治疗工作,落实政府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投入政策。要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精神卫生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精神卫生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

  (四)加强技术推广。

  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要求,针对精神分裂症等重点疾病,以及儿童青少年、孕产妇、更年期妇女、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常见、多发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精神障碍早期诊断技术、精神科新型药物和心理治疗等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国内外交流,吸收、借鉴和推广各地先进科学技术及成功经验,及时将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应用于精神卫生工作实践。

  (五)加强督导与评估。

  各相关部门要按国家、省要求及时对本方案的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督导与评估,将本方案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重要事项进行督查督办。20xx年,对本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考核;20xx年,组织开展本规划实施的终期效果评估。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24

  一、强化源头防范,加强教育引导

  1、学校要抓实抓牢法治教育,借助《道德与法治》课程、运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普及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和反欺凌技能,引导学生养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2。学校要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

  3、学校要推进家校联动共育,向家长宣传校园欺凌辨识和防范常识,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本周四,各班级要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开展1次案例式、情境式教育教学活动,让学生直观认识欺凌行为表现,并熟悉反抗或保护措施。同时,通过学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向全体师生以及家长宣传教育,营造人人参与共治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风险防控,提早发现预警

  1、学校要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及时掌握学困生、特困生、父母离异等各种特殊群体学生情况,对情绪异常、有暴力倾向、有小团伙迹象等特殊群体及个体学生,要一班一册建立台账,认真梳理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网络社交冲突、校园欺凌线索和事件等,并建档立卡。

  2、学校要形成家校合力,通过师生家长问卷调查(附件1)设置防欺凌倾诉信箱等形式,了解学生家庭状况,听取学生离校后表现及家长意见建议,及早发现,及早发现和干预苗头性问题

  3、学校要加强人员和视频监控巡查,对欺凌易发区域和重点场所进行分析,从中梳理行为异常学生轨迹,甄别问题线索。对于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重点,细化整改措施。

  三、强化责任落实,妥善做好处置

  1、学校对经调查认定实施欺凌的学生,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要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有关要求,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惩处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对遭受欺凌的学生,学校要会同专业人员给予相应的心理辅导、心理干预、心理治疗。处置过程中,要依法依规保障被惩处学生享有申诉的权利。

  2、xx镇中心小学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班主任及各班一名家长委员会家长

  四、材料归档上报工作

  1、所有材料各负责领导收集发整理,装入安全档案。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25

  为了全面加强我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进一步提高建设新农村的水平,按照镇党委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深刻认识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的含义与重要意义

  “四议两公开”是河南省邓州农村创造的党领导下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这种方法既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的自治作用,又实现了党的领导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机融合,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创造性实践。

  二、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2、坚持依法办事。严格依照党的有关条例和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推进农村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3、坚持发扬民主。提高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保障民主权利,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

  4、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通过不断创新、完善、发展,努力探索形成一套既符合我村实际、又突出特色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二)总体要求

  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的方法步骤

  我村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分为三个阶段:

  1、成立机构,广泛宣传。我村召开党员大会,学习镇党委有关文件,成立“四议两公开一监督”领导小组,通过板报2期、宣传标语30多条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尽快了解掌握“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含义与内容,并成立领导小组。

  2、组织实施,全面推行阶段。制定我村“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始推行,所有重大事项要按照这一程序决策。结合我村实际,将村铜黄高速修路占地与影响村民生产生活、民政救济等村民所关心的事进行决策。

  3、分析检查,作出总结。对推行阶段所遇到的问题以及所开展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要注重对工作细节以及工作方法的总结。同时,要对开展活动的情况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总结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实际成效和意见建议,并形成科学的总结报告。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26

  一、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事业的发达,生活水平的提高,饮食渠道的广阔,信息技术的进步,越来越多的安全问题也逐渐暴露,由其带来的交通、饮食、消防、网络等方面的一系列问题也浮出了水面,为了加强学生在生活中各方面的预防能力,为了提高学生在各种灾难来临时的应对能力,为了灌输学生通过主题班会的形式向同学宣传诈骗的含义类型和手段,更多的自我预防、自我保护、自我应对、自我逃生的能力。召开本次主题班会。

  二、目的

  通过这次主题班会,使同学们明白如何预防手机诈骗的重要性,通过本次活动,让学生了解诈骗的各种形式,避免上当受骗。

  三、主要方法

  讨论法互动法

  四、开展单位:

  17电本国际1班

  五、时间:

  20xx.9.25

  六、地点:

  S1103

  七、班会过程

  (1)校园中常见的诈骗盗窃案例

  (2)社会上常见的诈骗盗窃案例

  (3)“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可无根据的同情陌生人,或者是昔日的好友,不可泛滥其同情心。详细的阐述如何合理利用和保管银行卡等。

  (4)学生讨论分组讨论身边发生的案例以及如何预防此例事件的'发生

  一、活动主题:

  增强安全意识,防范。

  二、活动之间:

  10月12日―10月30日

  三、活动安排:

  1、校园网转发区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防范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2、学校在校园宣传栏内张贴有关的宣传资料。

  3、学校将利用教师集会时间向广大教职工解读通知的有关精神,切实提高了学校教职工对的警惕性。

  4、学校利用小百灵广播对全体学生进行防范的宣传教育。

  5、在《百灵之声家校报上》开设专栏。

  6、各班开展防范短信诈骗的主题活动:

  (1)带领学生观看学校宣传橱窗里的资料。

  (2)出刊专题板报。

  (3)利用夕会课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让学生了解的形式、手段、特点和危害,掌握必要的防范技能,构筑坚实的思想防线。

  7、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印发《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由学生向家长宣传防范常识,发挥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影响周围一群人的宣传辐射作用,增强了广大市民的防范意识。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27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清明节假日期间不发生大及有影响的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和社会稳定,根据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森林防火工作要坚持以防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包干负责、从严查办、依法惩处”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措施,严防火灾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海棠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钟向能兼任办公室主任,符赛刚任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收集和汇报信息,办公室联系电话:

  各村(居)委会要相应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两委任成员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并要相应成立以支部书记为队长的防火扑火应急分队,村联防队人员为队员,进一步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

  三、责任分工

  (一)区委宣传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在全区开展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宣传报道活动。

  (二)区民政局:负责清理青田、文尖、龙楼、沙姜园四个公墓的杂草及易燃物,并在四处公墓放置水桶储存应急备用。

  (三)区文体局:负责清理古墓群的杂草及易燃物。

  (四)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四个公墓停车场车辆停放等工作。

  (五)海棠区林区派出所:负责火情案件查处。

  (六)海棠交警大队:负责指挥疏导文尖、青田、龙楼、沙姜园四个公墓及古墓群出入口车辆的交通秩序,加强巡逻警力,维护和处置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中的治安与纠纷。

  (七)海棠消防大队:做好消防应急待命工作,做好四个公益性公墓及古墓群发生火情及时处置。

  (八)神泉集团:负责清理南田农场存在火险区域杂草等易燃物,粘贴宣传标语、发宣传单及挂横幅,加强清明节期间巡查力度。

  (九)区农林局:负责清理全区散墓杂草等易燃物,做到隔离段带火源的发生,加强存在火险区域巡查,在重要路段粘贴宣传标语、发宣传单、挂横幅。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护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群众性强,任何预防措施的落实,都是以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为基础。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车、标语、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防火知识、常识的宣传,尤其是要加强对扫墓人员的'教育,禁止扫墓人员在山上烧香、点烛、烧纸、燃放烟花鞭炮、烧墓草、吸烟乱丢烟蒂的行为,要爱护树木、幼苗,不要随意攀拆毁坏,乱砍林木。营造浓厚的防火宣传氛围,不断增强全民护林防火意识,真正做到“安全防火,人人有责”。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做好海棠区的森林防火工作,各单位要在认真实施“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的同时,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实行领导责任制,要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对本责任区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对因工作疏忽造成严重火灾发生的要追究责任。

  (三)做好扑救准备,确保万无一失

  要密切注意气候变化,充分考虑不利因素,完善处置火灾的预案。及时检修、补充消防装备,要从扑火机具、队伍、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做好扑救火灾的应急准备。节日期间,防火队伍要做到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火情,要快速出击,科学指挥,速战速决,确保实现“打早、打小、打了”。重大火情应及时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或区指挥中心(电话:)。要不断加强扑火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四)落实经费和消防设备,做好防火保障工作。

  为确保消防安全,区农林局办公室统一购置风力灭火器6台,灭火扫把260把,砍刀20把(其中给各村(居)委会配备10把灭火把,南田居配备10把灭火把、风力灭火器4台、砍刀20把)。并安排各村(居)委会、南田居1.5万元、神泉集团1.5万元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工作人员加班及采购消防设备等经费。消防设备经费以及工作经费从区农林局护林防火经费中列支,设备由区农林局安排分发。

  (五)加强值班

  各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并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发生火情,值班人员立即通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并组织人员扑救,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各村(居)委会及相关部门于20xx年3月26日森林防火清明节期间值班人员安排表报到区指挥中心和区农林局。联系人:陈育华。海棠区值班室电话:。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28

  根据《江苏省学校及幼托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江苏省中小学校防控指导手册(第一版)》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成人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早教托幼机构、青少年宫、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等。

  一、总体工作要求

  1、全面暂停线下培训活动。各类培训机构在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全面暂停线下教育培训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一律停止。各培训机构要在门前醒目处张贴暂停培训公告,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解释工作。

  2、明确机构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将疫情防控责任分解落实到中层管理人员、一线员工,明确各自职责。

  3、科学制定“两案九制”。培训机构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制定科学完善、易于操作的“两案九制”,张贴上墙,严格执行。

  4、提倡线上教学和办公。提倡运用网络通讯软件、教学平台开展员工教研和学生线上教学,鼓励培训机构免费开放优质网上教学资源。线上教学人员应居家进行,不得集中办公。网上教学不得提前教授新学期课程。

  二、线下培训复课前准备工作

  5、开展师生员工健康排查。要每天排查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做好三类人员情况跟踪,及时报送主管机关,动员在疫情重点地区员工暂不返宿。

  6、做好复课前返校人员疫情筛查。详细统计每一名师生员工的疫情筛查情况,对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主动报告主管机关和所在社区,要求及时就医,确保每一名师生复课前居家隔离时间不少于连续14天。

  7、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储备不低于15日用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科学、安全进行存储。

  8、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培训机构要加强场所内外的保洁和消毒,加强各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彻底消除卫生死角,保持环境整洁。

  9、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要组织员工对“两案九制”的培训,让员工熟悉预案的操作流程。要在机构显著位置张贴防疫常识、宣传图标。

  10、严格线下复课备案审批。待全市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时间公布后,各机构向审批(登记)机关提出复课申请,经审批(登记)机关评估备案后方可复课。未经备案的机构不得线下复课。

  三、线下培训复课后工作要求

  11、落实安全防疫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疫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定期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须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经营。

  12、做好机构消毒通风。严格执行同一时段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的规定。落实“消杀记录制度”,每天开展清洁和消毒工作,加大重点部位消毒次数。机构内部各房间,每天至少通风三次,每次至少30分钟。

  13、加强门卫管理。要安排专职安保人员进行防控,严控人员出入,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机构,确需进入的按规定进行登记检测后进入。

  14、开展缺课登记。严格执行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及时将学生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至主管部门。

  15、做好疫情防控操作。每天按规定监测进入机构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状况,体温超过37.3℃的发热者、咳嗽者,须按疫情处置流程立即就近送至定点医院就诊,同时向审批(登记)机关报告。出现可疑或确诊病例的,按卫健部门要求采取部分停课、全部停课和其他防控措施。被停课的机构,须经卫健部门同意后方可继续复课。师生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提供医院治愈证明方可参加线下培训活动。

  四、落实培训机构联防联控责任

  16、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加强有办学许可的文化类机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非文化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监管,民政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非文化学科类非营利性培训机构监管,人社部门加强职业培训机构监管,卫健部门加强早教托幼机构监管和各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指导。

  17、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培训机构不得接收隔离观察期未满的学生参加线下培训活动。培训机构发现有发热、咳嗽学生,要通过审批登记部门协调通知学校加强对此类学生健康状况监测。

  18、加大违规机构处罚力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卷款潜逃的机构、擅自提前复课的机构、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疫情防控而造成疫情蔓延的机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不力、防控措施不严的机构,由审批登记机关予以纳入黑名单、降低年检等次直至吊销证照处罚。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29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和招投标管理程序,提高公司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咨询、新产品开发等。

  3、本制度所称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软件等。

  4、本制度所称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

  5、本制度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其他公司采购对象。

  6、公司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性价比最优中标原则。

  7、本制度所述的招标方为负责招标、谈判、询价的总公司资采部、各分公司企业、公司职能部门;投标方为参与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服务商、咨询、设计单位等。

  8、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总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各分公司可根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9、公司所用保密材料,不归属本制度管理。保密材料名目,由总经理确定。

  二、招投标组织

  公司招投标组组成:

  组长:总经理(非必须参加)副组长:采购主管副总(非必须参加)副组长单位:企管部

  组员单位:总公司资采部、总公司生产部、总公司审计部、企管部、纪委、使用部门技术主管,上述组员单位为必须参加,已经确属需要的其他相关人员和其他人员(如外聘专家)等组成。

  使用单位采购负责人为召集人。确立招标时间后,通知总公司办公室,转发

  各组员单位参加招标会。

  召集人可以根据招投标项目的具体要求,决定招标内容、招标方式、评标人员、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等。上报企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三、招标流程

  1、采购项目立项和报备→确定采购方式组织招标→公示(大型项目)→投标→开标→评标→中标通知→合同商谈→合同签批→合同签订执行。

  2、采购立项

  除零星采购外,原则上所有采购必须要填报立项申请表。如采购项目需要技术规范,则由招标方技术部门提出。

  长期固定的定期原材料采购根据生产计划,不用每次立项,当采购方式等变化后则必须重新立项。

  3、采购立项程序,按照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4、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

  (4)、定点谈判(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5)、询价;

  (6)、零星采购;

  各分公司依据此分类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可具体量化采购分类方式。

  5、召集人主要负责:

  (1)拟定招标书;

  (2)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

  (3)负责对投标人进行资质、资信等审查;

  (4)组织招标小组进行招标会议。

  6、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根据招投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2)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由基建或质检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提供);

  (3)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

  (4)招标报价要求;

  (5)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6)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7)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的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四、开标、评标、中标

  1、评标应在封闭环境中进行,评标前应由有关专业人员或技术答疑人员对评委进行短时间专业培训,简要说明应注意事项。

  2、评标小组应认真审查各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未能响应的应视作废标处理。

  3、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4、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

  5、所有招标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招投标文件或报价,在权衡质量、工艺要求、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

  5、评标工作结束后,招标负责人应当必须将中标结果制备成评标报告,附合同,按照《采购合同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报批。

  6、一次招标未能确定的,可实行多轮招标。

  五、投标规定和罚则

  1、投标规定

  投标人必须提供有关资质说明、实施能力和业绩情况,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有意限制或排斥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代表证书;

  (3)投标人委托书;

  (4)资信证明;

  (5)主要业绩表;

  (6)各种资质证书和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

  3、罚则

  凡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包括履行推荐、评标、谈判、定标、监督工作的不得有下列行为:

  (1)将依本制度规定应招标、谈判、询价而未进行的,或以肢解项目、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的;

  (2)泄露标底、暗箱操作,向投标方透露招标、谈判、报价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与定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在采购项目启动后定标前不得与任何投标方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方、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本人的亲属、关系密切的朋友直接或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者进行与本投标有关的代理等活动时,招标活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应采取职务分离制度。

  4、对违反本细则的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公司给予以下处理:

  (1)限期改正、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进行处分;

  (2)具有评标资格的,取消其评标资格;或三年内禁止参与公司招标活动。

  (3)情节较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依法追讨不当所得以补偿公司损失并承担公司相应的损失责任。

  5、对违反本办法的投标方、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经公司总部核实通报后,五年内或永久禁止参加公司范围内的任何采购工作;

  6、凡违反采购工作纪律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未向招标组(副)组长请假、且批准,而未参加招标会的组员单位,每次罚该部门负责人100元;凡招标会中消极充数者,罚本人100元,部门负责人50元(部门负责人与参与人为同一人者,按100元罚);本处罚由招标组(副)组长和召集人共同签署罚款通知后,交由总公司监察组执行。

  六、附则

  1、本制度报总经理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2、本制度公司采购合同管理制度并同执行。

  3、公司此前发布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有关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30

  为全面加快国土绿化步伐,扎实推进“首善之区、美丽卧龙”建设,努力构筑南阳市中心城区北部生态屏障,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4号)、《森林南阳生态建设规划(20xx―20xx年)》和《南阳市卧龙区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建设森林卧龙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卧龙区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建设森林卧龙五年规划乡村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宛龙森指〔20xx〕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围绕建设森林卧龙的目标,切实做到“一严格”,实现“三转变”,有效处理好林地与耕地的矛盾,转变观念、创新举措,走出一条国土绿化新路子,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为南阳建设大城市提供生态支撑。

  落实“一严格”: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4号)精神,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努力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行为。

  实现“三转变”:从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减少新造林面积,扩大森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面积,坚持量质并重,以质为主。从面上造林向点上造林转变,从全地域面上大造林转向宜林荒山荒地、水源涵养区等非耕地区域,开展以国储林为重点的项目造林;从单纯的林业生态建设向乡村振兴转变,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平原绿化,抓好农田林网和森林村庄建设,开展林业特色小镇和森林乡村创建,努力提升林木覆盖率,不断推进全区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让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最靓丽的底色。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度全区营造林面积53216亩(山区生态林11400亩,生态廊道3116亩,乡村绿化美化500亩,特色经济林200亩,种苗花卉8000亩,森林抚育30000亩),其中国储林12500亩,包含山区生态林11400亩和生态廊道1100亩。(详见附件1)

  三、工作重点

  按照《森林南阳生态建设规划》提出的总体建设目标,继续推进“六化”(山区森林化、平原林网化、城市园林化、乡村林果化、廊道林荫化、庭院园林化)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攻国储林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山区造林。坚持“三网”建设的工作思路,把国储林项目建设融入到乡村生态旅游、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改善等各项工作中,以七架孤山和潦河坡镇、龙王沟风景区浅山丘陵区域的荒山荒坡为基础,提升山区生态林营造。

  一是全力完成以潦河坡镇、龙王沟风景区和安皋镇为主阵地的国储林建设项目。其中,潦河坡镇9400亩、龙王沟风景区20__亩,安皋镇1100亩。采用人工造林方式,选用良种壮苗,注重珍贵树种、乡土树种、常绿树种乔灌搭配,营造混交林,努力提高造林质量。强化苗木管护,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实现山区森林化。同时,要严格遵循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土地流转、作业设计、招投标、造林施工和工程验收等程序;在坚持林权、地权国有的前提下,按照“市级统筹、统贷分还、市场运作、权责明晰”的建设思路,深入探索和完善国储林建设模式;推进智慧林业建设,实现基地管理规范化、样地监测常态化、“三中心”建设标准化,带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完善七架孤山的生态林营造。我区境内分布塔子山、羊山、磨山、紫山、蒲山、丰山、独山七架孤山,要通过完善提升、调整结构、查漏补缺、巩固绿量,做到应绿尽绿、见缝插绿,提升七架孤山的`生态林建设质量,尤其是紫山,绿化方案要与紫山蓝城颐养小镇项目建设有机结合,达到生态与经济共赢的良好局面。

  三是做好森林抚育工作。我区浅山、丘陵、平原兼有,水资源丰富,部分林区林分郁闭度高,按照生态优先、提高林木品质,促进林木生长的原则,在林地面积较大、郁闭度较高的林地实施森林抚育工程,加快调整林分结构,采用割灌、修枝、定株、松土除草等措施进行抚育。涉及的乡镇有潦河坡镇、谢庄镇、蒲山镇、安皋镇、龙王沟风景区。

  20xx年完成国储林项目12500亩,其中山区生态林11400亩,生态廊道造林1100亩;完成森林抚育30000亩。

  (二)持续抓好生态廊道及农田防护林建设,完善提升平原绿化成果。

  1、抓好生态廊道建设。主要涉及南水北调干渠两侧,环城高速、二广高速、沪陕高速两侧;郑万高铁两侧;省道、国道;河流及各大中小型水库周边;集中打造乡村通道。通过新建和完善提升,打造“一年四季景不同”的景观走廊,实现廊道林荫化。

  一是已建成的生态廊道。重点做好完善提升、调整结构、查漏补缺、巩固绿量,提升生态廊道建设质量。主要涉及南水北调干渠两侧,环城高速、二广高速、沪陕高速两侧等已建林带。涉及道路有蒲谢路、靳小路、四赵线、蒲山镇电厂路等,涉及乡镇有:蒲山镇104亩、靳岗街道11亩、王村乡26亩、谢庄镇116亩、潦河坡镇8亩、安皋镇41亩。除此以外,安皋镇开发路两侧计划提挡升级造林1470亩,全部为国储林项目建设。

  二是新建的铁路、公路沿线生态廊道。郑万高铁及今年新修的道路S234、S237、S329、王村罗冢至谢庄康营公路等严格按照两侧用地外绿化带宽度不超过5米、“一路两沟六行树”的标准进行绿化。除此之外,S234慢车道外侧路肩各种一行绿化树,由道路施工方按照设计方案在土建基本完成后开始实施;S237和王村罗冢至谢庄康营公路路肩3米,运用路肩上窄行宽株距的方法,品字形种植每侧两行树;S329公路结合路肩实际情况合理种植一行绿化树。树种选择应采用针阔混交、乔灌搭配、常绿与彩植搭配,打造“一年四季景不同”的景观走廊,实现廊道林荫化。涉及的乡镇有英庄镇393亩、陆营镇216亩、石桥镇188亩、龙王沟景区240亩、潦河坡镇191亩、王村乡80亩、谢庄镇347亩、蒲山镇53亩、七里园乡2亩。

  三是乡村路通道绿化。按照“一路两沟四行树”的标准,覆路肩、清边沟,实施道路绿化,具备条件的,可以提升标准,落实“一路两沟六行树”。潦河坡镇、龙王沟风景区等山区地带在不占用耕地的前提下,把廊道绿化和国储林项目建设结合起来,可组织实施“一路两沟两林带”。

  四是骨干河流及大中型水库周边绿化。主要涉及白河、潦河、梅溪河、三里河、十二里河流域及辖区内各大中小型水库周边、坑塘周边,特别是水系连通项目涉及的泗水河、麦河及其18条支流两岸的绿化。骨干河流原有林带主要做好完善提升、调整结构、查漏补缺、巩固绿量工作,有条件的可根据周边用地情况扩大绿化范围,提升生态廊道建设质量。各中小型水库依据每个水库周边的实际情况,在水库迁赔高程以上范围内,耕地红线外合理规划种植面积。相关乡镇街道(景区)整治的坑塘周边也要进行高标准绿化。

  6座中型水库及5座小(1)型水库管理范围以内(迁赔高程以下)库区绿化由区水利局负责,19座小(2)型水库及各水库防汛道路、辖区河流和乡镇整治的坑塘由所在乡镇街道(景区)组织实施规划和绿化。

  20xx年全区计划完成廊道造林3116亩。

  2、抓好农田防护林建设,构筑粮食安全生态屏障。各相关乡镇要结合高标准粮田建设,重点打造农田林网示范区,利用现有的田间路、沟渠,在路肩、边沟、渠边种植1-2行合适树木,构建完备的农田防护林体系,为粮食稳产高产构筑生态屏障。

  20xx年全区计划栽植高标准农田行道树29643株,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实施。

  (三)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乡村绿化水平,建设美丽家园。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适地适树、彩化美化的原则,种植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和常绿树种,搞好围镇围村林建设和村庄绿化美化。在镇区、村庄周边建设围镇围村林带,增加绿量,形成乡村生态屏障,构建“房前屋后果树成林、村庄周围森林环抱”的乡村绿化格局;推进“三沿”“四旁”绿化和“一宅变四园”建设,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在村内空闲地、废弃宅基地、河塘周围、道路两侧等宜绿化地段大力植树造林;在农户庭院、房前屋后因地制宜栽植乔、灌、花、果、藤等植物,建设美丽家院;结合精准扶贫,发展优质经济林果,建设道路沿河风景林、村中空地休憩林、花香果海经济林。真正做到开窗见绿,出门入园,春能赏花、夏能纳凉、秋能摘果,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绿化成果,实现生态与经济效益双赢。

  20xx年全区完成乡村绿化500亩,至少建成12个绿化美化示范村。涉及王村乡30亩、青华镇50亩、潦河镇50亩、英庄镇50亩、石桥镇40亩、蒲山镇60亩、安皋镇40亩、谢庄镇50亩、陆营镇50亩、潦河坡镇15亩、龙王沟风景区15亩、七里园乡50亩,各乡镇至少建成一个绿化美化示范村。

  (四)按照绿色引领、生态高效的发展目标,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打造绿色富民产业。

  逐步优化优质林果产业布局,着力发展以薄壳核桃、软籽石榴、朱砂红桃、梨等为主的干鲜果及木本食用油等经济林品种,打响卧龙月季、朱砂红桃、软籽石榴三大品牌,20xx年全区新发展特色经济林200亩,涉及乡镇为蒲山镇200亩。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24号)要求,积极推进月季产业“三个一”工程建设(建设一条1000米以上月季大道、一个100亩以上月季游园、一个500亩以上月季基地)。全力服务“绿色中国行―走进大美南阳暨20xx中国南阳首届世界月季博览会”,巩固提升南阳科圣大道月季产业景观带建设水平,按“五个一”的标准(即建一座亭子、修一条连接亭子的路、挂一副对联、建展示厅展示一类产品、摆放一座公厕),高水平提升打造月季博览园、南阳月季基地、南阳月季繁育场、蒲山河韵月季园、南阳月季合作社等五个精品月季专类展示游园,园内亭子周围连接路用生态砖铺设、设置道牙,路两侧摆放花柱、花墙或者花廊,放置防腐木桌椅(遮阳伞),供游人休憩乘凉。深度挖掘科圣大道沿线及其周边的蒲山、丰山、南水北调白河倒虹吸工程、张衡博物馆、鄂城寺等历史和文化渊源,融入月季元素,丰富旅游内涵,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景观水平,着力打造融月季产业、文化传播、生态旅游、绿色康养为一体的生态旅游廊道。

  新发展花卉苗木8000亩,其中石桥镇3000亩,蒲山镇2500亩,潦河坡镇100亩,青华镇400亩(含340亩种苗),潦河镇20__亩。

  (五)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成果,进一步优化城市绿化布局,探索发展森林康养产业。

  中心城区的梅溪、车站、七一、光武、卧龙、靳岗、武侯七个街道办事处要不断优化绿化结构、拓展绿色空间,着力建设“满城绿色半城水”、遍地月季竞芳菲的城市美景。要结合世界月季名城建设,在沿河岸堤、游园、小区内增植藤本月季、造型月季,提高月季美化水平,建设月季特色机关庭院3个、月季游园3个;要实施拆墙透绿、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加大游园、社区绿化美化,改善中心城区绿地分布不均的状况,不断扩大城市绿化面积,增加城市绿量,提高城市舒适度,让“混凝土森林”变成真正的“绿色城市森林”,由区城市管理局、住建局负责实施。

  各办事处至少要打造一处城市示范绿化美化社区。

  同时,继续加大森林城市建设力度,在20xx年龙王沟风景区后庄村创建为国家级森林乡村的基础上,全区再创建森林乡村3个,分别是潦河镇梁庄村、潦河坡镇崔坊村、潦河坡镇榆树庄村。通过森林乡村建设,探索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加快推进紫山蓝城颐养小镇建设步伐。

  四、时间安排

  (一)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造林规划、土地流转等工作。

  (二)20xx年12月30日前,整地、挖穴、栽植工作全面启动。

  (三)20xx年3月10日前,年度造林绿化任务大头落地。

  (四)20xx年3月25日前,全部完成造林绿化任务。

  (五)20xx年4月底前,查漏补缺,扫清所有造林遗留,做好新植幼树抚育管护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全部绿化任务,各乡镇完成年度造林自查工作。

  (六)20xx年7月―11月,做好新植幼树综合抚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年度新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核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景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切实把林业生态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党政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研究谋划、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战问效,分管领导要加强组织、靠前指挥、狠抓落实。要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林业生态建设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要强化目标管理,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搞好规划,科学造林。各乡镇街道(景区)及相关部门,要结合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环保攻坚等工作,科学制定造林绿化,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精心打造示范工程,达到“长藤结瓜、百珠穿串”的最佳效果。要按照“多种树、种好树、管好树”的原则,选用优质适生苗木,适时科学栽植,既要做到相对规模化,又要做到相对多样化,防止因品种单一而发生大规模病虫害等灾害。生态廊道、农田林网、城镇乡村绿化都要以乡土树种为主(椿树、楝树、榆树、槐树、桐树、桂花、栾树、玉兰、法桐、七叶树、松树、杜仲等乡土树种),做到落叶树种和常绿树种搭配,适当增加彩叶树种(红叶李、枫树、银杏等彩叶树种)。同时,要根据山区、平原、漏风口、迎风口、挡风口等地方不同特点,以及土壤酸碱度和暖冬、冷冬季节气候变化等不同情况,并结合树种特性,选择适宜时机进行种植,以提高造林成效。

  (三)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创新造林方式,坚持标准化、工程化、专业化和社会化造林,解决好造林方式问题,确保国土绿化森林卧龙建设见实效。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20xx年度12470亩国储林建设任务重心下移,以乡镇为主体,立即启动今冬明春土地流转、大户引进等准备工作,采取社会资本方或其他投资主体参与建设、管护的模式,由造林主体承贷承还。各乡镇街道(景区)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政策,出台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土地流转机制、栽种管理机制、产权承包机制等。切实运用市场理念,鼓励吸引企业、大户参与造林绿化,并明晰产权,落实责任。要借助美丽乡村PPP等项目资金,推进乡村(城区)绿化美化工作。

  (四)强化督查,严格问责。为推动造林绿化工作有效开展,春节前后,区委、区政府至少将组织2次观摩评比活动,并适时在先进乡镇街道(景区)召开现场推进会。区政府将继续对造林绿化实行以奖代补,并严格加大问责约谈力度。为保证造林进度,各乡镇街道(景区)要对照方案确定的时限,卡紧节点,挂图作战,建立工作台账(详见附件2),务必于12月25日前报送区林业局综合科(联系人:魏耀远,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区林业局汇总后上报区委、区政府。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作风整顿办公室将组成专项督查组,从20xx年12月27日开始,对各乡镇街道(景区)的工作开展情况、造林进度、栽植质量进行督导,三天一督查,一周一通报,一月一排队,直至年度目标完成。目标任务完成好的乡镇街道(景区)及相关部门将通报表扬,完成差的将通报批评。对工作推进不力、推诿扯皮、任务完成严重滞后的将约谈、问责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31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长教育的成功经验,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1、初步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

  2、初步形成家校教育合力

  三、组织机构

  顾问:待定

  家长学校名誉校长:寇莹常务校长:彭忠

  办公室主任:周行明(兼家长委员会秘书长)

  家长委员会成员(排名不分先后):

  帅永成(武大医学院)、刘文惠(中南医院)、王义后(工学部)胡庆芳(武大校办)、余翼(武大网络中心)、王华(武大遥感学院)、朱副武(中南医院)。

  教员:

  师资队伍:各班班主任、学校有经验的优秀教师、有关家教专家、教子有方的家长。

  筹备委员会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帅永成、梁慧、付丹丹、刘文惠、郭清莲、章莹、石超明、潘锦晖、张荣、杨芳、罗方珍、吴开松、何春燕、王义后、夏青、周勤、张燕、雷世家、张利娟、胡庆芳、刘小星、薛燕妮、段诗钰、余翼、朱副武、杨芳、王华。

  四、具体要求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四个落实。

  1、组织落实: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家长委员会,请家长委员会组长、关协负责人,校处辅导员担任家长学校领导。

  2、时间落实:“家长学校”上课学习时间,一般每学期安排1-2次,分次不少于1小时。在学校的统一安排下,低、中、高年级每学期至少开一次分班家长会,会后学校将安排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安排家长交流教育子女的信息,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同步协调。

  3、教员落实:家长学校除家长学校校长主讲以外,还将聘请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经验丰富的老师担任教员,聘请家长教育方面的有关专家,作家长学校顾问,并作理论报告。

  4、教学内容落实:根据《小学生家长读本》内容按低、中、高不同时期的每个阶段安排具体的教学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序列地进行,使教学内容序列化,系统化。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

  1、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职责,使每个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义务。①、制订《家长学校校长工作职责》。②、制订《家长学校教师工作职责》。③、制订《家长学校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2、建立制度,实现制度管理。

  ①、建立考勤制度:制订《武大二附小家长学校家长上课签到表》和《武大二附小家长学校家长上课制度》

  ②、建立考评制度,对每学期所学内容,利用问卷形式对家长进行知识考查,了解家长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

  ③、建立教师备课制度,要求老师认真落实学校家长学校工作计划、积极准备、认真备课、上课。

  ④、建立意见反馈制度:学校制定征求家长意见表,定期发给家长,然后回收反馈,并建立家访制度。

  3、建立评选表彰制度、制定《优秀家长评选条件》每学期评选次优秀家长,比率约为10%,由学校张榜表彰。

  4、建立家教档案管理制度,有关家长学校的各种文件、信件,有关讲话稿、会议记录,教员的备课资料,各项制度,记载等都严格分类加以整理保管存档。

  (三)加强教学研究,提高业务水平。

  1、定期组织校务会成员召开会议,研究并解决家庭教育有关问题。

  2、定期组织教师学习家庭教育理论,提高业务水平。

  3、每学期举办教研活动1次以上。

  4、组织教师进行家庭教育的实验课题研究,并认真总结经验撰写论文。

  (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1、充分利用电教和网络教育手段,组织家长点击学校教育教学网站。帮助家长深入细致地了解学校。

  2、聘请家教获得成功,具有丰富经验的家长到校为家长学员们传经送宝进行经验介绍。

  3、开展“家长开放日”活动,组织家长共同参与学校或班级的有关活动。

  4、开展咨询服务。对家长提出的在家庭教育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给予较好的解决或号召大家共同研讨提高教育水平。

  5、在家长中广泛征集家长教育经验论文,并评奖择优积极向报刊推荐。

  五、活动安排

  开始阶段: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实施方案。成立家长学校、挂牌开学。20xx年9月

  成立家长委员会。20xx年10月

  实施阶段:开展1次学习活动。每学期至少一次

  总结阶段:评比好家长并进行总结交流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32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 县教育系统防汛防洪工作实施方案》( 教办字[20xx]11号文)和《 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安字[20xx]12号文),确保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构建和谐教育事业,维护全校师生的根本利益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在汛期来临之际,为了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要求全校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长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做好迎战各级洪灾的准备,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以学校的房屋、院墙、排水和周边环境安全为重点。在现有条件内,确保学校不出灾情,保障校安全度汛;如遇洪水超标,能科学调度、正确指挥,全力组织抢险,力争将洪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防汛工作措施

  (一)日常工作

  1、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汛期安全工作预案,成立汛期安全领导小组,成立充实应急抢险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准备好防汛必要的工具和物资,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汛情通告。

  2、加强对全校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出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专题教育讲座等形式,把防汛减灾的基本知识传授到每位师生,特别要加强学生的防溺水、防台风、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高温中暑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全校师生防范灾害能力。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新型h1n1流感疫情和季节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切实落实晨检制度、缺课追踪制度、校园消毒制度等,严防流行病蔓延。

  3、加强安全检查、防范和整改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要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本校的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以及院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用电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要坚决封闭学校危房,并在重大安全隐患点设立警示牌,安排专人值班监控,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4、加强对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等防护工作,对图书室、微机室、实验室要严格管理,特别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严防化学药品泄漏。

  (二)当接到重大汛情预告时

  1、校长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特殊情况下果断停课,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2、学校要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并安排领导带班,领导班子的手机和学校值班电话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汇报。

  3、学校组织抢险小组待命,对易受洪涝、雨水侵蚀的设备、图书等要做好转移准备。重新检查学校校舍门窗关闭情况、化学物品保管情况和学校用电安全情况,发现异常,马上整改,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4、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学校重大灾情发生。若确实因人力不可抗拒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要立刻上报县教育局、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以便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救灾报灾工作

  1、学校密切注意灾情动向,灾情解除后,及早向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灾情损失情况。

  2、学校应抓紧组织人员对灾后校园进行大扫除。对被淹的校园,及时请卫生防疫部门进行防疫消毒处理。对受损较严重的校舍门窗、屋面以及围墙、宣传栏、自行车棚等,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并上报,抓紧落实维修工作,尽快恢复教育教学工作。

  3、学校要及时向全校师生了解师生家庭的受灾情况,开展多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对受灾师生家庭进行适当慰问和救助,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受灾而失学。

  4、抗灾救灾后,学校应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查清灾情损失的原因,吸取教训,修改预案,并为下次防汛工作做好各项准备。

  三、领导机构与职责

  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一)机构名称:防汛应急领导小组

  防汛应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校长室,办公电话:

  (二) 防汛应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班子成员、各年级主任及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

  接受和执行上级领导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预案,指挥全校积极参与洪灾的抢险救灾工作,实施抢救行动,组织协调各类物资调配供应,收集、上报灾情,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保护学校财产,维护社会稳定。

  全体人员分工及职责

  校长:

  主要职责:传达落实领导小组的命令和决策,组织协调各学校的救灾工作。

  分管校长:

  主要职责:负责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在灾情发生后,宣传党和国家科普知识、自救、互救等经验方法,提高教职工、学生应对防汛事件的意识,及时向学校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报道事件中的先进事迹。及时收集汇总上报灾情及抢险救灾。审核洪灾事件内容,负责领导组各类文件的起草、印发、存档工作。

  教学校长: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学校抢险救灾队伍,及时赶赴现场,组织险救灾队伍抢救伤亡人员和重要物资,协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抢险工作。

  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并协助电信等部门尽快恢复学校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学校与教育局、乡联校抢险领导组、县、乡政府指挥部之间的通信联络。组织调运交通运输工具,保证抢险救援人员、伤员、物资运输和师生员工的疏散。

  安全办、政较处:

  主要职责:负责迅速协调卫生医疗部门抢救和安置受伤师生,组织学校进行消毒,防止疾病的发生,及时联系有关部门检查,检测学校的饮用水源、食品等。负责学校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学校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发生的放大蔓延。

  总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资金、物资,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的落实,强化管理,督促学校认真搞好防汛工作物资供应,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各班班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各班学生的个人安全。

  各年级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学校校门的安全畅通,以便能及时疏散师生,保证车辆的安全畅通。

  四、组织应急队伍,备足抢险物资

  要求全校人员人员在灾难面前要有高度的思想觉悟,能招之既来,服从命令听指挥,坚守工作岗位,各负其责,保持良好的应急状态,冲锋在前,有序完成好各自的任务。配备足够的抢险救灾物资,组建抢险队伍。

  资金物资准备要求,采取平时救灾、应急相结合,实行动态管理,联系好商店,储备好电筒、电池灯泡、铁丝、铁锹、药物、食品等,负责人员一定要提前订好品种,数量、调取方法等,尽量做到万无一失,有备无患。

  五、突发事件应急行动预案

  按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学校防汛应急领导组根据发生地点,何种实情及大小,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一)学校防汛应急领导组立即召开领导组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布置应急处置工作,确定应急措施,对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二)防汛工作要昼夜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学校要加强对供电设施、微机室、多媒体教室、远程教育室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对校园内交通、通讯、供水、排水、等生命线工程和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等灾害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质(特别是化学药品)贮存设施及次生灾害源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采取紧急防范、防护措施。

  (四)督促、检查和落实应急人员、物资、资金、食品、医药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五)掌握了解防汛险情的报告渠道,联系方式:火警119,急救120,匪警110,乡卫生院电话,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教育局安全办

  六、调查处理

  防汛应急处理工作,应按照本预案规定科学有序地进行,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及时有效地控制险情。学校防汛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迅速组织应急处理队伍赶往现场,紧急调集各类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七、其它事项

  事件发生后,学校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放到首位,一定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凡因不负责任造成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在防汛事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2024教育科研课题工作实施方案 篇33

  根据上级政府及县教体局工作安排,为确保我乡教育大局稳定,进一步推动我乡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协调、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细致排查我乡教育内部安全稳定为前提,以确保我乡教育大局稳定为目标,切实增强各校园领导责任意识,深入扎实地开展好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确保我乡大局稳定,为进一步推动我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狠抓常规管理,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力求实效;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落实职人员,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注重机制体制创新,多方创造条件,推动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科学发展;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全力维护段村乡校园安全稳定。

  三、组织保障

  为切实将我乡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调整段村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组,详情如下:

  段村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领导组:

  组 长:(乡校长)

  成 员:(文教室安全专管)

  四、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学校“一把手”是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要将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细化分解,将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的每个环节,逐级层层签订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覆盖所有工作环节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实行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切实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到人。

  2.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进一步完善校园的安全检查制度,每周定期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及人员集中场所安全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制度。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台账管理。对自查的校园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继续健全和完善校园的安全机构、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安全设施。坚持节假日门卫和教师值班制度。

  3.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对现有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进行修订,尤其对学校重大集体活动、易发性流行性传染病等预案要进一步细化,增强实用性和操作性。

  4.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根据我县教体局的要求,积极与派出所、交通、工商、卫生等部门加强联系,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努力构建“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社会化安全管理格局,切实加强对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5.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卫生宣传和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学校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且要切实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积极开展卫生救护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做好校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

  6.继续推进警务进校园工作。充分发挥法制辅导员的积极性,为学校法制辅导员提供有利条件,协调好法制辅导员与本校安全保卫机构和人员的工作关系,加强对未成年人法律知识专题教育,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7.各中小学幼儿园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充分发挥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和校园保卫室的作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对严重威胁学校和学生安全的重大隐患,请求挂牌督办,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8.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进一步加大 “平安校园” 创建工作的力度,加强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争取20xx年使创建“平安校园” 工作再上新高度。

  9.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门卫安保工作。抓好中小学幼儿园门口值班工作,各单位配备安保器具、报警器,监控等。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各项值班。文教室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工作督查,以确保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安全,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10.建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零报告制度。各校明确一名报告员,自20xx年10月31日起,每天下午4:00前将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情况向文教室何老师汇报(电话:重大事情及时向文教室主要领导及县教体局和乡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