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教学质量奖励方案(精选3篇)

期末教学质量奖励方案(精选3篇)

期末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1

  一、评估的主要原则

  1.坚持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力求建立既体现技校教育教学规律,又有利于师生平等交流的简便易行、客观有效的评估形式。

  2.坚持学生评估、教师自评、同行评估、学校教学督导组评估相结合,实行以学生评估为主,其他评估为辅,教学主管部门核定评估结果的运作方式。

  3.坚持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将定性指标要素转换成直截了当的用语,通过设等赋分把应答式定性阐述的等次结果转化为相应的分数,实现评估结果的量化。

  4.坚持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定相结合,以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为主要依据实施教学绩效奖励,探索建立精品课程评估机制。

  二、评估对象

  1、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对象是南华技校全体教师开设的所有课程;

  2、每学期教务科结合工作要点,划定参加课堂评估的学生课程范围。

  三、评估的指标体系

  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以该门课程的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作为评估客体,学生和教师(含本人、同行和督导组)作为评估主体,针对不同评估主客体的性质特征,分别制订不同的评估指标体系。

  四、评估内容

  教学评估以课堂教学活动为主,主要指标如下。

  教学目的合理并得到贯彻。符合专业的社会需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特点;知识教学、发展智力培养能力、促进技能培养能力、德育教育目的有机统一。教学内容正确。科学性、思想性结合;由浅入深,深入浅出,有系统性;突出重点、难点和关键。教学方法恰当。把握教学方法体系,灵活应用;注意教会学生学习,启发式教学,研究性、探究性教学;采用新的教学技术,提高教学效率。

  教学环节组织严密。根据课程的类型合理安排课的结构;根据课堂教学情况灵活调控、处理偶发事件、维护课堂纪律;按时上下课。语言清晰。表达简练、准确;用自然大方的姿态、动作、表情、服饰等非语言手段提高表达水平,有感染力;板书工整有条理。

  教学积极性高。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结合;教师备课、上课、布置和批改作业、个别辅导、考试考查认真负责、切合实际,教得轻松,学生乐学、好学、学得愉快,学习质量高,课堂气氛紧张和谐。

  五、评估的实施办法

  1.每学期开学第9-10周,教务科对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以班级为单位发放学生课堂评估表,对所开设课程进行评估。

  2.学生评估表按甲、乙、丙、丁分别对应100、80、60、60分以下的标准,转换成分值,乘以相应的权重(详见评估指标体系)取平均,即得到该门课程的评估得分(四舍五入取整)。开学第12周,教务科汇总学生评估得分结果,并将学生评估的结果和意见书面反馈至各课任教师,同时并将优秀和不及格的课程反馈给各教研组和学校教学督导组。

  3.各教研组和学校教学督导组对学生评估为优秀和得分低于60分的课程,根据其教学进度自行组织同行和督导组成员进行评估打分,并于学期结束前汇总评估得分结果交教务科。

  4.学校教学督导组除进行以上评估外,每学期还仍继续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听课和抽查,填写督导组听课评估表,该结果连同学生评教一起作为学校核定课程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和评定教学优秀奖的参考和补充。

  5.每学期末教务科组织学生班干部按照评议问卷的指标要素,召开一次学生评教座谈会,座谈会的评估结果作为核定课程优秀和不合格等级的修正参考依据之一。

  六、系部评估办法

  系部是负责监督,或随机、或有针对性地听某些教师的课,抽查作业、试卷等,主要任务是寻找优秀和发现问题。办法有三种:

  (1)教学督导组评估。系部组织老师、有关教学督导组,经常性深入课堂听课、抽查作业、试卷等,监督系部的教学工作。

  (2)教务科有关人员抽查听课。教务科领导在收集到学生的反馈意见后,也组织听课评估,以利对问题作出判断。

  (3)学校领导抽查听课。学校领导听课是一种制度,其意见是各部门、各系、各任课教师的工作指导。

  以上听课评估结果,也通过学校领导、教务科、教学督导组人员填写评估表交教务科。

  六、评估结果的核定与应用

  1.评估结果最终以等级形式记载,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90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2.学生评估得分在60-90分的课程,以学生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不再进行修正和复核。

  3.学生评估得分为60分以下或优秀的课程,由教务科汇总督导组和同行评估得分,按5:3:2的权重对应学生、督导组和同行的评估结果,核定优秀或不合格课程。

  4.实施学生学习绩效加分,授课教师在指导学生参加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对应课程的各种技能比赛和社会实践活动取得成果的(含校外各级体育运动会组团组队的比赛),依据获奖的级别及取得的名次,给予该教师相应课程的评估加分(此加分需由任课教师申请,报教务科批准备案),依次按省级、市级、镇级和校级的一等奖对应5、4、3、2的分值加分,二等奖及以下奖项依次比照一等奖按每等降低0.3分后的分值加分。但该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5.实施课程教学评估与日常教学情况挂钩,日常教学中出现较大教学事故的课程,该门课程的评估结果相应降低一等;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该门课程的评估结果相应降低二等。并取消该门课程任课教师参评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资格。

  6.评估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教师本人,作为教学质量优秀奖和精品课程评定的主要依据。

  7.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为不合格的课程,要暂停任课教师该门课程的教学,限期整改,经考核达标的,准予试教;第二次评估仍为不合格,又无其他课程讲授的,将调离教学岗位另行安排工作,直至解聘。

期末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2

  为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奖励机制,促进学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温政办〔〕137号文件)和《州温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奖实施办法(试行)》(温教办研〔〕90号文件)文件精神,参考《浙江省州温中学教育教学质量奖励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奖励,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x 成员:。

  二、教育教学质量考评办法

  1、教育教学质量奖由教学达标奖和教学贡献奖两项组成,每年表彰奖励一次。

  2、教学达标奖:以学校高考前三年本科录取率成绩为依据,当年高考本科录取率达到前三年平均值认定为达标。

  【奖励对象】非高三教职工、高三任课教师、高三班主任。

  【奖励标准】

  ①非高三教职工:高三任课教师=1:3,奖励基数为4000元;高三班主任再奖5000元。

  ②体育组按1.5人(10个班每周2节,满工作量14节)高三任课教师标准,补发差额部分;

  ③技术组按0.8人(10个班每周6节1个月,6个班每周6节1个月,满工作量12节)高三任课教师标准,补发差额部分;或者按人均1500元补发差额。

  ④州温中学编制在五十一中支教的教师,参照州温中学的奖励方案。

  ⑤根据当年高考本科率与前三年平均值的变化情况,经学校考核小组集体讨论,酌情对奖励基数和高三班主任奖进行增减。注:x年基数增加200元。

  3、教学贡献奖:根据当年高考统计数据,结合州温市一模、二模等联考数据,对高三教育教学质量作出贡献的教师进行绩效奖励。

  【奖励对象】非高三教职工、高三任课教师、高三班主任。

  【奖励标准】

  ①全段本科率理科前三名、文科前两名分别奖班级团队a元,奖金分为7份,班主任两份,其余科任老师各一份。

  ②本科边缘生每考上一个本科奖班级团队b元,奖金分为7份,班主任两份,其余科任老师各一份。

  ③本科边缘生本科达成率(班级边缘生上线人数除以班级边缘生总数)理科前三名、文科前两名分别奖班级团队c元,奖金分为7份,班主任两份,其余科任老师各一份。

  ④本校自己培养的学生每考上一个一本奖班级团队d元/人,奖金分8份,班主任两份,段长及其余科任老师每人一份。

  ⑤州温中学委培生每考上一个一本奖全段老师e元/人(限以五十一学校名义送的`委培生)。

  ⑥一模、二模学科成绩在二类学校中排名一、二、三分别奖备课组f、g、h元/人;排四至十奖备课组i元/人;排前十一至十五奖备课组j元/人。

  ⑦非高三教职工奖励额度为高三任课教师(不含高三班主任)平均值的1/3。

  ⑧体育组和技术组奖励额度在非高三教职工的基础上,按1.5人、0.8人高三任课教师,补发差额部分。

期末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篇3

  一、背景及意义

  普通高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才培养中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近年来,随着普通高中从“分层发展”向“分层与分类相结合”方向转变,我省暂停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评估工作,但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式和批次没有根本改变。为推进普通高中的优质均衡发展,着力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引导学校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加快构建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强化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决定开展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

  二、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为总揽,以推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监督、指导、服务并重,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学校发展、特色发展和多样发展。

  三、基本原则

  注重过程,以创建促改革、促发展;从实际出发,注重办学质量和特色;突出辐射效应,促进学校在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做好表率和引领。

  四、申报的条件

  有三年以上办学经历的非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

  五、评估组织和程序

  (一)评估组织。市教育局成立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承办具体事务。同时建立评估专家库,评估时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估组。

  (二)评估程序。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由市教育局组织评估专家组具体实施。评估分为学校自评、县市区预评估后申报、市级评估三个程序。

  1.自评。学校对照《阜阳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及《评估细则》进行认真自评;自评达到优秀等级后,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报。

  2.申报。县市区所属学校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学校预评估,初步认定达到优秀标准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3.评估。市教育局进行初步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专家评估组对申报学校进行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意见。

  六、评估内容和要求

  (一)评估内容包括课程改革、组织与管理、队伍建设、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学生综合素质、群众满意度等7个方面(A级指标),分为B级指标27条、C级指标76条,总分1000分。为鼓励学校特色发展,另设附加分部分。具体内容见《评估细则》。

  (二)学校评估总分达到850分以上为优秀, 其中A级指标中“课程改革”“组织与管理”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三项须不低于本项总分80%。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评估:

  1.学校所在县(市区)高中布局明显不合理,缺乏切实可行的规划;没有扶持薄弱高中建设的方案和具体措施,或工作没有明显成效;

  2.学校近两年内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或发生因学校责任而导致学生死亡事故;

  3.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4.学校存在严重的师德问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学校高中规模过小且不足24个班,或班额超过56人;

  6.学校没有实施高、初中分离办学的;

  7.尚未有普通高中毕业生的';

  8.其他情况不适合参加评估的。

  七、结果使用

  市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审核专家评估情况,提出认定意见,评估结果总分达到850分以上为优秀。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普通高中学校可享受省级示范高级中学的政策待遇,但同时必须履行省级示范高中的义务。

  八、其他

  待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后,将进一步完善修订此评估方案。

期末教学质量奖励方案(精选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