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诚信之星评选方案(精选8篇)

小学诚信之星评选方案(精选8篇)

小学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1

  根据XX市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X市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20xx年度千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和《XX市XX区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评选表彰百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文件精神,在信用建设方面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经研究,在我校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中央、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九20xx年度获评“诚信之星”的教职工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三)申报材料作假的。

  三、评选名额

  1名区级诚信之星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0月19日前)

  学校出台“诚信之星”评选方案,公布推荐“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参与。

  (二)推荐候选人(20xx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

  根据教师自主报名和民主推荐的方法,评选出候选人,候选人需撰写2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连同个人“海贝分”截图上交教导处。

  三审核评选(20xx年10月21日至10月24日)

  “诚信之星”评选小组成员对照方案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海贝分、事迹材料、平日工作表现,择优推荐1名区级“诚信之星”候选人,10月20日前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意见和监督,公示期不少于3日。10月24日前将区级“诚信之星”材料上报教体局,

  (四)审批表彰(20xx年12月底前)

  组织部分获奖代表参加全区表彰大会,予以表彰奖励。大会后,择期组织召开教体系统表彰大会,颁发荣誉奖牌、发放奖品。

小学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2

  根据XX市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X市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千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X文文明办〔20xx〕4号)文件精神,为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评选范围

  XX小学全体教职员工

  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中央、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三)申报材料作假的。

  评选名额

  每个团队推选1名候选人,共评出8名校级“诚信之星”。从8名校级“诚信之星”中择优推选1名区级“诚信之星”候选人。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0月19日

  学校出台“诚信之星”评选方案,通过教师群广泛宣传,发动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

  二推荐候选人20xx年10月20日至10月21日

  以团队为单位推选1名候选人,撰写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10月21日晚放学前打印交教导处。

  三审核评选(20xx年10月22日至10月24日)

  学校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先进事迹、信用状况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评选要求的候选人进行汇总,根据事迹材料以及平时工作表现,择优推荐1名区级“诚信之星”候选人,其余当选为校级“诚信之星”。10月24日前,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审核评选。

  四审批表彰(20xx年10月25日)

  区级诚信之星,上报区信用建设办公室进行表彰,校级诚信之星按教职工考核方案、教师信用考核方案予以表彰奖励。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小学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3

  根据XX市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X市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千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X文文明办〔20xx〕3号)文件精神,对信用“进校园”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中央、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三)申报材料作假的。

  三、评选名额

  区级“诚信之星”一名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0月8日前)

  学校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通过评选方案,公布推荐产生“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全体教职工参与推荐。

  (二)推荐候选人(20xx年10月9日至10月10日)

  学校推荐一名“诚信之星”候选人,填写推荐表,撰写诚信突出材料。

  (三)组织审核(20xx年10月11日至10月12日)

  学校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事迹、信用状况进行核实。候选人名单在公示栏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五、评选办法

  依据教师个人考核和信用海贝分计绩。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充分认识评选表彰诚信人物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把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作为推动信用“进校园”工作的有效载体,确保评选表彰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本着对工作、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及时报送,确保推荐出来的诚信人物叫得响,立得住,经受得住检验,使评选表彰具有可信度和权威性。

  (三)广泛发动。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的积极性,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每个单位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

  (四)加强宣传。充分利用这次评选活动,开展向诚信人物学习,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在全校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追求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风尚。

小学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4

  根据XX市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X市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千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X文文明办〔20xx〕4号)文件精神,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我校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评选范围

  XX小学全体教职员工

  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中央、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三)申报材料作假的。

  评选名额

  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报名,择优推荐一名区级“诚信之星”候选人。

  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0月19日前

  学校以QQ群发布诚信之星评比方案,公布推荐产生“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发动全体教职工参与推荐。

  二推荐候选人20xx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

  候选人填写“诚信之星”推荐表,并撰写诚信突出事迹资料,于10月21日下班前上交德育处。

  三组织审核(20xx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

  学校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先进事迹、信用状况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评选要求的候选人进行汇总,根据事迹材料以及平时工作表现,择优推荐1名区级“诚信之星”候选人,在学校公示栏进行不少于四天的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审核评选。

  四审批表彰(20xx年10月25日)

  区级诚信之星,上报区信用建设办公室进行表彰,校级诚信之星按教职工考核方案、教师信用考核方案予以表彰奖励。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小学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5

  根据XX市XX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XX市XX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千名“诚信之星”的活动方案》(X文文明办〔20xx〕4号)文件精神,对教体系统信用“进校园”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营造文明向善、诚实守信的浓厚校园氛围,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全体教职工。20xx年度获评“诚信之星”的教职工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海贝分・”个人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参与文明实践活动,各类志愿服务时长较多,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四)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坚持育人为本、自律守信、德才兼备,在社会中享有较高信誉。

  (五)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六)有较突出的典型诚信事例,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七)从事或参与信用“进校园”体系建设,取得优异成绩。

  (八)获中央、省、市、区综合或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个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参评:

  (一)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被有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二)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和损失的;

  (三)申报材料作假的。

  三、评选名额

  评选4名校级“诚信之星”,择优推荐1名参加区级“诚信之星”评选。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10月19日前)

  学校通过网站、公众号等形式发布公告,公布推荐产生“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全体教职工参与推荐,参评教师撰写个人诚信事例。

  (二)推荐候选人(20xx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

  根据海贝分情况,并且符合8项评选条件的老师,以办公室为单位分别推荐1名“诚信之星”候选人。(分别为低年级、中年级、高年级和领导干部四个级部),填写“诚信之星”推荐表,并撰写1000字诚信突出事迹资料,于10月24日下班前上交副校长室。

  (三)审核评选(20xx年10月25日至10月27日)

  学校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先进事迹、信用状况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评选要求的候选人进行汇总,并择优评选出4名校级“诚信之星”和1名区级“诚信之星”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在公示栏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四)审批表彰(20xx年11月底前)

  学校评审委员会对最终评出的4名入选人员授予学校“诚信之星”荣誉称号,进行通报表彰。

小学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6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xx大学生“诚信校园行”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号文件精神,同时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和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推动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进一步开展,确立我校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的良好形象,树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由党委学工部主办,由大学生自强社承办。本次评选活动成立评选组委会,详见附件1。

  三、活动主题

  诚信舞台,青春演绎

  四、评选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家庭经济困难;

  2、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诚实守信、自立自强,具有良好的品德;

  3、获得过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或者参加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并工作表现突出;

  4、学习成绩优秀,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内一等奖学金,遵守校规校纪,无不良记录。

  五、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由院系评选、学校初选、学校终选三个阶段。

  1.院系初选

  各院系应在11月16日-11月30日之前组织本单位的选拔活动,并将活动的影像、文字资料汇编成册上交国家助学贷款中心,作为“优秀组织奖”评选的重要依据。

  院系要对推荐候选人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并将推荐候选人的事迹材料汇编成册,包括候选人申请表(详见附件2)、xx字左右的事迹报告和其他支撑材料,于30日之前报送国家助学贷款中心办公室,电子版请发(包括本人的免冠照片)。

  在校生总人数超过xx人的院系可报2名,xx人以下的院系报1人。

  候选人要确保本人的材料真实性。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评选活动组委会可取消候选人参评资格,并给予候选人全校通报批评,同时将取消所在院系“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2.学校初选

  学生处将于12月1日-12月6日组织各院系选报学生参加学校初选。参加学校初选各院系学生应自行准备3分钟演讲稿(配合ppt)和2分钟自由问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学校终选

  (1)网络评选

  通过学校初选的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学生处“诚信自强之星”专题网站展示,接受公众投票和监督。全校师生可登陆并对候选人进行网上投票。网络评选的成绩作为学校终选成绩的20%计入总成绩。

  (2)学校终选

  评选形式参看学校初选,评委现场打分,占总成绩的80%(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最终以总成绩的排名评选出“郑州航院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

  六、奖项设置

  1.本次活动评选结果由学院以文件形式进行公布,设立“郑州航院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10名,学校将颁发证书并奖励500元;

  2.设优秀组织奖3个,对在初评阶段组织得力、诚信教育成绩突出的院校进行表彰并奖励xx元(原则上用于支持本单位资助工作的开展);

  3.设最佳人气奖2名,在学生处网站投票产生,颁发证书;

  4.学校将择优推荐2名“诚信自强之星”代表我校参加河南省大学生“诚信校园行”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七、活动要求

  1.各院系在接此通知后,应广泛宣传,认真组织院系初评。各院系候选人应经过班级、年级推荐产生,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2.各院系应把此次评选活动当作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诚信教育的良好时机,通过此次活动树立典型,广泛宣传典型人物的事迹,积极营造诚信校园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我校资助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小学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首都文明办关于开展“诚实做人、守信做事”主题活动的会议精神,着力推进海淀区诚信建设规范化长效化,切实形成诚信践诺、履约办事、遵纪守法的社会风尚,不断提升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海淀区文明委决定在全区开展海淀区“诚信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全区倡导和弘扬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风尚,为海淀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提供有力的道德支撑。

  二、组织领导

  成立海淀区“诚信之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由文明办主任担任,区直机关工委、区政法委、区公共委、区委教工委、区委农工委、区委社工委、海淀园工委、区国资委、区商务委、工商海淀分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文明办创建指导科。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社会评价好、群众认可度高,在引领社会诚信风尚中发挥积极影响。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3.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

  4.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

  5.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

  6.在信贷交易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7.在社会和公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四、实施步骤

  本次评选分为四个阶段推进:

  1.宣传发动(20xx年9月26日至10月10日)

  在海淀电视台、海淀报、海淀文明网“发布公告,公布推荐产生海淀区“诚信之星”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广泛宣传发动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

  2.推荐候选人(20xx年9月26日至10月30日)

  推荐候选人按照系统。各系统根据实际情况推荐5名候选人,填写《海淀区诚信之星候选人推荐表》,报送至海淀区文明办创建指导科,推荐截止时间:10月30日下午17:00前。各系统要把推荐工作与开展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已入选“中国好人榜”、“海淀区十大感动人物”的对象可优先推荐。

  3.组织审核(20xx年10月30日至11月15日)

  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先进事迹进行核实,候选人将在海淀区电视台、海淀报、海淀文明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4.审批表彰(20xx年12月)

  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对海淀区诚信之星建议人选进行审定、表彰。被评选海淀诚信之星人员,评选委员会将给予物质奖励。

  五、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各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诚信人物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把开展诚信之星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确实把评选表彰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把关。评选表彰诚信人物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各系统、单位一定要本着对工作、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及时报送,确保推荐出来的诚信人物叫得响,经得住检验,使评选表彰具有可信度和权威性。

  3.广泛发动。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诚信人物可敬、可信、可亲、可学。

  4.加强宣传。各系统、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道德讲堂等有效载体开展向诚信人物学习活动,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在全区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追求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促进全社会诚信意识进一步提高。

小学诚信之星评选方案 篇8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是人的基本原则和基本道德修养。为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增强我校学生的诚信意识,弘扬诚信文化,建立诚信校园,培育积极向上的育人环境,倡导诚信、文明、和谐、向上的教育理念,提高学生整体思想道德素质水平,发挥榜样作用,我校将于举办 “诚信学生”评选活动。

  一、活动宗旨

  通过诚信之星的评选,树立榜样,发挥榜样的作用,带动学生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在我校学生中广泛传播诚信文化作贡献。

  二、评选范围

  全体学生

  三、评选条件

  1.对自己诚信。自觉约束自己,举止言行以诚信为本,尊重自我,热爱生活,奋发努力,健康向上,敢于指出和抵制有悖于诚信的思想行为。

  2.对他人诚信。尊重他人,宽容他人,真诚待人,与老师、同学相处融洽,乐于助人,善待他人,具有合作精神;言而有信,言必行,行必果,说真话,不说谎话,做不到的事不随便答应别人,答应别人的事要做到,遵守承诺。

  3.对家庭诚信。热爱家庭,孝敬父母、长辈,不做“小皇帝”、“小公主”;提倡生活俭朴,合理消费;自信独立,做自己的事,学会自我管理,为父母分担家务。

  4.对学校诚信。热爱学校、班级、老师和同学;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勤奋学习,认真完成学习任务,不抄袭他人作业,不作弊;综合质量评价恰当、正确;优秀的表现,典型的诚信故事,在学生中有着良好的口碑。

  5.对社会诚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正,不违法违纪;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6.对国家和民族诚信。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尊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四、活动评选

  填写“诚信学生”简要事迹,由学生组成的“诚信学生”评选小组,按照评选条件,评选推荐学校“诚信学生”,再逐级上报。

  五、活动要求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进一步增强小学生诚信意识,提高小学生思想品德素养,营造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的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诚信典型,发挥道德榜样作用,请同学们高度重视“诚信学生”评选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

小学诚信之星评选方案(精选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