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设备搬迁实施方案(通用6篇)
机房设备搬迁实施方案(通用6篇)
机房设备搬迁实施方案 篇1
概述
因办公场地更换服务中心需对整体办公设备、办公家具、机房、拼接大屏、会议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进行整体搬迁。机房的搬迁工作是整个搬家工作中关键的部分,所有的设备将在规定的菪机时间内从原有的机房备搬迁到新的地方,只有按照预定的计划,服务器在预计的时间内全部恢复正常的使用,才意味着整个搬迁工作的成功。所以机房的搬迁计划成为整个项目的关键所在。我们只有充分的考虑到搬迁过程中各个环节,预先统筹安排好各个部分的工作,把一些隐患排除在搬迁以前。确保搬迁工作的顺利完成。针对实际情况我们做了如下施工方案:
一、项目调研
1.根据用户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实地核对,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并建立文字档案,将核对后的文字资料整理,便于安装顺利进行。
2.对特殊情况及时与用户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3.了解用户要求,根据客户具体要求,具体实施计划方案,达到客户满意。
4.做好送货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二、拆装
与用户单位项目负责人接洽,按用户要求对需要搬迁的设备进行拆分包装。针对不同的硬件设备及配置功能情况在搬迁之前先进行原情况记录并做标号,搬迁时配备相应的运输保护设备和措施。例如拼接大屏拆装的时候需先将原有设备连接方式做记录并拍照、相应线缆固定标签,然后在地面铺设一层软垫,操作人员小心操作进行拆卸,包装的时候用从大屏厂家定制的专门包装盒(含内部防护泡沫)进行包装,上车前车斗底部和四周全部纸盒铺垫。整体线网捆绑牢固。做到无磕碰、最大减轻震荡。
三、机房搬迁
机房搬迁的准备工作是整个搬迁工作的极其重要的部分。在搬迁以前,我们要针对现有的服务器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测工作,包括:硬件的配置的检测和软件信息的检测。准备工作要做的充分,这是保证搬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的首要条件。通过检测我们不仅可以有效地把一部分隐患排除在搬迁之前,确保在搬迁过程中,机器设备的故障率降到最低,从而避免在搬迁工程中的计划外菪机时间。
1.机房设备的检测
(1)硬件设备的检测
针对服务器的硬件设备,我们将详细的记录服务器的硬件配置信息,在搬迁以前明确硬件配置,具有针对性地准备一些备件,在服务器菪机的时候能够及时的修复服务器,及时的解决由于硬件故障产生的计划外菪机,避免不必要的菪机时间。
(2)服务器软件应用的检测
针对服务器的软件应用,我们同样也要进行一些常规的检测,把一些由于软件问题产生菪机时间减少到最低限度。从而使搬迁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2.数据的备份
数据的安全性在每个企业中都是至关重要,数据的丢失,不是以金钱来衡量的,所以数据备份在搬迁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甲方负责搬迁前数据备份工作,即使在搬迁过程中,真正遇到服务器系统问题时,我们也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减少计划外的菪机时间。确保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3.设备标示
我们会在搬迁以前对所有的服务器设备做好标示,做到一一对应,保证在搬迁过程中能够准确的找到某一台机器设备,保证搬迁的顺利进行。标示主要分为:
(1)硬盘的标示:在某一块硬盘上做好标示,根据机器的阵列配置信息,给某一块硬盘标上号,然后把硬盘从服务器上取下,放在专用的配件箱内,用泡沫塑料包装好后,待运。注意:在做标签的时候一定要让标签能够牢牢地固定在硬盘上,以免在搬迁过程中标签脱落影响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2)服务器标示:对某一台服务器的参数,我们将制成壹张参数表粘贴
在服务器的上部。
(3)对每一台设备在机柜上的位置进行标示。
(4)对每一根跳线的上行口和下行口都进行明确都标示,确保在新机房内是按照原样就行恢复的。
四、搬迁过程
(1)设备的拆卸
工程师按照项目进度表的时间来确定设备的拆卸时间,严格遵守规范化操作,保证机器设备没有物理性的损坏。操作步骤:
1、把连接设备的数据线和电源线拔掉,所有的线材放置在统一的包装箱中,在包装箱上写上货物的名称,并打包封后待运。
2、把设备拆卸后,放到指定的包装箱中,在包装箱的外壳上写上货物的名称,并打包封箱后待运。
3、拆卸下来的设备贴上标签,注明机器的名称,放到指定的包装箱中,在包装箱上标明货物的名称,并打包封箱后待运。
4、所有的螺丝等辅助设备全部放在统一的包装箱中保存待运。
(2)运输过程
使用专业的设备运输包装箱,确保硬件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包装要求按照工业标准。并附有货物清单,在运输以前由双方的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在搬迁到新的机房时,再次由双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1、装箱用手推车运送到运输车辆处,由专业的搬运工小心轻放到运输车上,整齐摆放,固定,以防滑落。
2、有押运人清点货物后,押运到新的办公地点。
3、运输车在运输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车辆慢行,以防在道路颠簸的情况下损坏设备。
4、卸货时由专业的搬运工把货物先卸到货梯门口,然后由押运人清点货物全部到场后,由专业的搬运工把货物搬至指定位置。押运人再次清点无误后准备安装。
五、设备的安装及恢复运行
工程师按照原有记录的安装方案,把包装箱打开,根据安装方案把设备一一恢复原样。严格遵守规范化操作,把设备安装到指定位置。
六、测试阶段
在搬迁完成后系统及设备测试、恢复以及试运行阶段,提供驻守式技术保障,直至项目完成验收。
(1)测试
1.检查设备和线路是否连接正常,将设备逐一进行通电测试是否通电正常,检查有无异味。
2.工程师根据线路以及原始技术文档开始进行测试,测试过程中填写施工测试记录,排除各种线路不通的情况,测试完毕后提交施工测试情况报告、线路路由文档。
(2)试运行
1.将所有的设备通电,查看设备的运行情况。2.查看并测试设备,是否达到用户单位的要求。
七、培训
1.现场培训
设备在安装过程中,详细讲解设备的安装事项,设备的调试、设置步骤及注意事项。
2.专门培训
此过程前提在基本信息建立,准备工作结束进入实施操作状态下进行,由技术人员进行初期客户的跟踪式服务,针对管理员而进行强化式培训,以确保软/硬件正常有序的实施下去。整个阶段一直持续管理人员能够独立进行设置操作后结束。我方负责培训用户单位有关技术人员,达到可以正常操作日常维护保养水平。并在以后如果技术负责人调整,要对新负责技人员进行培训,并达到相应技术操作和护保养水平。设备在调试过程中详细讲解调试步骤以及注意事项,详细讲解软件的安装、设置,遇到问题的处理方法。
八、验收
1.验收
我公司应提前一天通知用户单位项目负责人,并且准备好全部与验收有关的各种验收文档与技术文档,陪同用户单位项目组验收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相关技术负责人进行讲解,用户单位验收合格后,我方应向用户单位负责人员提供全套施工文档、技术文档(书面、电子),并且进行技术交底。
2.项目交接
技术人员在验收完成后留场进行项目的交接工作,向用户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员进行项目交接,为用户单位技术人员演示设备较常出现的故障分析及排除方法,设备的维护调试方法,以及技术文档的使用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交接工作,在征得用户单位同意后离场,整个项目结束。
3.建立客户档案
在项目移交工作完毕后技术人员建立该客户的客户服务维修档案表,记录日常电话咨询与上门服务情况。
为保障本项目得以顺利的实施和可靠的运行,我公司制定了详细的技术支持、培训和售后服务方案,本投标方按照ISO9001质量体系的标准,为本项目提供快速的服务响应和优质的服务内容。
九、售后服务
1.产品保修
本次项目内新装的设备全部按照行业保修规定执行;原有设备搬迁类自验收交付起结束。后期可继续提供相应售后维护,承诺只收取维护成本费用。
2.电话支持
为用户提供7×24小时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系统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
机房设备搬迁实施方案 篇2
为指导德保县20xx―20xx年扶贫移民搬迁农户建(购)房补助工作开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等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9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为具有农村户口,到各乡(镇)政府填写搬迁申请表格并经过审核的、列入年度扶贫移民搬迁计划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及同步搬迁对象。
二、补助标准制定原则
(一)全县基准补助标准。
根据自治区的有关文件要求,德保县属于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基准补助金额每人不低于2、4万元。
实际基准补助标准由县政府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评分结果、安置区域和安置方式、当地平均建设成本等因素测算确定。
(二)安置点住房建设标准和建设成本。
按照“保障基本”原则,纳入中央和自治区搬迁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需要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户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其中:单人户每户不超过40平方米、5人户以上的不超过120平方米),户均宅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
人均和户均建(购)房成本分别控制在4万元和14、4万元以内。
(三)根据建档立卡搬迁对象贫困程度确定到人到户补助标准。
以县政府精准识别划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数线为基准,将搬迁对象按一般贫困、中等贫困、特别贫困、极端贫困四种情形进行分档补助,上下档之间补助标准相差不超过8%。
实际补助金额不得高于控制面积内的实际建(购)房成本。
对差异化补助后仍无法筹措缺口建(购)房资金、又不具备申请移民搬迁建房贷款条件的搬迁对象,经县扶贫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同意后,可在控制建设标准内按照方案标准给予全额补助。
(四)人口较少民族到人到户补助标准。
属于自治区认定的人口较少民族(毛南族、京族、仫佬族)的搬迁对象,在相应档次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加0、1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属于德保县认定的人口较少民族(苗族、瑶族)的搬迁对象,在相应档次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加0、1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配套。
(五)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住房补助标准。
在规定的住房建设标准内,纳入“十三五”全区扶贫移民搬迁规划、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由县政府按不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基准补助标准执行,其中属于人口较少民族的搬迁对象,在相应档次补助标准基础上每人增加0、1万元。
所需的补助资金由县政府通过统筹自治区、市、县财政安排的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等专项助资金解决。
三、安置方式及住房价格
(一)在县城集中安置。
一种为县政府投资建设的以“老乡家园―德保县某某移民安置小区”冠名的安置住房,另一种为经过县政府认可的市场现有房源。
具体户型、面积、套数根据各年度实施方案确定。
购房价格以各年度公布的购房指导价为准。
(二)在乡镇就近安置。
乡镇安置点的选址必须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尽量不占耕地或少占耕地,尤其不得占用基本农田。
在乡镇就近安置的安置点建设用地由搬迁村屯农户自行协商解决,建设用地无法解决的,不列入年度计划。
由住建部门向安置农户提供统一的规划图和设计图,农户自行建设,住房建设价格由住建部门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对施工图纸及实际建设情况进行预算,报财政评审中心审定,并作为住房建设补助的依据。
(三)投亲靠友安置。
列入年度计划的搬迁对象可以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
选择投亲靠友方式安置的搬迁农户需获得亲友住房的部分或全部产权,通过审核后方可获得补助,实际补助金额不得高于控制面积内的实际建(购)房成本。
机房设备搬迁实施方案 篇3
根据企业经营发展需要,结合XX公司改造的进程安排,XX公司计划改造9楼闲置区域作为临时办公区(以下简称9楼办公区),并将于6月上旬正式启用,为了保证办公区整体搬迁的顺利进行,以及将本次搬迁对各部室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影响降到最低,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统一搬迁原则。密切联系实际,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确保搬迁工作安全、有序、文明、和谐。
(二)按时搬迁原则。搬迁工作分批次、分顺序进行,确保按计划时间节点完成搬迁。
(三)服从全局原则。各部室在搬迁过程中要服从整体安排,明确分工,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保证在搬迁后能迅速进入正常办公状态。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联络员:
(二)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办公区搬迁的全面工作;
2、讨论制订办公区搬迁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协调搬迁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4、领导小组成员要对各自部门的搬迁工作负责。
搬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协调、督促本次搬迁工作的进度及安排。
三、搬迁区域及临时办公区分配计划
(一)涉及本次搬迁的部室,包括XX公司办公区的领导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市场开发部、品牌营销部、人力监察部、资金财务部、录入室以及物价质检办公室。微机室、总机班仍在原址办公,不在此次搬迁之列。
(二)临时办公区分配安排:
1、9楼办公区a区组织机构分布:总经理室、党委副书记室、副总经理室、总会计师室、店助室、综合办公室、市场开发部、品牌营销部、会客室。
2、9楼办公区b区组织机构分布:人力监察部、资金财务部、录入室、大会议室、档案室。
四、搬迁时间:6月5日开始,6月7日结束,共4天时间。
五、搬迁步骤:
(一)搬迁前的准备工作(时间:5月15日至6月3日)
1、区域分配:制作9楼办公区平面布置图并按照规划对各部室的办公区域进行分配;根据规划提前确定所有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电话机的具体摆放位置,在9楼办公区平面图纸上标识注明。
2、确定搬迁的具体时间为6月5日,成立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3、制定搬迁费用预算报告(含9楼办公区硬装改造费、强弱电布线费用、9楼办公区软装美化费、配套设施布置费、搬迁力资费等),根据9楼办公区的需求选择新设施设备的购置情况以及对旧设备的处理。
4、落实装修事宜:9楼办公区硬装改造工程(包括强弱电布线)要求于5月28日验收。
5、物业及配套管理:装修验收完毕后落实9楼办公区的电路、网络系统、电话线路的开通调试,以及生物防治、卫生清洁及物业管理等协调工作。
6、软装美化工作:落实9楼办公区的地垫、布艺、花卉植物、功能标识牌(含企业logo、部室门牌、各类指示牌等)的'布置及安装工作。
7、搬迁之前在旧址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整理工作,要求员工对个人办公物品、办公文件进行整理,确保将要搬至9楼办公区的物品均为有价值的物品。
8、迁址通知的对外发布(通知集团总部、各门店、往来客户及其他事务往来单位)。
9、召开搬迁工作协调会:就办公区搬迁工作及9楼办公区的物业管理、安全保卫等内部管理模式进行讨论,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搬迁工作及人员管理负责。
(二)搬迁过程的具体工作安排(时间:6月5日至6月7日)
1、整理:
(1)确定搬迁时间并通知各部门,落实需要搬至9楼办公区的办公家具和设备。
(2)会议室、饮水间等公共区域的设备及物品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整理。
(3)部门办公物品: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员工自行整理。各部门必须提前对重要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及归档,对于需要销毁的资料要及时处理。
(4)员工私人物品由员工自行整理和保管,搬运期间公司不承担看护责任。
2、拆卸:部门办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机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员工在专业技术员的指导下进行拆卸,确保不掉一个零件、一根数据线。
3、打包:
(1)u盘、移动硬盘、投影仪、相机、重要文件及其他贵重物品要随身携运。
(2)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人员对搬迁物品进行打包封口,并贴上标有部门、姓名、物品名称等标签。
(3)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等物品装箱时应使用有关保护材料,并在箱子面上标注“易损坏物品――电脑”的字样。
(4)领导办公室、会议室物品由综合办公室分装、打包,对需要拆装的办公家具进行拆卸和保护性包装,确保相关物品在搬运过程中无损。
4、搬运:
(1)核定搬迁用的力资数量并安排力资人员。
(2)安排新、旧址现场搬运指挥负责人,物品搬运全过程由综合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协调。
(3)在搬迁过程中,各部门负责人需组织本部门人员全程跟踪(在装运、拆卸、9楼办公区入口以及办公室内摆放等环节都需组织人员做好跟踪工作)。
(4)安排交接人员在新址清点、核对所搬卸的物品及其数量;各部门按照指定位置对其办公物品和文件资料摆放整齐。
5、搬迁顺序依次为:
(1)6月5日:人力监察部、资金财务部、录入室
(2)6月5日:市场开发部、品牌营销部、综合办公室、领导办公室
(3)6月6日―7日:会议室、档案室、其他物品
(三)搬迁的后续工作
1、物品搬迁到达新址后,各部门员工到事先安排好的位置开始整理自己的物品。
2、各项办公设备的安装。
3、清理现场垃圾,做好9楼办公区的保洁、保安、环境美化等工作。
4、电话、网络系统平稳过度。
5、搬迁完毕,各部门负责人要检查原办公室设施是否完好,是否有应搬而未搬的物品,桌、柜中是否清空等,关好门窗,并将原办公室钥匙放置信封内写好姓名和部室名称后交至综合办公室。
六、搬迁注意事项及要求
1、搬迁工作原则要求办公区所有员工都参与,各部门根据搬迁工作方案要细化具体时间和人员以及工作内容等,搬迁物资、移交设备等落实到责任人,要充分考虑搬迁过程中组织保障、安全稳定、防盗防损等因素。
2、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搬迁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3、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责任人,以便及时妥善处理。特别是加强员工人身、财物安全教育工作和文件保密工作,防止案卷、文件资料和公司资产遗失、毁损,防止出现人身伤害、泄密等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好搬迁跟踪责任人,负责及时清点物品数,不得遗失。
4、各部门负责测算搬运量后报综合办公室汇总,综合办公室统筹安排搬迁力资人员与秩序;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遗漏项目协调等特殊情况。
5、全体员工要以大局为重,发扬团队合作精神,要互相提醒、互相帮助,使整体搬迁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共同完成搬迁任务。
机房设备搬迁实施方案 篇4
石滩地村位于吴王口乡东沟,是阜平县地质灾害易发地区之一,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和泥石流。
每年进入汛期以后,受强降水诱发,石滩地村地质灾害点为我乡地质灾害重中之重。
为切实做好石滩地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根据上级精神,结合该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主动避灾。
坚持“群众自愿、政府主导、阳光操作”的原则,以“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为目标,通过搬迁,提高灾区人民的抗灾水平和能力,确保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目标任务
从今年起,两年内对居住在石滩地自然村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实施移民搬迁,使他们搬迁后的抗灾能力明显增强。
三、基本原则
1、自愿搬迁原则。
2、政府主导原则。
3、整体搬迁原则。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对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且具备避灾搬迁条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整体搬迁移民。
四、搬迁方式及投资估算
1、部分搬迁
将地质灾害最严重地点内的的21户,71人实施搬迁。
共需投资326、8万元。
其中:集中购买建房用地10亩(包括道路、厕所等用地),每亩4、25万元,共计42、5万元;房屋建筑费,每人平均按新建砖混结构房屋30平米,按阜平县最低建筑价格水平每平方米0、11万元,71人,共需234、3万元;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共50万元。
2、整体搬迁
将石滩地自然村实施整体搬迁,涉及到97户,298人,共计需投资1260、9万元。
其中:集体购买建房地30亩(包括道路、超市、文化广场等用地),每亩4、25元,共计127、5万元;房屋建筑费,每人平均按新建砖混结构房屋30平米,按阜平县最低建筑价格水平每平方米0、11元,298人,共需983、4万元;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共150万元。
五、资金来源
1、建议将地质灾害治理费转为移民搬迁费
2、建议将危房改造和移民搬迁款整合使用
3、村民自筹
六、实施步骤
1、搬迁对象核查。
村“两委”干部要准确核实石滩地自然村地质灾害点的居住户数和居住人口,此项工作争取在7月底完成。
2、制定避灾移民搬迁规划。
制定石滩地村地质灾害点详细的工作方案和避灾移民搬迁规划,包括移民搬迁的组织、搬迁对象的核实确定、安置点的选择、基础设施建设等。
3、做好移民搬迁前期准备。
对今年确定的避灾搬迁点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进行宣传,让群众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隐患的严重性,让群众自愿搬迁,务求隐患点整体整体搬迁。
积极开展安置点用地的报批、征地、建设规划,以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报批和建设等。
今年的搬迁安置点前期准备8月底完成,并落实好搬迁安置户建房用地。
4、组织实施避灾移民。
完成移民新建房屋的建设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建设,组织移民户有序搬迁,完成补助资金的拨付,完成相关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石滩地村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具体负责移民搬迁工作。
2、严格规范操作。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阳光操作”的原则,确保村民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
机房设备搬迁实施方案 篇5
省扶贫办根据各市上报的计划,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竞争程序确定年度安排计划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xx年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按照《安康市20xx年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总体要求,统筹城乡发展,实行梯次搬迁,达到富裕户进县城,中等户到集镇,一般户住新村,困难户靠保障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二)统筹城乡,规划先行。
(三)相对集中,设施配套。
(四)公开公正,阳光操作。
三、任务及目标
20xx年全县搬迁安置3000户12000人,其中:特困户搬迁安置300户。
通过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努力实现移民搬迁户居住安全舒适、生活设施配套、公共服务改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提高的目标。
四、搬迁对象
1、对受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危害、生命财产受到威胁区域的农户进行搬迁;
2、对生存环境恶劣、生产生活条件较差区域的农户及农村危房户进行搬迁;
3、对旅游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以及对生态环境存在潜在威胁的农户进行搬迁;
4、对因国家工程项目建设生产生活受到影响的农户进行搬迁;
5、不符合上述1―4条规定条件的农户,也可自愿搬迁到县外、县城、集镇及集中安置点居住,除不予建房补助外,均可享受与符合条件的搬迁户同等的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
五、安置方式、补助标准、用地标准及优惠政策
(一)安置方式。
?取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有业安置与有土安置结合、以有业安置为主,鼓励进城,支持外迁。
1、进城居住。
鼓励有条件的搬迁安置对象举家到县城、中心城市置房居住。
2、集镇安置。
鼓励和支持在集镇规划区内集中建房安置移民搬迁农户。
3、集中安置点安置。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选择符合安全条件、有利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居住规模的'安置点,引导移民搬迁安置对象入住集中安置点,建设“土地集约、产业集聚、人口集中、城镇化管理”的新型农村社区。
4、对痴聋傻哑、鳏寡孤独以及无能力建房的农户,实行购房或统建免租金房集中安置。
5、支持外迁。
鼓励有条件在外省市工作、务工人员在当地置房或投亲靠友定居。
6、分散安置。
允许在本村集中安置点附近地质稳固的地方或水、电等设施较为完善的公路两旁采取“藤结瓜”的方式自主建房安置。
(二)补助标准。
1、对符合本次移民搬迁安置条件、经验收实施完成了移民搬迁安置任务的,每户按15500元给以奖补,特困户每户再增加配套建房补助资金1000元。
同时享受县政府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
2、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资金渠道不变、县级整合项目资金的原则,将以工代赈异地搬迁、扶贫移民搬迁、电力改造、道路交通、教育、医疗卫生、通信设施、水利等各类资金综合用于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
(三)用地标准。
本着“节约土地、降低成本”的原则,鼓励通过联建单元房的办法在安置小区建设多层住房,农村社区独立建房或分散建房的移民搬迁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20平米。
(四)优惠政策。
凡被列入移民搬迁计划的搬迁户,在移民搬迁安置中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免收建房户及进城入镇购房户涉及国土、财政、林业、交通、规划和住建部门除办证工本费之外的一切费用。
2、集中安置点建房涉及电力、电信、广电、移动、联通线路及杆位的改线、迁移,由相关单位自行迁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优先安排和解决集中安置点人畜饮水、河堤、排洪等项目。
将土地治理、丹治工程等惠民项目向移民搬迁安置项目村倾斜。
4、优先对搬迁户安排农村沼气池建设,对集中安置点统一建一处沼气池的,按实际共用户数补助。
5、对移民搬迁户贷款实行优惠利率,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浮动利率范围内适当下浮,贷款额度放宽到5万元,还款期限放宽到三年。
6、根据群众意愿,保留或处置移民搬迁安置户原有承包地、林地、宅基地。
7、电力、交通、广电、通讯、文化、教育、移民、卫生等部门,对移民搬迁安置点给予积极扶持,优先安排惠民项目。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了加强对我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研究确定移民搬迁安置有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各镇应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机构,负责做好移民搬迁政策宣传、对象选择、类型确定、规划选址、征地建设、协调服务等工作。
(二)部门配合,多方协作。
县、镇及县级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为:
项目镇:负责制定本镇年度移民搬迁规划和实施方案,集中安置点的征地,项目组织实施,项目的图像、文字资料等软件档案收集归档。
县监察局:负责制定移民搬迁安置有关工作纪律规定,对移民搬迁安置对象、补助资金兑付、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及其建设进度、质量等进行全程监督,查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县发改局:负责制定移民搬迁安置项目资金整合办法,项目工程计划编制,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产业开发项目申报和向上级争取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移民搬迁安置配套资金落实,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到户补助资金的“一卡通”兑付。
制定项目资金运行管理办法。
县审计局:负责对全县移民搬迁安置资金使用的全面审计核查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移民搬迁户中的特困户、五保户、低保户的救助工作,筹集特困户建房资金不足部分。
县人劳局:负责农民进城奖励政策兑现、就业培训和安置工作。
县规划局:负责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户型设计、基础设施、服务配套等方面的规划。
负责建房施工的技术指导、质量监管。
县住建局:负责进城入镇移民搬迁户商品房及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房屋产权证办理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移民搬迁居住安置点地质灾害前景评估、协调集中安置点建房用地报批、移民搬迁户宅基证办理及搬迁安置工作经费筹措等。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内的道路、桥涵设计和建设,负责公路沿线建房红线控制及涉及公路交通方面有关手续的办理。
县农业局:负责移民搬迁户的农业设施、农业技术推广扶持、沼气池配套建设工作。
县水利局:负责移民搬迁安置点的洪涝避灾前景评估把关、人畜饮水、排洪、河堤建设及水利惠民项目的落实和组织实施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搬迁移民林业惠民政策的落实兑现,集中安置点公路、小区内三化一片林的设计实施工作。
县扶贫开发局:负责移民搬迁安置项目计划的编制、工程实施与管理、项目检查验收和搬迁农户奖补政策资金兑付的审核把关。
县移民局:负责库区内移民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的设计、实施及库区移民村特困户建房资金不足部分的筹措工作。
县物价局:负责做好价格监管,防止哄抬建材价格,确保移民搬迁安置所需建材市场价格平稳。
农业银行、县信用联社:负责足额组织移民搬迁户贷款规模,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浮动利率范围内适当下浮,贷款额度放宽到5万元,还款期限延长至3年。
县电力局:负责全县移民搬迁集中安置点的供电电网设计和工程实施。
(三)培育典型,示范带动。
各镇都要规划建设一个100户以上的移民搬迁安置示范小区,为有条件进城入镇的移民搬迁安置对象提供房源。
项目村要规划建设2―3个集中安置点,以此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步伐。
同时,要从移民户稳得住出发,探索组建产业协会,形成产业协会+基地+农户的新型产业格局,促进农民增收。
(四)健全机制,规范运行。
1、建立规划先行机制。
县上制订总体规划,各移民搬迁安置点要有具体规划。
规划要从村从镇做起,逐级上报,分级审批。
重点集中安置小区和重点镇安置规划由规划局负责编制,转县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审批。
一般集中安置小区及分散安置规划由县移民搬迁安置办公室负责指导各项目镇编制,报县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审批。
2、建立资源整合机制。
要整合各类可以利用的项目资金,用于支持移民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主导产业发展、农民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建设。
3、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从20xx年7月起,将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项目镇和包联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由县考评办会同县移民搬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量化考核指标,制定考核评价办法,考核评价结果列为年度“一把手”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设立单项奖。
4、建立公开运行机制。
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的确定实行群众代表参与的听证会制度和监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实行审计制度。
对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机房设备搬迁实施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工作部署,根据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指导意见》(晋政发〔20xx〕29号)、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82号)和《关于印发山西省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83号)和古县《“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就全县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确瞄准、创新机制,县级落实、乡村实施”的要求,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确需同步搬迁农户实施易地搬迁。
加大政策措施支持力度,完善后续扶持政策,明确各级责任分工,确保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从根本上解决生存发展问题。
(二)基本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灵活安置方式,合理布局安置点和人口规模。
1、坚持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
以县城和全省规划建设的重点镇为主要安置地。
要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整合各类资源,同步统筹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确保“五通五有”(通水、通电、通路、通车、通网等,有医疗机构、有学校、有便民超市、有金融服务点、有敬老院或福利院等),增强城镇集聚产业、承载人口、辐射带动区域发展的能力,让搬迁群众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2、坚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
县城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新社区,要与劳动密集型工业园区相结合,与发展二、三产业相结合,化农为工。
积极发展非农产业,统筹考虑安排搬迁户数与就业岗位,力争消除“零就业”家庭;重点乡镇安置的移民,建房工程与产业开发项目同步安排实施,确实满足搬迁贫困户就业创业需求。
3、坚持与旧村开发、村庄撤并相结合。
科学规划开发利用旧村宅基地和土地,按照不同的开发形式,分步拆除旧村山庄窝铺,建设规模种植园区、养殖园区;实施宜林宜草开发和恢复性生态保护建设;引入市场机制,发展乡村旅游。
切实解决行政村过小过散问题,聚集整合资源,调整配置生产要素。
4、坚持与社会保障相结合。
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分类认定情况,做好迁出村养老、救助对象、残疾人的安置和供养工作,做到“四落实”(即按不同的人员分类,落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标准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
二、目标任务和搬迁对象
(一)主要任务
20xx年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工程涉及7个乡镇、96个村、778户、2601人。
计划建(购)住房778套,建房总面积6、5万平方米。
按照安置方式:集中安置496户1618人,分散安置282户983人;
按照贫困类型:建档立卡贫困户742户2500人,同步户36户101人;
按照安置地点:行政村就近安置138户373人,新建移民新村安置87户257人,依托已有配套设施安置135户521人,货币化安置418户1450人。
(二)搬迁对象
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回头看”的在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其中要优先瞄准无劳动能力、无自筹能力、无安全住房的“三无”特殊困难户,尤其重点解决“土窑洞”问题,对搬迁规划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五保户和丧失劳动力的特别困难家庭要免费提供住房。
因合户(以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簿为准)造成易地搬迁的人口数变动的,按照建档户和非建档户区分,非建档户与建档户合户的,以建档立卡数据库中的贫困人口人数为准;建档户与建档户合户的,以合户后的人口总数为准。
尽量实现自然村整体迁出,确需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可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易地扶贫搬迁与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对象重复的,只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
在上述范围内,各乡镇根据工作规划和实际情况,在农户自愿前提下,自下而上核定搬迁对象范围。
搬迁农户自愿购房的,由个人提出申请,提供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报村委会审核公示,村委会统一申报乡镇政府审查,乡(镇)政府报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领导组审核确认。
三、安置方式
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城镇化进程及搬迁对象意愿,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
对采煤沉陷区贫困村、地质灾害贫困村、重要水源地贫困村、农林交错区贫困村要实施整村搬迁。
根据实际确定抗震区域贫困村安置方式。
其余类型贫困村人口根据情况,选择整自然村搬迁或者部分搬迁。
(一)集中安置主要方式和要求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符合以下条件即为集中安置(迁入原移民新村、新建移民集中安置点、自然庄并入中心村、迁入县城同一座小区3户以上的)。
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
依托靠近交通便利的中心村,引导本行政村内的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
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
依托新开垦或调整使用的耕地,规划建设移民新村,引导搬迁对象就近集中安置。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在县城、工业园区附近建设集中安置区,安置周边有一定劳务技能、商贸经营基础的搬迁对象,沉陷区、涧河工业园区限制区等范围内不能迁入。
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
挖掘当地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等资源,因地制宜打造乡村旅游重点村或旅游景区,引导周边搬迁对象适度集中居住并发展乡村旅游。
依托已有配套设施安置。
依托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空地、空置房屋等资源,可由政府统一组织回购空置房屋,配套相应耕地、商铺等资源,安置部分搬迁对象,严格控制价格,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五保”集中供养安置。
属于农村“五保”对象的搬迁对象,实行集中安置和供养。
集中安置的工程项目要统一规划设计、统一组织建设,由县政府或者乡镇政府按照国家住房建设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中心村安置要整体规划建设,可拆除危旧住房,分期建设新房。
集中安置小型规模可统规自建。
统规自建的集中安置点由村、乡(镇)出具证明即可认定;农户自行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可凭县房管部门或有资质的开发商出具的购房手续认定。
(二)分散安置主要方式和要求
支持搬迁对象通过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自行安置,给予易地扶贫搬迁货币化补助,迁出地和迁入地政府在户籍转移、社会保障、就业培训、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购买现房的原则应为手续齐全的商品房或正在相关职能部门完善手续的水电暖气设施齐全的现房(各乡镇政府与住建部门沟通后落实),享受分散安置补助;购买二手住房、中心村镇农村宅院需提供有效购房手续或接收地政府出具的证明,享受分散安置补助;易地搬迁贫困户享受城镇居民购买保障性住房同等待遇,给予安置补助;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户,由村、乡镇签署意见,报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领导组核实同意后实施。
四、建设内容
(一)主要任务。
围绕改善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建设住房和必要的附属设施,以及水、电、路、气、网、暖等基本生产生活设施,配套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
注重后续产业发展。
搞好迁出区土地整治和生态恢复。
(二)建设标准。
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新建住房人均不得超过25?;宅基地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购置现有住房杜绝贫困户因移民搬迁产生额外债务而返贫。
确需同步搬迁的其他人口安置住房建设,县政府可根据居民生产生活习惯和农户自筹能力,自行确定面积控制标准。
各乡镇要认真研读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指导意见》晋政发〔20xx〕29号)、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82号)和《关于印发山西省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计划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83号。
(三)建设方式。
移民建房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1、修建多层住房:规划3层以上住房的,由乡(镇)政府要统规统建,市场运作,严格招投标程序,严把住房标准关、安全监督关和工程质量关,要吸收移民户代表全程参与工程监督。
2、修建低层住房:乡(镇)政府摸清底数,分类规划,分类修建,在统一规划设计基础上,可由移民户自主建房。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由乡镇政府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招投标、统一施工建设。
(四)建设期限。
易地扶贫搬迁建设工期为二年。
具体指标要求是:当年做到集中搬迁安置工程开工率100%,分散自主搬迁对象全部审核、确认,工程投资完成率达到60%以上;第二年要实现集中搬迁安置建房工程完工、逐步入住,分散自主搬迁对象补助到位、落实安置,工程投资完成率达到100%。
(五)补助标准。
根据中央、省、市易地扶贫搬迁补助标准的相关规定,对于集中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建房补助2、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户均补助2、1万元,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户均补助1、77万元,配套设施资金统筹集中使用。
对于分散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建房补助2万元。
对于确需同步搬迁的人口,人均建房补助1、2万元,配套设施可以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享。
县政府可根据财政状况,适度提高同步搬迁人口的补助标准,但不能高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补助标准。
除上述补助外,剩余建房资金由搬迁户自筹解决,对于确实没有能力自筹资金的困难户,可免于自筹,具体由县政府或乡镇政府在实际工作中把握。
县政府根据搬迁成本、贫困程度实施差异化补助,统筹安排到户,重点向特困户、贫困残疾户倾斜。
同时,县政府可根据工作实际,调剂使用建房补助、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助。
其中:建房补助与基础设施补助调剂比例控制在10%以内,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补助调剂比例控制在20%以内,公共服务设施补助不足部分,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资金解决。
土地整治、迁出区生态恢复和产业发展资金,县政府可根据规划要求和实施项目资金需求,在建档立卡贫困搬迁人口每人不超过1、62万元的额度内提出贷款需求。
五、资金及项目管理
(一)资金规模
20xx年易地移民搬迁工程总投资8437、9万元,其中:建房补助5879、7万元,基础设施补助966万元,公共服务设施补助814、2万元,农户自筹778万元。
集中移民建房补助:1517人X2、5万+101人X1、2万=3913、7万元
集中移民基础设施:460户X2、1万=966万元
集中移民公用设施:460户X1、77万=814、2万元
分散移民建房补助:983人X2万=XX66万元
移民户自筹:778户X1万=778万元
总投资:3913、7+966+814、2+XX66+778=8437、9万元
(二)资金管理
县政府设立易地扶贫搬迁共管账户,根据《山西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省、市级下达到县级的建房资金、统筹资金、贷款和群众自筹等建设资金,以及土地出让、商业开发收益资金全部集中到共管账户,由县财政部门、扶贫部门共同管理,共同签字核报、拨付资金。
1、建房补助资金:应全部用于购建住房,直补到户,不得直接以现金的方式予以发放;
2、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助资金:全县统一统筹集中调配使用。
新建移民集中点乡(镇)制定实施方案,工程开工后,按进度按一定比例分批次申请补助资金,项目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拨付完毕。
3、财政资金负担相关费用:县财政负担移民户住房第三方机构验收,移民集中点物探、规划、设计、工程监理等相关费用。
(三)验收办法
可由县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进行验收。
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领导组按20%抽查无误后,拨付建房补助资金。
原则上移民户自建房主体完工补助资金拨付一半,移民户入住后全部拨付。
购置住房入住后全部拨付。
(四)后续措施
根据农村宅基地“一户一证”的规定,搬迁户享受扶贫补助政策后,原宅基地使用证由国土部门按相关政策办理。
组织对搬迁后的偏僻自然村或整村搬迁的自然村的旧宅基地、房屋进行调查摸底,实行住新拆旧,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后进行复垦,对搬迁户宅基地和房屋合理作价补偿;复垦面积转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城市新增建设用地优先用易地搬迁复垦土地置换,土地级差收益按一定比例分配给搬迁对象,以激励移民拆除旧房。
搬迁户对搬迁旧村耕地、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交易获得的收益,全部返还搬迁农户,让搬迁群众分享资源开发、生态建设成果。
保障搬迁户各项权益。
尊重搬迁户意愿,在县城安置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城镇;在农村安置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新的农村。
子女上学、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社会救助等政策随户口迁移,由迁入地政府负责协调落实。
切实保障搬迁群体中适龄儿童少年教育权益,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为移民安置点合理划分学区。
所在地政府要根据安置点的人口数和周边学校容量情况,对规模较小、容量有限的学校进行改扩建。
对成规模的移民安置点,要规划建设相应规模的中小学和幼儿园,保障移民搬迁群体中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探索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牵头主抓,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脱贫攻坚最艰巨的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领导组要充分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发改、财政、国土、住建、环保、林业、民政、农发行等单位和各乡镇要共同参与,积极配合,形成合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县易地扶贫搬迁领导组。
负责组织动员、方案制定、细化政策、落实规划设计、搬迁用地、推进实施、迁出区生态恢复、统筹资源力量、质量监督管理等全面工作。
2、县直部门工作任务。
县扶贫办、发改局会同县财政、国土、人行负责全县规划编制、政策衔接、任务下达、考核评估等工作,统筹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县扶贫办会同各乡镇提出有搬迁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及其分布,对搬迁后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进行销号。
县发改局负责申请易地扶贫搬迁中上级资金和专项建设资金,并制定管理办法,组织落实。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地方政府债券支持政策,并研究出台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贷款贴息等其他支持政策,加大对上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用于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县发改局、财政局共同做好专项建设基金与地方政府债券的衔接工作。
县国土局负责研究制定我县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具体落实措施、操作办法,优先保障易地扶贫移民搬迁用地。
县住建局负责项目建设规划,并就县城回购房源做好摸底、调查协调。
县林业局负责迁出区经济林、生态林建设。
县民政局负责积极稳妥实施村庄撤并。
县人行负责研究出台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信贷资金筹措方案,并协调县农发行做好服务。
县农发行负责编制出台信贷资金管理办法,落实所需资金,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县人行报告。
3、乡(镇)党委、政府主要任务。
结合县易地扶贫移民搬迁方案,制定本乡(镇)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实施方案,同步规划旧宅基地拆迁、旧村复垦、生态修复等规划。
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人,通过图片、影像、文字资料等形式建立档案造册登记,也要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做到线上与线下双落实。
每月20日按时向县领导组上报报表,每年可以对搬迁人口进行一次动态调整。
稳妥做好建档立卡与非建档立卡人员、新搬迁和旧搬迁政策的衔接工作,及早做好化解矛盾方案。
各乡(镇)书记、乡(镇)长是本辖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组织实施项目。
4、村两委班子。
宣传政策、发动群众、汇总申请、审核移民户资格、建(购)房真实情况,督促进度,协调其他事宜等。
(三)加大政策宣传
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出台政策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要重视发挥包村领导、驻村干部、第一书记“三支队伍”的帮扶作用和村级干部群众的参与作用,过细做好群众工作,做到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家喻户晓,贫困户充分了解国家政策。
(四)严肃纪律
严格资金管理,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
下达的扶贫搬迁资金要直补到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代领、冒领、截留、挤占、贪腐、挪用移民户的建房补助资金,对资金使用管理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违纪、违法现象要严肃问责,并对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视情节轻重予以党、政纪处理,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贫困群众身上。
(五)监督考核
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监督、奖惩兑现的原则建立工作监督考核机制。
明确主体责任,要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作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脱贫攻坚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
定期组织督查推进、跟踪问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评估,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监测调查和搬迁户满意度调查,对群众满意、成效明显的乡(镇)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不按规定时序要求开展工作,搬迁效果差、群众满意度低、造成严重后果的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追究和问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