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食堂安全整治方案(通用3篇)
建筑工地食堂安全整治方案(通用3篇)
建筑工地食堂安全整治方案 篇1
一、检查对象和目标
对全市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改善食堂建设条件,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认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认真核查食堂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从业人员工作服帽是否整洁。
(三)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情况。认真核查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加工工具、容器是否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食品是否炸熟煮透,是否存在食物中毒安全隐患。
(四)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落实情况。认真核查食堂采购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盐、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五)严查加工制作等相关管理制度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制作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食品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具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等。
三、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20xx年6月至10月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6月中旬~6月底)。
各地建筑企业进行自查,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制度、清洗消毒、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进行整改。
(二)检查阶段(7月~8月底)。
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对建筑企业自查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督导阶段(9月~10月底)。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各市(区)建筑工地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建筑工地企业第一责任,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自律与强化监管结合起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工地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切实承担起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
(三)严格标准的落实。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检查标准,逐条落实,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要重点检查,对于违法情节严重的单位,要依法查处,从根本上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
(四)做好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各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部门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监督检查信息每月5日报送上一月统计报表(附件3、4),专项整治总结和汇总性统计表(附件3、4)于11月5日前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建筑工地食堂安全整治方案 篇2
1 目的
为及时有效的做好春节期间安全事故发生的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保持社会稳定,维护项目部的施工环境,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特制订本预案。
2 组织机构
为了便于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 项目经理
副指挥长: 项目副经理
成员: 项目部安全主任
项目部总施工
项目部施工人员
项目部材料员
2.1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2.1.1 督促做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救援演习。
2.1.2 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1.3 在有关部门的统一指挥下,迅速组织救援工作。
2.1.4 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组成与分工
3.1 技术组
组长:
组员:
其主要任务是预测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发展的趋势,及时提出救援或应急处理对策,为指挥部决策供科学的依据,并积极协助上级主管部门专家组工作。
3.2 救援组
组长:
组员: (负责泥工班救援人员的抽调,10人)
(负责木工班救援人员的抽调,10人)
(负责钢筋班救援人员的抽调,10人)
(负责水电班救援人员的抽调,5人)
(负责架子班救援人员的抽调,10人)
(负责机修班救援人员的抽调,4人)
以上各班组人员如有需要随时增派。
3.3 善后处理组、事故处理保障组
组长:
组员:
负责善后处理及家属的接待、安抚工作,在指挥长的指示下合理调拨资金以保障事故处理的工作正常开展。
3.4 事故应急救援联络员:
在事故救援过程中负责各应急救援小组间的联络工作,在抢救伤员时负责交通工具、抢救医院等的`联络工作。
4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4.1 安全事故发生后,班组长及知情人员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向公司及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及救援所需的人员和设备。
4.2 项目部救援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指挥长的指示启动本应急救援方案,并通知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工作。
4.3 各相关小组都要到达现场。应急救援各小组负责人接到指挥部通知后立即组织救援队伍、抢险设备、器材、物资到达现场,由指挥部统一指挥立即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5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要求
5.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反应迅速,工作要落实,切实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5.2 熟悉方案、组织演练,各应急救援小组平时应经常组织训练或演练,做到调得动、拉得出、上得去,能够保证完成抢险救援任务。
5.3 现场抢救时要分清事故类别及注意方式、方法,防止在危险因素来排除时盲目抢救,以免在抢救过程中造成抢救人员及伤员的二次伤害。
5.4 如人员触电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方可去接触受伤者,以免造成多人连续触电伤亡。抢救触电受伤人员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开展,视呼吸及心跳有无情况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在运送触电人员时应注意受伤人员的呼吸道必须保持畅道。
5.5 当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时,指挥部首先要判断是否有事态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并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组织力量进行保护和抢救,控制事态的发展,努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5.6 在抢救伤员、排除险情时,还必须注意保护事故现场,为了救人可以移动现场的材料设备,但要立即恢复原状,以便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
6 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特别注意稳定职工情绪,对全体职工进行事故防范教育。对全工地进行安全防护的全面检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复工。
建筑工地食堂安全整治方案 篇3
为加强全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精准防控”的原则,压实属地、部门、企业、个人“四方责任”,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严格落实“进必扫码、出必销号、实名登记、责任明确”要求,坚决筑牢建筑工地疫情防控防线。
二、建筑工地防控措施
(一)压实各方责任
1.压实属地政府责任。把建筑工地作为疫情防控重点区域,纳入属地疫情防控一体化格局,与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协作联动,加强对建筑工地在核酸检测、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指导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2.压实主管部门责任。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指挥调度和督导检查,密切与属地协作联动,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3.压实企业责任。建设单位要负起首要责任,组织协调参建各方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施工总包单位要负起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现场封闭式管理,做好场所码及行程码查验、核酸检测、环境消杀、应急处置等工作;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履行监督责任,对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的,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包、劳务、材料供应等单位要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4.压实个人责任。建筑工地现场人员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个人自身防护。
(二)强化人员管理
建筑工地应通过“青岛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等权威渠道及时动态掌握中高风险区信息,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要求,对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外地入青返青等人员,有针对性落实好防控措施。对进出工地人员实行严格准入管理,按照常驻人员、临时人员进行分类管控。
1.加强常驻人员管理。项目管理人员及所有工人进入工地,要逐人扫青岛“场所码”登记,经现场值班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情况合格并测量体温正常后,通过实名制闸机进入工地。入场人员信息要第一时间纳入“应检尽检”系统,退场人员相关信息要及时销号。
2.加强临时人员管理。送货司机、卸货人员等其他外来人员进入工地,要逐人扫青岛“场所码”登记,经现场值班人员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情况合格并测量体温正常后,填写《建筑工地外来人员进(出)场登记表》(见附件1),完成车辆、材料等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工地,离场时要及时登记。
3.摸清现场人员底数。建筑工地全面准确掌握进出工地人员底数,每日核对“场所码”扫码登记人数、实名制道闸系统通过人数、《建筑工地外来人员进(出)场登记表》登记人数,确保人数相匹配、无差漏。
(三)加强核酸检测管理
严格落实省、市关于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核酸检测工作要求,制定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不落一次”。主动协调属地街道、社区,安排力量到工地为现场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如属地无法派人,应组织班组到附近检测点进行检测。加强一体化疫情防控平台“应检尽检”系统账号创建、动态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各项目“应检尽检”系统人员信息,跟踪检查人员核酸检测情况,对系统报警人员及时处置。
(四)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1.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建筑工地采取封闭式集中管理,原则上一个建筑工地只设一处人员进出口,并设置闸机。在工地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设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公示牌(见附件2),在出入口、办公区、生活区等显著位置张贴疫情防控明白纸(见附件3),动态更新有关内容。推广实名制检验、场所码查验、体温测量一体进行,严禁查验结果异常人员进入工地。
2.落实防疫卫生措施。工地消杀应全面覆盖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物资材料、设备设施、项目用车等,并建立日常消杀台账。办公区、生活区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每天至少进行2次消杀和通风处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相应记录。现场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办公人员优先使用无接触办公方式,严格限制参会人数,控制会议时间。住宿区实施门禁管理,房间以班组或同行人员为单位分配,合理安排住宿人数,禁止人员窜访和聚集活动,保持经常性开窗通风。人员就餐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餐具宜采用个人餐具,公用餐具需每次高温消毒。建筑工地均应设置临时隔离点,且与生活区、办公区严格分隔。
(五)加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
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有疫情地区旅居史、密接或次密接的人员,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要求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跟进实施处置措施,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建立联动机制。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筑工地严格服从属地街道防疫部门指挥,积极主动融入属地街道防控网络,有效落实属地防控措施。建立属地街道、行政主管部门、企业项目三方联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
(二)加强检查督导。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属地对接,对建筑工地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对发现的疫情常态化防控不到位等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
(三)成立工作专班。建筑工地要成立由建设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牵头,施工总承包、监理、分包、劳务、材料供应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施工现场各项防控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