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门口车辆乱停放整治方案(精选14篇)
校门口车辆乱停放整治方案(精选14篇)
校门口车辆乱停放整治方案 篇1
一、成立校门口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整改领导小组
1.建立樱桃沟小学校门口交通秩序整改领导小组,由袁鹏校长任组长,苗金明为副组长,组员为张文艳、陈颖丽、刘爱霞、余娜、徐磊老师,专门协调处理校门口放学高峰交通拥堵事宜和学生交通安全事项。
2.组建由门卫、教师组成的志愿者队伍,有序安排执勤,配合校门口交通安全管理。
二、加强宣传教育
1.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通过专题讲座、黑板报、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规范学生交通行为。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规范、矫正家长在大门口接送学生的不文明交通行为。
2.最主要的是通过“小手牵大手”的方式告知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妨碍交通畅通严禁乱停、乱放车辆,不在校门口50米内停放自己的交通工具。在家长会上,对有关的方案对家长做解释说明,争取家长的支持配合。平时,借助学生的教育劝导,对家长的交通行为施加良性的.影响。
三、具体整改措施
樱桃沟小学目前只有一个大门开放且出门就是公路,没有缓冲余地。上下学高峰时段,学生、教师都由该门出,出行安全存在隐患,也造成了学校门口的拥堵。为切实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学校加强了内部管理,实行值班人员护岗、专门人员疏导、人群分流等具体措施,切实扭转校门口交通拥堵的不良局面。
1.每日在学生早晨7:00到校时(最拥堵时),由两名教师、两名保安及两名巡防队员值守校门口,负责疏导过往车辆,引导学生有序排队过马路进入校园。
2.中午放学实行人群分流机制,缓解学校门口拥堵。学校在前期对学生进行摸底排查:
(1)放学后自己回家占40%
(2)放学后去校外辅导班占45%
(3)家长接送占15%。针对这三种情况:
a放学后自己回家的学生,在校按班级站成一南一北两队,由苗金明老师带领科任老师及两名保安护送离校。
b放学后去校外辅导班及家长接送的学生,由班主任和副班主任组织,从学校活动门进入樱桃广场按区域站好,分别由校外辅导班老师和家长领走,没有及时被领走的学生带回学校交给门口保安,等候家长。
c中午就餐后,由带班领导和一名当班教师分别在12:40~13:00及13:40~14:00两个时间段到校园周围巡视,避免名学生聚集,出现意外伤害。
d14:10由两名当班教师和两名保安在学校门口组织学生排队有序进校。
3、要求当日值班教师,在上下学期间务必到岗到位,到校门口指定位置组织学生在特定位置排队等候,间歇性的护导学生过马路。这样既保证了学生过马路时的安全,又有计划的舒缓了校门口过往车辆的拥堵程度。
4.在学校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
由于学校紧贴公路,家长接送点的确定及接送家长的车辆停放地点较为困难,目前正在协调,希望放在樱桃广场。
在上下学时段,特别是中午,期望相关部门尽快设立“交警助学岗”。
期望有关部门能够对樱桃沟小学门口(特别是上下学时的大门口周围)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有效管理。
四、整改效果
通过开学两周的整改和努力,樱桃沟小学大门口在上下学交通高峰时段,交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扭转了交通拥堵的不利局面。
校门口车辆乱停放整治方案 篇2
为切实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净化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安全,维护校园及社会稳定,根据洪江市教育局、洪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安江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营造安全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公安、教育、街道管理、工商、卫生、文化联合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校园无安全事故、无纠纷案件、无上访事件、无周边环境问题,以达师生平安、秩序井然,有力地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具体工作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由校长蒋益楠为组长,法制副校长杨运良、副校长易克颖为副组长,其他行政领导及相关人员为成员,小组具体负责对本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及工作实施;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为了加强学校对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督促,按照有关要求,明确校长为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班主任为各班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为该节课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分别与教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与家长和学生签订交通安全骑车协议书,并加大督查力度;学校的食堂要严把食品入货渠道,与供货商签定食品卫生安全协议。同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玩忽职守或教育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要从严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三)完善制度,有章可循
结合学校实际和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使得相关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并在实际工作中依法办事、依章办事,狠抓落实。
(四)根据实际,明确重点
根据洪江市教育局、洪江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安江城区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确定以下几个方面作为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
1、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
2、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及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师生的遵纪守法观念;
3、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学生抵制网络文化中的腐朽、消极内容的能力;
4、加强对校舍和教学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容易引发火灾、存放危险品及人员集中的场所(如:多媒体教室、档案室、微机室、语音室、实验室、图书馆、寝室等)要做重点检查,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严防伤人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5、加强对食堂的饮食卫生监管工作;
6、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
7、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创建宽松、民主、和谐的心理环境;
8、做好贫困学生的帮困结对助学,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五)广泛宣传,增强意识
整治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创建平安校园是当前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举措。因此,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团会,以讲座、板报、宣传栏、广播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的法律常识及安全保护措施,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效性,引导和教育师生增强做好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法制安全意识。
(六)加强教育,提高能力
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师生的安全防护知识和卫生常识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注意防电、防水、防火、防毒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学习,注重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不断提高全校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
校门口车辆乱停放整治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徐汇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防范管理,健全校园及周边交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提升校园及周边交通管控工作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徐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根据徐汇教育工作实际,特制订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幸福徐汇”的建设目标,以校园文明带动社会文明,加强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全面提升全系统交通安全教育水平,增强守法意识和规则意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为全区道路交通大整治行动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原则
1、点面结合原则。动员全系统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行动,重点协助徐汇区12条主干道和10处重点路段道路交通违法整治。
2、疏堵结合原则。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疏导校园周边交通,引导接送孩子车辆遵守交通法规,劝阻违章调头、长时间停靠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3、宣教结合原则。全系统深入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宣传,通过“小手牵大手”,教育引导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交通的好习惯,全力维护校园周边道路的安全、有序、畅通,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4、因地因时制宜原则。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实际做好此次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
三、重点工作点位
重点道路:徐汇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涉及的12条主干道和10处重点路段
重点街镇:湖南、天平、枫林、龙华、徐家汇、田林、斜土、漕河泾、长桥、华泾镇
重点单位:市卫生局幼儿园、乌南幼儿园、安琪儿幼儿园、汇星幼儿园、科技幼儿园、科技逸夫幼儿园、一中心小学、徐汇实验小学、位育初中、五十四中学、南模初中等11所校园周边。(见附件1)
四、工作内容
校园周边交通突出问题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的工作重点。“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是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的关键节点,必须着力开展常态长效治理。主要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注重宣传,加强教育(20xx年全年)。各中小学幼儿园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将交通安全宣传和法规教育贯穿于全年工作,开展好“四个一”专题教育活动:上好交通安全教育第一课、开展一次交通安全体验交流活动、给家长发一封交通安全的倡议信、分享一部交通安全知识的`专题教育片。积极协调会同公安、交警、红十字等专业部门联合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及体验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通过学校宣传橱窗、班级黑板报、学校广播、电视、微信平台等媒介,重点加强防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让师生及学生家长紧绷交通安全之弦。
责任主体:各中小学、幼儿园
第二阶段:摸清家底,制定方案(4月15日前)。各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现状的排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交通安全基本情况、交通安全方面是否存在急于解决安全隐患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案、需要相关部门协调的内容等要素。各中小学幼儿园把排摸具体信息填入《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信息表》(附件2),形成参与整治的方案或建议,于4月15日之前通过徐汇教育信息网发送到徐汇区未保办办公室邮箱。
责任主体:各中小学、幼儿园
第三阶段:创新方法,多措并举(4月15日-5月15日)。采取点面结合、多方联动等方式参与交通大整治。各中小学幼儿园利用宣传阵地持续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提升师生守法意识;开展交通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主动参与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组织家长志愿者参与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维护活动,家长与学生一起劝阻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文明宣传。依托各街道周边办、区交通支队等多方联动,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行动。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相关任务安排和具体措施要求,落实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
有校车的学校(园)加强校车管理;使用校车的学校定时全面检查校车安全性能;加强校车驾驶人、随车管理人及乘坐学生的安全教育;坚决制止无校车标牌车接送学生;坚决制止无校车驾驶资质人员驾驶校车。
责任主体:区周边办、区未保办、各中小学幼儿园
第四阶段:考核评估,常态长效(5月15日-6月30日,12月份)。根据街镇周边办对辖区校园周边交通整治情况反馈,督促相关学校整改,并以简报形式通报本单位落实情况。将学校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纳入学校(园)年度绩效评估,对参与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建议学校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本年度不予评优,所在学校集体不能参评各级各类优秀集体。
责任主体:区未保办
五、工作要求
全系统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组织好交通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单位领导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把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工作当大事来抓,对全体师生加强宣传教育,做到全员经常受教育、人人守法规,为徐汇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氛围。
校门口车辆乱停放整治方案 篇4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数量急剧增加,上下学时段学生接送车辆与日俱增,每到上下学时间(尤其是早晨到校、下午放学时),学校门口的交通拥堵问题日益凸显,给樱小师生的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为此,我校制定以下整改方案,解决校门口上下学高峰期交通拥堵问题和排除交通安全隐患:
一、成立校门口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整改领导小组
1.建立樱桃沟小学校门口交通秩序整改领导小组,由袁鹏校长任组长,苗金明为副组长,组员为张文艳、陈颖丽、刘爱霞、余娜、徐磊老师,专门协调处理校门口放学高峰交通拥堵事宜和学生交通安全事项。
2.组建由门卫、教师组成的志愿者队伍,有序安排执勤,配合校门口交通安全管理。
二、加强宣传教育
1.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通过专题讲座、黑板报、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规范学生交通行为。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规范、矫正家长在大门口接送学生的不文明交通行为。
2.最主要的是通过“小手牵大手”的方式告知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妨碍交通畅通严禁乱停、乱放车辆,不在校门口50米内停放自己的交通工具。在家长会上,对有关的方案对家长做解释说明,争取家长的支持配合。平时,借助学生的教育劝导,对家长的交通行为施加良性的影响。
三、具体整改措施
樱桃沟小学目前只有一个大门开放且出门就是公路,没有缓冲余地。上下学高峰时段,学生、教师都由该门出,出行安全存在隐患,也造成了学校门口的拥堵。为切实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学校加强了内部管理,实行值班人员护岗、专门人员疏导、人群分流等具体措施,切实扭转校门口交通拥堵的不良局面。
1.每日在学生早晨7:00到校时(最拥堵时),由两名教师、两名保安及两名巡防队员值守校门口,负责疏导过往车辆,引导学生有序排队过马路进入校园。
2.中午放学实行人群分流机制,缓解学校门口拥堵。学校在前期对学生进行摸底排查:
(1)放学后自己回家占40%
(2)放学后去校外辅导班占45%
(3)家长接送占15%。针对这三种情况:
a放学后自己回家的学生,在校按班级站成一南一北两队,由苗金明老师带领科任老师及两名保安护送离校。
b放学后去校外辅导班及家长接送的学生,由班主任和副班主任组织,从学校活动门进入樱桃广场按区域站好,分别由校外辅导班老师和家长领走,没有及时被领走的学生带回学校交给门口保安,等候家长。
c中午就餐后,由带班领导和一名当班教师分别在12:40~13:00及13:40~14:00两个时间段到校园周围巡视,避免名学生聚集,出现意外伤害。
d14:10由两名当班教师和两名保安在学校门口组织学生排队有序进校。
3.要求当日值班教师,在上下学期间务必到岗到位,到校门口指定位置组织学生在特定位置排队等候,间歇性的'护导学生过马路。这样既保证了学生过马路时的安全,又有计划的舒缓了校门口过往车辆的拥堵程度。
4.在学校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
由于学校紧贴公路,家长接送点的确定及接送家长的车辆停放地点较为困难,目前正在协调,希望放在樱桃广场。
在上下学时段,特别是中午,期望相关部门尽快设立“交警助学岗”。
期望有关部门能够对樱桃沟小学门口(特别是上下学时的大门口周围)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有效管理。
四、整改效果
通过开学两周的整改和努力,樱桃沟小学大门口在上下学交通高峰时段,交通秩序有了明显好转,扭转了交通拥堵的不利局面。
校门口车辆乱停放整治方案 篇5
为进一步改善校园交通环境,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平安出行,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聚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实际,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大连理工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按照“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原则,重点整治校园交通秩序,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营造安定有序、文明和谐校园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健全完善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推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管理更加规范。
(二)加强校园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校园交通环境得到切实改善。
(三)增强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四)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减少各类交通违规行为发生。
三、工作举措
(一)严格执行校门管理规定,教职工机动车辆刷卡进入校园,外来车辆必须经门卫核实来访信息后方可进入校园。校内各网点送货车辆必须在指定时间段完成配送作业。禁止各类无牌无证的机动车进入校园。
(二)校园内禁止外来摩托车、无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滑板车、平衡车行驶。对校内所有电动车进行统一登记造册,并会同交警部门进行合标审核,对无牌无证电动车、超标电动车,一经发现一律由交警部门暂扣。
(三)在校内行驶的机动车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禁止鸣笛和超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小时、特殊路段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确保行人优先通行。
(四)规范校内车辆的停放秩序,严查机动车辆违规停放,依据相关交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五)加强校园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牌及减速装置,施划交通标线,规划禁停路段。
(六)及时发现并纠正行人随意横穿马路、低头玩手机、不走人行步道等不文明交通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11月3日至11月15日)
1.组织全媒体宣传
迅速动员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依托校园广播、校园网、公众号、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大连理工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大连理工大学机动车辆出入校园管理规定(试行)》、专项整治方案及交通安全警示案例。
2.抓好交通安全教育
通过邀请交警部门或交通安全领域专家进校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召开“秩序校园,平安大工”主题班会,发布“文明交通,从我做起”倡议书,进一步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号召师生为构建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做出贡献。
3.开展交通安全调研
面向全校师生发布校园交通安全调查问卷,了解掌握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现状,针对交通安全管理中的问题征求师生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方向。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16日至12月2日)
1.加强校园行车管理
对校内登记车辆及其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进一步完善机动车辆登记备案台帐。做好交通执勤,指挥车辆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速及交通标识行驶。禁止外来摩托车、无牌照摩托车行驶,对不听劝阻的,将对其拍照取证并移交交警处理。
2.严格车辆进出管理
按照“车随人进”原则,严格做好车辆进出管理,除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和各单位预约的外来车辆外,严禁外来无关人员及车辆(尤其是未经允许的大型车辆、工程车辆)进入校园。
3.整治校园停车秩序
各类机动车、自行车须在指定停车区域有序停放,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外来机动车不得过夜停放,对乱停乱放、违规停放的,将由保卫处依据校规进行处理。对校内无主电动车和自行车(长期停放未挪动的),将统一收集并发出认领通知,超过15天未认领的.,视为无主车辆,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4.做好行人教育管理
发动平安志愿者参与交通秩序维护,对不走人行步道、人行横道,随意横穿马路,占用机动车道行走,走路玩手机、打电话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及时进行劝导;对屡教不改或不服从执勤人员管理的,当场进行批评教育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巩固强化阶段(12月3日至本学期末)
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探索构建校园交通秩序整治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要求,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管好自己的人,真正把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整治,依规处理
专项整治期间,对违反校园交通管理相关规定的师生(含外来人员及车辆进校预约发起人),将根据违规情况给予处理。
(三)强化责任,严肃问责
专项整治期间,对贯彻落实专项整治不力,师生违规次数累计达到本单位师生总数的2%以上(含2%)的单位,将给予全校通报;对因工作贯彻落实不到位而发生较大校园交通事故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
校门口车辆乱停放整治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及《上饶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上饶市教育局开展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饶教字〔20xx〕19号)文件要求,按照市道专委《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拥堵治理工作方案》相关治理建议,积极解决广信区学校、幼儿园校门口交通拥堵问题,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决定开展广信区学校、幼儿园校门口交通拥堵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1.加强文明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文明交通习惯。
2.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创建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创立学校门口上、放学秩序井然。
3.构建校门口长效疏导机制,实现校门口治理新常态。
二、组织机构
广信区教体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马焕斌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总督学郑东辉同志为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广信区学校、幼儿园校门口交通拥堵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治安全股,郑东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余列明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夏林、黄丽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学校、幼儿园校门口交通拥堵专项治理工作。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三、工作内容
1.学校要把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校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做到教学内容、课时、教师三落实。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竞赛,举办一次交通安全出行模拟演练,不断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2.学生放学需要在校内分班级列队出行(高中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实行学校领导、老师值勤制度,在校门口、学校周边重要路口协同交警、民警护路。600人以上学校需采取不同年级错时、错峰放学措施。
3.积极倡导和鼓励学生及家长采取步行或绿色交通出行。
4.学校要把学生是否戴头盔骑车作为检查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重要内容。
5.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就近划片入学。
6.科学规划学校网点布局,合理规划新建学校周边道路,新建学校主大门需开在支路上。
7.积极创造条件探索推动学生中午自愿在校用餐。
8.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沟通,合理改造、拓宽、增加学校周边接送学生车辆临时停靠点。
9.加强与公交、交通等部门合作,试行乘坐“学生专用班车”统一上、放学。
10.每学期至少要协同公安交警、交通、应急、城管等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净化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环境。
四、工作安排
1.近期工作:各学校、幼儿园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统筹规划、健全领导组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营造氛围。3月31日前各学校、幼儿园将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区教体局综治安全股。
2.中期工作:各学校、幼儿园按照方案要求,加强交通安全宣传,积极会同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重点治理校门口拥堵现象,推动相关部门划定家长接送学生等待区和完善校门口周边通行标识和线路。
3.远期工作:各学校、幼儿园及时总结校门口“治堵”的经验做法,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形成“治堵”常态工作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门口交通拥堵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培养学生良好文明习惯和校园及周边治安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校、幼儿园应高度重视校门口的专项“治堵”工作,下决心认真部署,积极推进,切实整治校门口交通拥堵和秩序较差问题,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督导检查。在重点整治阶段,市教育局、区教体局将适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督查检查结果作为学校年度安全工作专项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落实奖惩措施。各学校、幼儿园工作开展情况与学校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对工作积极、扎实有效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懈怠的给予全区教体系统通报批评。
校门口车辆乱停放整治方案 篇7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公安部《关于开展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专项治理的通知》(公传发〔〕45号)精神,紧紧围绕“平安校园”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巩固提升我县“一盔一带”、“车让人、人守规”等工作成果,深化文明交通实践活动,有效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有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安全、文明、绿色、畅行”的交通出行理念,以“文明交通大提升、校园管理上水平”为目标,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原则,建立健全“警、校、家”协同共治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行动,为广大师生、家长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二、工作目标
1、组织开展源头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形成自觉遵章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2、协同共治和典型引领,使“一盔一带”文明交通深入人心,发挥师生及学生家长群体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在6月底前中学学生及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8%以上,遵章率达到95%以上。
3、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优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组织设计,有效预防交通事故。
4、优化勤务布防和严格规范执法,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更加安全、畅通、有序。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决定成立治理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 磐 雷张涛
副 组 长:赵 凯 权静宇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特巡警大队、各乡镇派出所、县教体(教文)局及直属各学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张晓东兼任,副主任由县教体局安全法制科负责人常东波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收集、工作推进、检查督导等工作。
各乡镇派出所、中心校也要成立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提升工作领导机构,组织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勤务布防,确保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良好
1、公安部门要灵活调整警力部署,认真落实护学岗警力安排,要确保辖区内影响交通的中小学及幼儿园、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全覆盖,并根据周边交通情况,灵活安排疏导警力。
2、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违停特别是双排、三排停车的纠处力度,有效预防交通拥堵和事故,确保上学、放学时段校园周边停车秩序良好。
3、公安部门要积极协调辖区内学校,强化校门值班制度。在上下学时段,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安排校(园)领导在岗带班、至少2-3名教师值班,维护门前交通秩序,协助执勤交警做好交通疏导、劝导工作。
4、公安部门要结合辖区学校实际,在上学、放学期间开辟“绿色通道”,有条件的可在学校门前设立学生专用通道、车辆临时停放点、摆放交通禁鸣、减速警示牌等,并不断加大对校园周边道路的巡查管控力度,进一步提升通行效率,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二)上好“安全教育课”,建立常态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
1、全县各乡镇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抓住“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有利契机,结合日常安全教育,面向师生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培养交通安全习惯,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知识纳入课程内容,切实提升学生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防护意识,做到“知危险、会避险”。
2、全县各中心校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对校车运输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源头监管教育,确保安全带功能完好,大力倡导校车驾驶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并在学生上车后由随车看护人员提醒并督促乘车学生自觉使用安全带,做到不系安全带不发车。
3、全县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在4月15日前,与本校所有学生家长和教职工签订“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承诺书,承诺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时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汽车司乘人员自觉、规范使用安全带(含后排乘客),接送学生规范有序停放,不双排、三排停车,不影响堵塞道路。服从执勤及值班老师和志愿者的管理,自觉维护学校周边道路有序畅通。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乘12周岁以上儿童,以身作则,为学生、子女做好示范。
4、公安部门要和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子”,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每月至少开展4场次,重点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及法律法规,以典型案例有力诠释遵章守法的重要性。
5、 公安部门、各乡镇中心校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刊、公益广告等媒体传播平台,通过专题报道、播放宣传教育视频等方式,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活动,并制作适合学生观看的交通安全动画短片、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在学校安全教育课及校园公共视频宣传设备上滚动播放,加强学生自身交通安全常识和防护意识。
(三)全面开展校园周边交通违法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1、全县各派出所、交警大队、特巡警大队要持续加强校园周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集中整治,严查校车超员超载、逆行闯灯、随意变道、不系安全带等影响学生交通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辖区校车进行全面排查,在加强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的同时,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资质的“黑校车”。
2、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8部分:学校区域》(GB5768、8-)、《中小学与幼儿园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GA/T 1215―)有关规定,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护栏、信号灯、警示牌、减速带等交通设施进行集中调研排查,针对交通设施缺失、损坏的,及时形成优化报告报相关部门完善,全力打造“平安上学路”。
(四)建立常态化监督考评机制,纳入“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1、公安部门每天至少选择一所学校幼儿园,会同校方在上学、放学时段,在校园门口周边开展校、警联合纠正劝导工作,对未落实“一盔一带”安全承诺或存在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学生家长进行登记,并通报学生所在班级家委会,由家委会督促学生家长及时整改。
2、公安部门要会同辖区教育部门,对辖区学校头盔、安全带使用率、遵章率及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交叉测评,(每月抽查测评学校不少于2所),并于每月月底前形成当月测评报告,汇总上报县教体局和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对头盔佩戴率低的学校进行通报,同时公安交警部门向学校发出《“一盔一带”及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共建整改建议书》限期整改。
3、公安部门要会同中心校,切实开展文明交通示范校园创建工作,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向辖区交警部门提供拟创建学校名单,辖区交警部门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对相关学校进行实地调研评定,对符合要求的'联合授予“一盔一带”文明交通示范校园称号。
4、县教体局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学校进行通报表扬,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创建考评指标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乘势而上。文明交通关乎法律遵从度、百姓安全度、城市文明度、治理精细度,是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和减少交通事故伤亡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推动,确保行动形成声势、取得实效,全力推进全市校园周边交通大提升。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明确责任分工,迅速行动起来,相互之间要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在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校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履职尽责,规范执法。各部门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原则,不断总结、改善管理措施和力度,坚决防止因措施不当引发负面舆情和媒体炒作,最大限度实现执法效果、社会效果和事故预防效果的统一。
(四)灵通信息,及时报送。全县各派出所、交警部门、中心校和局直学校要分别明确一名联络人,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各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每月5日前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示范校园创建情况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12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校门口车辆乱停放整治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峰区“两基”迎国检工作促进会精神,切实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全面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区教育局会同公安、城管、工商、文化、食品卫生等部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央和省、市关于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的指示要求为依据,以整治影响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商业网点、文化场所、消防隐患、交通秩序、食品卫生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部门配合,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构建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的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整治任务和标准
(一)整治任务
1.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区域的火灾隐患;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校园周边道路及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设置、完善警示标志;对地处复杂路段的中小学上下学时段,安排民警和协管员在校园门口路段值守,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加强校车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2.对校园周边餐饮、超市、小卖部等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和规范;抓好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卫生监管工作,取缔流动摊点影响城市环境和校园周边管理秩序的经营行为,清理校园周边200米内的网吧、影吧、歌舞厅、游戏厅和音像制品放影等娱乐场所,整治校园周边的出版物市场;保障学校师生的健康与安全。
3、及时清理校园周边区域的卫生死角,重点清理商业垃圾和餐饮污染;清理和打击校园周边区域的乱招生等方面的非法“小广告”;加强校园周边区域施工噪声、商业噪声、生活娱乐噪声的查处和废气、臭气等污染校园及影响师生健康的清理工作,为教学活动带给安静、卫生、祥和的外部环境。
4.区教育局安排学校搞好学生的'法制教育、道德培养、心理疏导和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开展“平安校园”建立活动,建立健全人员、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和险情紧急处理预案制度,消除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健康的各类隐患。
(二)整治标准
1、消防配套设施齐全、完备,消防隐患得到排除。
2、交通安全措施齐全、值守到位、监管有力、无明显隐患,交通安全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3、各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到位,校内安全保卫措施齐全,学校对在校学生管控严格,校属房屋出租登记清楚,管理严格,学生公寓管理规范,学生在外租房状况登记清楚全面,管理措施到位。
4、学校附近各类占道摊点得到取缔,整治、规范马路市场的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5、学校附近噪声、废气污染程度明显减轻,泔水排放及餐饮污染状况得到有效遏制。
6、学校周围各类卫生死角得到清理,环卫基础设施趋于完善。
三、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整治校园周边区域的治安环境和消防、交通安全;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校园周边网吧、影吧、歌舞厅、出租屋等场所的清理、登记、取缔和安全管理;向学校选派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搞好校园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
副组长:抓好校园风气、道德培养和中小学、幼儿园的综合治理工作,清理整治黑幼儿园和小饭桌;组织、督导、实施职责范围内学校内部环境的管理和师生员工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规、道德品质和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督导中小学搞好校园内部环境的日常监控、管理。
组员:查处和整顿违章占道等行为,全面规范校园周边马路市场;督促学校周边建筑工地搞好封闭式管理,控制二次扬尘。
四、时间安排
本次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自九月下旬开始,十月中旬完成,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区直相关部门具体实施、乡镇街办配合、学校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本次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区“两基”办成立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兼任。各职责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协调与工作,确保全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校门口车辆乱停放整治方案 篇9
为全面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的安排部署,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关于市城区交通秩序的创建标准,结合濮阳实际,就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使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一是出行更加文明。经过综合整治行动,力争市城区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8%,主干道非机动车遵章率达到85%,主干道行人遵章率不低于80%,主干道违章停车率小于2辆/5公里。二是交通管理设施更加完善,通行更加顺畅。市城区范围内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隔离栏及中小学门口安全设施等设置科学、合理、齐全有效、美观大方、符合国标,无损坏现象。力争城区道路不发生因管理原因而导致的长时间、大范围交通拥堵,交叉路口阻塞率小于2%。三是科学规划建设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尽快实现市城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范化。四是乘客排队候车(船),有序上下车(船),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交通秩序工作组,市政府副市长王天阳任组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李、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任副组长,濮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孔伟、华龙区政府副区长郝胜峰、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冯庆轩、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孙庆莘、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郭庆元、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美玉、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靳恒伏、中原油田公安局副局长李锋中、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副局长严学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政府副秘书长郭严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孙美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要充分发挥公安交警部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牵头作用,各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集中力量,集中组织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影响路面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一是整治停车秩序。重点整治公共广场、大型商场酒店门前公共停车区域、人行道到沿街门店之间区域等道路范围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以及市城区范围内各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对市城区道路范围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现状进行评估和修订,重新完成停车泊位的科学设计与设置;年内基本完成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的行政立法和相关配套管理办法的制定;二是整治行车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争道抢行、逆向行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故意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出租车、公交车等营运车辆不按规定站点停靠和随意调头上下乘客,非机动车上机动车道行驶以及人力三轮车、电(机)动三轮车走逆行、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整治路口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行人和非机动车在交叉路口闯红灯,行人不按规定走人行横道线、随意横穿马路、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等交通违法行为;四是整治“堵点”、“乱点”。市交警支队、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要深入开展调研,认真排查辖区内“堵点”和“乱点”,按照“一点一策”的要求,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抽调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治理,各区要全力配合,确保取得实效。五是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重点治理隔窗抛洒垃圾、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乱鸣笛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广泛发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切实降低不文明交通行为的'发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二)加快城市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一是对市城区道路交通进行科学评估论证,提高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做到市城区各类交通标志规范醒目,交通标线清晰完好。二是充分运用电子警察、视频监控、摄像机、照相机等科技装备,加大对机动车显见性交通违法、乱停乱放现象的拍摄查处。三是根据各路口交通流量实际,科学调整路口信号灯配时,预防和减少路口交通拥堵,进一步提高城市主次干道通行效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
(三)加强文明交通宣传。大力开展“我为文明城市建设出份力”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服务队伍,深入社区、重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劝导和服务活动。积极倡导“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人让人,排队等候,不拥挤、不抢座”等现代交通文明风尚,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村镇、社区)”、“文明交通运输企业”、“文明交通示范学校”等创评活动;组织交通运输企业举办“文明驾驶员”评选活动。探索建立违反道路交通规定情况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制度,增强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引导人们遵规守序,摒弃交通陋习。(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中原油田公安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四)深化文明示范创建。依照市城区各行政区域划分和属地管理原则,各成员单位要科学部署勤务,对城区内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医院、学校及周边重点路口、路段,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管理,严格落实重点管控措施,做到该严尽严、该罚尽罚,力争在城区创建区域不少于4个示范区域、4条文明交通示范道路、10个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工业园区可选择一个交叉路口为创建示范路口,濮阳县按照市城区要求创建),要充分发挥创建路口路段的示范辐射作用,努力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濮阳县、华龙区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4日―13日)。按全市创建方案要求层层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各级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意义和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增强市民的创建意识、参与意识、文明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2月13日―6月30日)。各级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创建目标任务、积极开展整治工作,要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并建立阶段性工作台账,确保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明显改观。整治办将组织专人定期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创建提升阶段(6月30日―20xx年底)。巩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成果,防止各类违法行为反弹,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和迎接国家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打下坚实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严格落实责任,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各县(区)、各单位文明示范区域、道路、路口创建工作要具体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文明宣传活动要量化到宣传品的印发、宣传条幅的制作悬挂、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数量等内容,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级各单位要在市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对市城区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治理,强化对市城区交通秩序的常态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交通秩序工作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工作台账,逐项任务、逐个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措施不实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措施得力,成绩优异的将予以表彰,对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国文明城市验收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校门口车辆乱停放整治方案 篇10
疫情期间,除了做好自我防护,私家车消毒的`工作被很多人忽略。当下疫情持续,如果你需要经常开车外出,则需要对车内的“常接触”部位进行消毒,如今多数车辆座椅及周边防护壁都是采用大面积的软材质包裹,这些地方都容易积攒细菌,还有方向盘、挡风玻璃、内外门把手以及空调出风口、门窗、座椅等都是需要全方面消毒的部位。
车室消毒方案
目前针对车内消毒方法主要有两种:化学消毒和臭氧消毒
化学消毒
主要是用消毒剂对汽车进行喷洒和擦拭,达到除去病菌的目的。市场上常见的消毒液有3种,分别是:
(1)过氧乙酸:可采用喷洒法,即用0.5%过氧乙酸溶液喷洒进行消毒,由于过氧乙酸易挥发,所以要保证使用时的浓度;此外过氧乙酸原液具有腐蚀性,不可用于车内金属表面消毒。喷洒时,操作者应佩戴口罩;建议待消毒后通风半小时以上再上车。
(2)84消毒液:使用时与200倍的水进行稀释,若不按比例稀释会有一定腐蚀性。车内消毒可采用喷洒、擦拭的.方法,座椅套等可拆卸的织物则可采用浸泡法消毒。84消毒液对病毒通过浸泡起效果,不过对漂浮在空气中的飞沫作用不大;
(3)来苏水:使用来苏水进行擦拭或喷洒,不过来苏水和肥皂、洗衣粉一起使用则会降低杀菌力。
车主可用浸染了上述三种常见消毒液的毛巾,对车内如扶手处、方向盘处、座椅等常与人体产生接触的部位进行擦拭,以达到消毒的目的。
臭氧消毒
主要是采用能迅速产生大量臭氧的汽车专用消毒机来进行消毒;臭氧可以杀灭使人和动物致病的多种病菌与微生物;这一方法并不会对汽车造成二次污染。
校门口车辆乱停放整治方案 篇11
为规范园区车辆出入及停放管理,特制定本暂行管理规定:
一、车辆出入
1、所有进入园区的机动车辆(非机动车)应按警示标志减速缓行,进出大门应主动接受门卫查验。非公司车辆必须经同意后并履行签字、换证手续方可进出。
2、凡进入园区的车辆必须持有“车辆通行证”方可在园区内通行。
3、园区内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
4、机动车辆载物出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物品出厂凭证管理的暂行办法》,凭证出厂。
5、特种车辆(公安、消防、救护、抢险)进出大门,门卫要主动疏导,确保通行,并注明事由后登记进入。
二、车辆行使
1、车辆进入园区后,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严禁超车。
2、严禁在园区内无证驾车、练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逆向行驶,严禁超载或病车上道。
3、基建、大修等各类工程用车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办证后方可进出园区,且在工程区域内和指定路线上行驶。
三、车辆停放
1、机动车辆(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园区停车场内,严禁在消防通道上乱停乱放。
2、园区内停车位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所有员工必须按规定停放。
3、外单位车辆、出租车不得在园区内停放过夜。
四、机动车辆通行证的种类及管理要求
1、对公司的`公务车与生产用车及私家车通行证将实施机动车通行证A证形式管理。此A类证上将标明车牌号、部门内安全使用。由各部门统一向公司办公室申请后下达项目建设后勤部负责办理其审核、登记、备案、领证手续。凡各部门公务车、生产用车进入园区后必须按指定区域停放。
2、对上述1内容外的外来车机动车通行证将按B证形式管理,对外来车辆进入园区时必须在大门保安值班室实施登记、换证手续后方可进入园区。
校门口车辆乱停放整治方案 篇12
一、总体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源头监管、重点监管、联合监管的工作原则,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全过程监管,引导危化品运输车辆优先通行高速公路,强化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管理,强化危化品道路运输智能化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坚决杜绝发生危化品道路运输重特大事故,推动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提供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危化品道路运输源头管理。
各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严格督促企业落实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的主体责任,重点打击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企业非法托运行为。各级政府要按照“双随机”抽查机制,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辖区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和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等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货物装载达标、运载工具和容器安全、人员资质合规。
(二)明确危化品道路运输重点管控路段、重点监管路段、重点监管县(市、区)以及常备通行路线。
1.依据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人流密集区等基础信息,确定昌九发展大道、南昌枫生快速路、永武高速庐山西海沿柘林湖路段为重点管控路段。综合考量万载县、袁州区等地既是重点化工园区所在地,也是烟花爆竹生产重点县(市、区),危化品道路运输繁忙,且运输通行路段穿村过镇多、人口密度大等因素,确定G319上栗至萍乡段、G320万载至袁州区段、G320芦溪至湘东段为重点管控路段。
2.依据20__年以来全省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数据,以及近3年危化品运输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确定福银高速昌九段、福银高速乐温段、南昌绕城高速西外环段、沪昆高速梨温段、杭瑞高速九景段、济广高速景鹰段、大广高速赣定段7条路段为高速公路重点监管路段;确定G105樟树至吉安段、G105赣州至龙南段、G206万年至景德镇段、G206会昌至寻乌段、G320南昌至万载段、G323于都至南康段、G351九江至瑞昌省界段、G533樟树至新余段8条路段为普通国省道重点监管路段。
3.依据全省26个重点化工园区、13个危险化学品和4个烟花爆竹生产重点县(市、区)分布情况,确定安义县、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等30个县(市、区)为危化品道路运输重点监管县(市、区)(详见附件1)。
4.常备通行路线。根据我省承东启西、连南接北的独特地理位置,以及外省籍车辆过境通行占比高等特点,确定贯穿东西的沪昆高速昌金段、梨温段和连接南北的福银高速昌九段、南昌西绕城高速等高速公路为常备通行路线。
今后,出现路网结构、产业发展布局、危化品道路运输实际流量等变化的情形,确需调整重点管控路段、重点监管路段、重点监管县(市、区)及常备通行路线的,由省公安厅商省交通运输厅后确定。
(三)分类确定危化品道路通行安全管控措施。
1.重点管控路段安全管控措施。
(1)途经昌九发展大道车辆,北上从杨家湖收费站上高速,通行南昌绕城高速、福银高速;南下从昌九快速路九江收费站、九江东收费站上高速,通行九江绕城高速、福银高速。
(2)途经枫生快速路车辆,北上从九龙湖南、望城收费站上高速,通行南昌绕城高速;南下从南昌绕城高速通行。
以上2个路段所在地政府要提前发布危化品运输车辆禁行及绕行线路公告。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以上路段监控设施建设,实现重点路段全覆盖。要依托缉查布控系统,严查严处违反禁行规定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3)永武高速庐山西海沿柘林湖路段,对需要进出武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依法办理相关许可后,正常通行。对过境永武高速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采取禁行措施,行驶大广高速需途经永武高速通行的车辆,在大广高速天宝枢纽绕行杭长高速、福银高速通行;行驶福银高速需途经永武高速通行的`车辆,在福银高速九江枢纽绕行杭瑞高速、大广高速通行。
公安交管部门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提前发布限行及绕行线路公告,充分发挥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作用,加大危化品运输车辆违反禁限行规定、超速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提高现场执法的威慑力。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要在大广高速赣鄂省界、武宁西枢纽、天宝枢纽、福银高速九江枢纽、军山枢纽前方相应的可变情报板进行动态提醒,对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辆绕行分类指引。
(4)途经G319上栗至萍乡段车辆,北上从萍乡南收费站、萍乡收费站上高速,通行上莲高速;南下从上栗东收费站、上栗收费站上高速,通行上莲高速。
(5)途经G320万载至袁州区段车辆,由东往西从万载收费站、万载南收费站上高速,通行宜万高速至袁州区;由西往东从宜春收费站、宜春北收费站上高速,通行宜万高速至万载。
(6)途经G320芦溪至湘东段车辆,由东往西从芦溪收费站上高速,通行沪昆高速至湘东区;由西往东从湘东收费站、萍乡收费站上高速,通行沪昆高速至芦溪。
以上3个路段所在地政府要在进入高速公路前的沿线道路,渐进式设立提示引导牌,提前发布危化品运输车辆绕行线路公告,引导危化品运输车辆优先通行高速公路。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路段巡逻管控,通过鸣警报、喊话等方式,引导驾驶人优先通行高速公路。
2.高速公路重点监管路段安全监管措施。
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查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限行规定等重点违法行为;进一步推进防疲劳唤醒区建设,完善一批防疲劳警示交通设施,有效预防疲劳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要完善警示提示标志设置,按设计规范设置重点桥梁、临崖临水、水源和重点保护区等路段护栏,在高速公路沿途长隧道路域范围内按标准规范要求配备消防设施。
3.普通国省道重点监管路段安全监管措施。
普通国省道重点监管路段所在地政府要根据道路状况和安全管理需要,分路段完善危化品运输车辆减速设施和限速标志,在桥梁、隧道以及平交路口、急弯陡坡、互通立交、长上下坡、临水临崖路段和水利堤防、渠堤等路堤结合段增设防疲劳、防追尾、防翻坠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警示提示标志。公安交管部门要根据道路流量情况,合理设定限制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的时段,切实防范化解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风险。要科学调整勤务部署,突出午间和夜间等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严查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并通过鸣警报、喊话等方式提醒驾驶人谨慎驾驶。
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重点监管路段发生拥堵时,公安交管部门要根据辖区路网实际,采取“一地一策”,加强指挥疏导,优先引导危化品运输车辆驶出拥堵路段至安全地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泄漏时,要及时了解危化品种类、危害特性等信息,立即对事故现场周边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疏散周边群众,报告当地政府迅速开展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在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泄漏时,要迅速封闭高速公路隧道入口;对未驶入隧道的车辆,综合采取借道通行、近端绕行、远端分流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次生灾害的影响。
4.危化品道路运输重点监管县(市、区)安全监管措施。
重点监管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科学合理划定辖区危化品道路运输禁行和限行路线。属地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部门要在危化品生产、销售和仓储企业周边道路设置联合检查点,严把出站、出城或上高速关。要网上与网下相结合,动态巡控与定点检查相结合,严管严查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
全省各县(市、区)政府均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实际,确定危化品道路运输重点管控路段、重点监管路段,采取相应的安全管控措施,并报省公安厅备案。
5.常备通行路线安全监管措施。
省公安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提前发布公告,引导过境危化品运输车辆优先通行高速公路。针对东西往返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引导优先通行沪昆高速昌金段、东昌高速、沪昆高速梨温段。针对南北往返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引导优先通行福银高速昌九段、南昌西绕城高速、沪昆高速昌樟段、樟吉高速、大广高速泰赣段、赣定段。
(四)强化危化品道路运输常压容器安全监管。
省市场监管局要依法加强对常压危险货物罐车以及罐体生产企业、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建设省级罐体检验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督促罐体检验机构按要求及时将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检验不合格记录等信息上传至共享服务平台。加大对罐体生产企业、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不合格罐体、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罐体检验机构,市场监管部门要将相关违法信息上传至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管理部门不再采信其罐体检验结果。
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罐车年度审验工作,督促运输企业将所属罐车委托罐体检验机构进行定期检验,对罐体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罐车,应责令运输企业立即停止使用并在6个月内完成整改;经复检结论仍然为不合格的,应当依法依规更换同类型罐体或者报废。
(五)推进危化品道路运输智能监管。
省交通运输厅要会同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建成江西省危化品运输车辆智能管理平台,实现与省公安厅货运车辆安全管理云平台和道路交通态势监测平台、省市场监管局罐体检验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监管平台等平台的互联互通。对危化品运输车辆智能管理平台分发的安全预警信息,各省级监管部门要建立闭环处置工作机制,及时严查危化品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六)完善危化品道路运输专用停车场建设。
危化品道路运输重点监管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危化品生产企业布局、路网结构等要素,科学规划建设至少1个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要在具备条件的服务区根据需求及时增设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区,划定专用停车位,完善基本应急处置设施设备,实现危化品运输车辆与普通车辆分开停放。庐山服务区、龙虎山服务区、万年西服务区、鄱阳服务区、三清山西服务区等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位不少于8个。
(七)完善危化品道路运输防污染设施。
危化品道路运输重点监管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全面排查本区域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公路沿线防污染设施,在公路沿线设置实体密封防护栏,修建导流槽、拦截坝、应急池等防环境污染设施,有效防止危化品泄露造成水环境污染。对道路运输危化品泄露导致水库、山塘、水域岸线污染的,各地水利部门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理。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要排查跨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和二类以上水体的桥梁,确保桥梁径流雨污水收集系统符合标准要求、运行有效。
(八)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执法监管。
各地公安、交通运输、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加大对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执法过程中发现非本部门处罚权限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抄告其他有权限的管理部门,该部门要及时依法予以处罚;加大危化品道路运输违法信息抄报力度,定期将已实施行政处罚的危化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抄送至违法企业、车辆所在地监管部门,实现危化品运输违法发生地监管信息与违法行为企业和车辆源头监管部门信息的高效衔接。健全信用联合惩戒工作机制,推动建立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间、区域间协同协作,形成联合监管合力,高效推进危化品道路运输监管各项工作。各设区市政府要对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实化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任务措施,配套完善政策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校门口车辆乱停放整治方案 篇13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治理交通拥堵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柳市镇《交通拥堵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集镇道路交通环境有根本性的改变,根据柳市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
从20xx年12月10日起,20xx年4月8日结束。
二、组织领导
镇成立以包光许镇长为组长,王金法副镇长、蔡谷副镇长为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综治办主任、村镇建设分局局长、宣传办主任、接待办主任军、交警中队、公安分局副局长、运管站站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中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柳市交警中队。
三、工作目标
加大对我镇建城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交通管理力度,使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影响交通通行顺畅的行为明显减少,使城区的交通环境有明显的提升。镇政府整合各方面力量上路管理,通过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活动,实施集镇道路交通环境、市民交通文明安全意识、集镇道路机动车通行速度、交通堵点排堵能力“四大提升”。
四、工作措施
1、完善道路标志标线。镇村镇建设分局会同交警中队和交警大队秩序中队等职能部门,对全镇道路交通标志线和红绿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梳理,及时组织人员重新施划和完善褪色、残缺的标线和闯禁等标志,对红绿灯工作不正常进行维修,并加强日常维护。对一些重要路段需要路中设置隔篱设施的要进一步调研,增设,对一些重要路段的停车泊位重新进行合理施划,确保市民行车有序、停车方便。
2、科学设置重点管理路段。根据以往经验,确定重点管理的路段为“二纵三横六单行道十三路口”,其中“二纵”为柳黄路、柳青路,“三横”为大桥路车站路、大兴路、柳翁西路,“六单行道”为惠丰路、怡月路、上园南路、团结西路、延文路、安平路,“十三路口”为柳青南路与柳翁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与大兴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与车站路交叉路口、柳青路与惠丰路交叉路口、柳青北路与西兴路交叉路口、柳翁西路与翔来路交叉路口、柳黄路与车站路交叉路口、柳黄路与惠丰路交叉路口、柳黄路与大兴路交叉路口、大兴路与沿河西路交叉路口、龙井路与环城东路交叉路口、大桥路与东风路交叉路口、车站路与智广北路交叉路口。对“十三路口”加强力量由专人进行管理。
3、创建“文明示范街”。将柳青路(车站路至溪桥路段)打造成精品街、文明路,在“文明示范街”上做到停车规范、有序,道路通畅,各种违规车辆不在路上行驶,行人、非机动车按照红绿灯规定通行,并各行其道,各种违章占道现象消除。以后逐步推广到其它街道。
4、加强宣传力度。开展文明交通宣传系列活动,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结合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联合新闻媒体,营造强大的宣传氛围,开展文明交通行为倡导活动等,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范围、广发动的宣传,使全镇交通参与者的'文明、安全意识得到提升。
五、责任分工
1、镇预备役部队:将柳青路归其管理,管理范围为国道线至溪桥路段,五个路口柳青南路与柳翁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与大兴西路交叉路口、柳青南路与车站路交叉路口、柳青路与惠丰路交叉路口、柳青北路与西兴路交叉路口各时间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点带线,实行包干制,并加强考核检查力度。
2、城管执法大队:将大兴路归其管理,管理范围为翔来路至长江路段,四个路口大兴路与翔来路交叉路口、大兴路与兴达路交叉路口、大兴路与沿河西路交叉路口、大兴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各时候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点带线,实行包干制,并加强考核检查力度。
3、综治办:将柳翁路归其管理,管理范围为翔来路段至长江路段,四个路口柳翁路与翔来路交叉路口、柳翁路与兴达路交叉路口、柳翁路与柳黄路转盘、柳翁路与长江路交叉路口各时间段均有二人管理,并做到以点带线,实行包干制,并加强考核检查力度。
4、交警中队:按照“屯警路面、严查严治”的工作要求,中队除其他勤务之外的人员全警上路管理,负责全辖区的排堵保畅工作,重点管理“二纵三横六单行道十三路口”,对未在镇预备役部队、城管执法大队、综治办负责的路口、路段全部由交警中队负责,对已由镇预备役部队、城管执法大队、综治办负责的路口、路段出现拥堵时派员一起参与排堵保畅。并加强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的速度,防止由于事故处理的不及时导致堵情的加剧。
5、公安分局:对在联合执法、联合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正三轮载客摩托车(残疾车)阻碍执法、老人协会在管理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执等情况进行依法、合理处置。
6、运管站:对在联合执法中出现的涉嫌非法营运的正三轮载客摩托车、人力载客三轮车等情况进行处理。
7、村镇建设分局:负责镇辖区的道路基础设施的排摸、维修、建设,完善道路相关设施。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治理交通拥堵是一项十分紧迫而重大的工程,事关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社会关注度高,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将思想统一到镇党委、政府治理交通拥堵的决策部署上来,将此次交通拥堵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重要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各职能部门要相互协作,各尽其职,从整体推进问题的解决。同时要做到本辖区内道路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各部门要对照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责任人员,逐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对预备役部队的上路时间按原管理方案进行,对城管执法大队、综治办土路管理的时间确定为每天上午9时30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30分。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以缓解交通拥堵为主题,近期以完善交通信号灯设置、建设临时停车场等交通管理措施为重点,远期要加快道路交通网建设,提高交通承载能力。在整治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各项整治要求,特别是通过各种渠道加强与群众沟通,争取群众理解,接受群众监督。
校门口车辆乱停放整治方案 篇14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安委会《无锡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省工商局《关于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的通知》、市工商局、质监局《无锡市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及区安委会相关工作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区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经营销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无证照经营、虚假宣传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等行为,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及时发布警示信息,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经营销售明显规范,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排查摸底,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摸清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及维修经营主体底数,对未经许可登记注册擅自从事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和维修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加强对线上线下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容量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督促生产者和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落实自律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引导,加大抽检结果公示力度,发布消费警示信息。
(二)加强质量监管,落实抽检工作。依法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及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行为。有重点地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专项质量抽检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商品质量专项抽检工作,在加强城市主销售渠道产品质量监管的同时,加大对农村等边远地区新生电动车经销点的质量监管,扩大监管面。
(三)强化投诉举报分析处理,畅通维权渠道。对涉及电动自行车咨询、投诉、举报信息及时受理和处理,并加强统计和分析,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提供信息支持。大力推进“诉转案”工作,认真梳理分析消费者投诉举报内容,筛查违法线索,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立案调查或移送移交。
(四)强化案件查办,打击违法行为。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高度重视,严格依法核查,对涉嫌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对抽检中发现的销售假冒伪劣等不合格商品行为坚决予以立案查处,并及时将处罚信息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移送。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xx),过渡期内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落实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
(二)依法严格整治。加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对经营销售不规范的行为及时进行规范整治。根据消费投诉大数据分析,结合百姓关注热点,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品牌和销售区域进行重点质量抽查检测,对抽检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依法进行处罚。
(三)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行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者、经营者开展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督促生产者、经营者签订生产、经营承诺书等,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对现场检查、质量检测和行政处罚等结果及时公布,警示生产者、经营者,引导消费者;鼓励群众对违规生产、经营等行为进行举报。
四、时间安排
(一)20xx年7月23日前,各分局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开展宣传发动,认真排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仓储的基本情况。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二)20xx年11月底前,按照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经营等单位和个人自查,并积极进行整改,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各种检查和质量抽检工作,查处各种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促进和完善市场环境。
(三)20xx年12月底前,督促整改,汇总上报专项行动成果。结合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对存在问题集中督促整改,促进标本兼治。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分局邮件上报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材料并附报表。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搞好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结合职能和辖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整治方案,严密组织,严格执法,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同配合。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协调行动,要建立信息通报、案件协查、案件移交等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工作合力。有必要的情况可组织集中约谈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经销商和改装厂家,倒逼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三)严格督导检查。要加强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对问题较多的区域,要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整治措施,结合实际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结合实际,从生产标准、流通销售、维修改装等方面入手,及时发现问题,鼓励技术创新,不断完善本地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推进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经营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升专项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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